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1、办理部门: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办理方式:网上办理
3、办理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 崇山中路109号辽宁省政务服务中心 三楼
4、咨询电话:024-83988721、024-31607900 CIO咨询:400-003-0818
受理条件
具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定点经营资格或者第二类精神药品定点经营资格的药品经营企业;
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经营场所,需要储存、保管易制毒化学品的,还应当有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仓储设施;
有易制毒化学品的经营管理制度和健全的销售网络;
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销售、管理人员具有易制毒化学品的有关知识,无毒品犯罪记录;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流程
流程文字说明
法定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1、申请(时限:5个工作日)
2、受理(时限:5个工作日)
3、审查
4、决定
5、送达
申请材料
1、《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原料药经营申请表》;>>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原料药经营申请表
2、企业如由分支机构承担经营活动,应当出具法人委托书;
3、企业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组织机构图(注明各部门职责及相互关系、部门负责人);
4、反映企业现有状况的周边环境图、总平面布置图、仓储平面布置图(注明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相应安全管理设施);
5、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文件目录;
6、重点区域设置电视监控设施的说明以及与公安机关联网报警的证明;
7、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和销售、管理人员具有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有关知识的说明材料;
8、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工作人员无毒品犯罪记录的证明;
结果样本
常见问题
问题1:一般多长时间可以办完审批手续?
答:承诺15个工作日办完(不含整改时间)。
本办事指南摘自药监局官网,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