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1、办理部门: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办理方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3、办理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政务服务中心B1层1-8号综合窗口
4、咨询电话:0431-82752009 CIO咨询:400-003-0818
受理条件
科学研究、教学单位需要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开展实验、教学活动的,应当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向定点批发企业或者定点生产企业购买#药品生产企业、科学研究、教学单位需要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标准品、对照品的,应当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向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药品生产企业、科学研究、教学单位需要使用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标准品、对照品的,参照此办理程序办理
办理流程
流程文字说明
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1、受理(时限:5个工作日)
2、审核决定(时限:5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
1、教学科研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含标准品、对照品)购用审批表;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
4、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储存设施、安全保卫设施说明及其布局图;
5、;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6、购买数量的依据及使用数量的说明;
7、经办人身份证明、法人委托书;
8、法定代表人出具的申请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并对材料作出如有虚假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承诺、确保购用特殊药品用于合法用途的承诺书。
结果样本
常见问题
问题1: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安全管理制度文件目录是否需要提供详细内容?
答:不需要。
问题2:对照品购买需要使用原件吗?
答:购买需要使用原件,且一次有效。
本办事指南摘自药监局官网,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