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1. 办理部门: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 办理方式:网上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3. 办理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华利路61号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综合受理窗口304-312窗(申请证照联办的: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注册登记窗口332-333)
4. 药监咨询:020-12331/020-12345 CIO咨询:400-003-0818
受理条件
在我国已取得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及生产许可证书,或已办理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及生产备案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为相关生产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出具《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
办理流程
线下办理流程
法定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1.网上申请
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广州市市级部门市市场监管局提交网上申请,根据提示准备申请材料。
2.预受理
政务服务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电子化材料进行预受理。
3.提交纸质材料
申请人通过网上预受理后,凭预受理号到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305-313窗提交纸质材料。
4.形式审查与受理(5个工作日)
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材料符合要求的给予受理;材料需补正的,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补正材料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审批时限内);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可获得实施机关出具的不予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的内容包括不予受理的理由。
5.审核审批(承诺10个工作日)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做出行政许可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
6.制证送达
申请人到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承诺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为自受理之日起至作出审批决定之日的时限,不包括企业限期整改、制证发证的时限。)
>>委托办理咨询 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
网上办理流程
申请材料
1、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登记表;
2、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3、企业出具上年度未被列入质量信用C类企业名单并愿承担因失实导致的法律责任的承诺书;
4、近期签章申报的“企业本年度不在生产整改或涉案处理期间的自我保证声明“;
5、近期签章申报的“所提交材料真实性及中英文内容一致的自我保证声明”;
6、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书附页。
结果样本
常见问题
问题1:第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可以办理吗?
答:第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应向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
本办事指南摘自药监局官网,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