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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感谢您关注“CIO在线”!根据《重庆市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许可和认证检查验收标准》,企业营业场所药品经营面积在区的城区套面积不得少于60平方米,在县的城区套面积不得少于40平方米,区县城区以外的其他地区套面积不得少于20平方米。经营中药材、中药饮片的,需另外增加经营面积,所增套面积不得少于20平方米。仅经营非处方药的药品经营套面积不得少于20平方米。
GSP 2025-03-31
GSP 2025-03-27
GSP 2025-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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