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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O专家-山丹
近日,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辽宁省药品检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药品生产)(征求意见稿)》,这是自2023年试行文件到期后的一次关键修订,旨在进一步加强药品生产监督管理,规范药品生产检查行为。
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01 监管深度革新
此次发布的实施细则构建了更为完善的药品生产检查体系。新规明确了辽宁省药监局内部各部门职责分工,由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处、药品注册管理处、稽查处和辽宁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依职责开展药品生产检查工作。根据检查性质和目的,药品生产检查分为许可检查、常规检查、有因检查和其他检查四大类,覆盖了药品生产全过程监管。细则突出了风险管理理念,明确规定对生产疫苗、血液制品、放射性药品等高风险品种企业,以及生产集采中选药品、上一年质量监督抽检不合格的企业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重点检查。
02 专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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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特别关注新规对许可检查的高要求,为企业提供从申请材料准备到现场检查准备的全流程专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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