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1、办理部门: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办理方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3、办理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政务服务中心B1层1-8号综合窗口
4、咨询电话:0431-82752981 CIO咨询:400-003-0818
受理条件
有《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规范认证证书》; 有符合《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规定储存条件和相应的安全管理设施; 有通过网络实施企业安全管理和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经营信息的能力; 有保证精神药品安全和销售管理制度;质量负责人及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经营管理专门人员应当熟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以及有关禁毒的法律、行政法规; 单位及其工作人员2年内没有违反有关禁毒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行为; 连续3年经营规模、效益等综合指标评价在吉林省药品经营行业中位居前列; 已初步建立现代物流体系和配送能力,普通药品的销售已经基本形成区域性经营网络; 符合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定点批发企业布局; 区域性批发企业应当具备经营60%以上品种规格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能力,并保证储备2个月销售量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办理流程
流程文字说明
法定办理时限:45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22个工作日
1、受理(时限:5个工作日)
2、审核决定(时限:17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
1、申报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定点经营申请表;
2、设备明细;
3、无毒品犯罪记录的证明;
4、具有药品配送能力的说明;
5、运输方式说明;
6、设备明细;
7、人员设置情况;
8、身份说明材料;
9、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
10、网络说明材料;
11、操作手册;
12、平面布置图;
13、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经营安全的管理制度。
结果样本
常见问题
问题1:单位全部工作人员都需要提供最近2年内没有违反有关禁毒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行为证明吗?
答:只需要单位负责关键岗们人员提供。
问题2:储存设施、设备目录提供不完整?
答:温湿度监控设备及手持终端也需要提供。
问题3:需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吗?
答:需要。
本办事指南摘自药监局官网,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