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1、办理部门: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办理方式:窗口办理 网上办理 快递申请
3、办理地点:重庆市渝北区宝圣湖街道食品城大道27号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服务中心05-09号窗口
4、咨询电话:023-60353664 CIO咨询:400-003-0818
受理条件
1、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2、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销售、管理人员具有易制毒化学品的有关知识,无毒品犯罪记录。
3、属依法登记的化工产品经营企业或者药品经营企业。
4、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经营场所,需要储存、保管易制毒化学品的,还应当有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仓储设施。
5、有易制毒化学品的经营管理制度和健全的销售网络。
办理流程
流程文字说明
法定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1、受理(时限:0个工作日)
2、审查(时限:10个工作日)
3、现场检查(时限:90个工作日)
4、决定(时限:5个工作日)
5、颁证(时限:0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
1、销售人员具有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知识的说明材料;
2、重庆市药品批发企业变更申请表(仅用于增加经营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
3、企业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组织机构图;
4、仓库平面图;
5、电视监控设施与公安机关联网报警的证明;
6、企业法定代表人具有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知识的说明材料;
7、仓库租赁协议;
8、工作人员无毒品犯罪记录的证明;
9、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原料药经营申请表;
10、主要负责人具有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知识的说明材料;
11、仓库产权证明;
12、法人授权书;
13、企业法定代表人无毒品犯罪记录的证明;
14、管理人员具有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知识的说明材料。
结果样本

常见问题
问题1:涉及专职人员应出具任职文件吗?
答:涉及专职人员应出具任职文件。
问题2:报送资料不全,不规范,申请文件未用红头文件可以吗?
答:不可以。报送资料应齐全规范,申请文件用红头文件。
本办事指南摘自药监局官网,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