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1. 办理部门: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 办理方式:网上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3. 办理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华利路61号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综合受理窗口304-312窗(申请证照联办的: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注册登记窗口332-333)
4. 药监咨询:020-12331/020-12345 CIO咨询:400-003-0818
受理条件
在我国已办理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及生产备案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为相关生产企业出具《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
办理流程
线下办理流程
法定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1. 收件(时限:0.1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4.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五日内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5.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2. 受理(时限:0.1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3. 审查(时限:6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申请符合要求,送决定环节。
4. 决定(时限:3.1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1.申请符合要求,出具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 2.申请不符合要求,不出具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
5. 制证(时限:0.5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1.申请符合要求,出具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 2.申请不符合要求,不出具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
6. 送达(时限:0.1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1.申请符合要求,出具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 2.申请不符合要求,不出具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
>>委托办理咨询 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
网上办理流程
申请材料
1、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登记表;
2、营业执照(A类有限责任公司);
3、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4、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5、企业出具上年度未被列入质量信用C类企业名单并愿承担因失实导致的法律责任的承诺书;
6、近期签章申报的“企业本年度不在生产整改或涉案处理期间的自我保证声明”;
7、近期签章申报的“所提交材料真实性及中英文内容一致的自我保证声明”;
8、授权书。
结果样本
常见问题
问题1:出口销售证明的规格型号可以自行填写吗?
答:不可以,出口出口销售证明的规格型号需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登载的规格型号保持一致。
问题2:第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可以办理吗?
答:第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应向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向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
问题3:可否多个一类产品一起申请?
答:可以,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和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编号,依次采用①*****;②*******;③*******;④**********;⑤*********;⑥**********的格式填写,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和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编号应与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的信息保持一致。
本办事指南摘自药监局官网,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