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压紧压实化妆品批发市场开办方主体责任,强化源头治理,精准排查整治经营风险隐患,纵深推进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近日,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西宁市、城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西宁化妆品批发市场管理负责人开展集体约谈,进一步规范化妆品经营秩序,筑牢公众用妆安全防线。会上,监管部门通报前期市场摸底排查情况,直指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与安全风险:市场开办方对入场商户资质审核把关不严,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落实不到位,产品溯源管理不规范;部分化妆品存在标签标识不规范、违规宣传等问题,同时存在主体责任意识淡薄、日常管理流于形式、风险防控能力薄弱等短板,给公众用妆安全带来隐患。会议强调,化妆品安全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市场开办方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安全底线思维,坚决摒弃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主动扛起市场管理主体责任。要对照化妆品监管法律法规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从严整改各类问题,坚决严防未经注册备案、过期变质、假冒伪劣化妆品流入市场,严厉杜绝虚假宣传、暗示医疗功效等违法违规行为。会议要求,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商户准入、日常巡查、产品抽检、投诉处置等全流程管理制度,强化商户培训与日常监管,督促合规经营;二是规范经营行为,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台账记录制度,实现产品来源可溯、去向可查,全面清理违规产品及不规范宣传内容;三是闭环整改落实,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时限、逐项销号管理,监管部门将适时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改风险清零;四是严守纪律底线,紧扣群腐整治工作要求,坚决整治市场管理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及监管宽松软、利益输送等问题,主动接受各方监督。此次约谈进一步厘清了市场开办方管理责任,传导了从严监管压力。下一步,省、市、区三级监管部门将持续深化联动执法,加大市场监督检查和抽样检验力度,对拒不整改、整改不到位及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依法从严查处,持续规范化妆品批发经营秩序,以严实监管举措守护公众用妆安全,推动辖区化妆品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根据南阳市康正医药有限公司申请,现注销南阳市康正医药有限公司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豫AA377000305)。 特此公告。 附件:南阳市康正医药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有关信息表 2026年4月17日附 件南阳市康正医药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批发)有关信息表企业名称企业法人(负责人)主要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经营方式经营范围经营地址仓库地址证书编号南阳市康正医药有限公司邹丽邹丽黄艳批发中药饮片、中成药(含冷藏药品)、化学药(含冷藏药品)、生物制品(含冷藏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含冷藏药品)***南阳市武侯路766号南阳市武侯路766号《药品经营许可证》(证号:豫AA377000305)
按照《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的意见》等有关要求,持续扩大电子证照在药品监管领域的使用范围,我局决定启用《放射性药品生产许可证》《放射性药品经营许可证》《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等电子证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启用时间5月1日,启用《《放射性药品生产许可证》《放射性药品经营许可证》《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电子证照。二、数据生成市场主体在办理省药监局放射性药品生产、放射性药品经营、放射性药品使用有关行政许可事项业务时,办结后自动生成相应电子证照及变更信息。三、证书应用市场主体可通过黑龙江政务服务网PC端:(https://www.zwfw.hlj.gov.cn/)或龙易办APP“我的证照”功能获取电子证照。也可通过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https://mpa.hlj.gov.cn)数据查询功能,或扫描电子证照二维码进行查询市场主体信息及历史变更记录。四、查验方式监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时,应对市场主体通过黑龙江政务服务网PC端、龙易办APP出示的电子证照或出示下载、打印的电子证照纸质凭证等亮证行为合规性予以认可,也可通过在线核验、网站查询等方式核查电子证照数据真伪。如在使用过程中如有问题和意见建议,请及时反馈。行政许可处:0451-88313027(意见反馈)技术支持:15244650576(数据问题)0451-58680520、18800424148、18801250751(证照获取问题)附件:电子证照操作手册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6年4月15日附件电子证照操作手册一、用户注册进入系统主界面(https://www.zwfw.hlj.gov.cn/),在右上角有注册功能,如图所示:注册流程:首次注册政务网用户需要扫脸实名认证。用电脑注册,点击政务网首页右上角注册,自行选择注册类型。按要求填写信息,注册成功后会跳转到二维码认证界面。然后手机扫描左下角小二维码下载新版黑龙江“龙易办”APP,不登录状态用龙易办首页右上角扫一扫,扫电脑屏幕上方的二维码进行实名认证,实名成功后再登录。电脑注册使用360安全浏览器极速模式。个人认证扫本人,法人认证扫法人。1. 个人注册(自然人注册)进入个人账号(自然人用户)注册界面需要选择注册证件类型(分为身份证、社保卡、普通护照(中国颁发的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填写您的姓名、身份证号以及身份证背面的有效期限,根据期限选择年限,并勾选下边的协议:确认填写信息无误后,点击“注册”按钮,进行身份信息校验。填写注意:(1)请按照身份证上的内容填写注册的信息。(2)如果您点击获取短信验证码没有反应,请您查看使用的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或者谷歌浏览器进行注册。(3)账号密码严格区分大小写,请您输入密码时注意是否开启了大写键盘。(4)本人常驻地在选择区划时,如果您是地市用户,请选择对应的区划信息,如果您是外省用户,请您区划选择黑龙江省。(5)同一个手机号不能进行重复注册,系统也会进行提示。(6)请按照页面红字提示信息进行相关信息填写。(7)点击注册,提示身份信息校验失败。要看一下页面的信息是否有填写错误的地方,仔细检查身份证有效期,一定要按照身份证背面日期填写,如果确认信息无误,可以勾选界面下方红色字体走人工审核通道。注意:走账号注册人工审核通道,提交审核材料后,我们会在工作日48小时内给您审核,审核结果会通过短信的形式给您注册的手机号发送短信通知。注册姓名、身份证号码、身份证背面有效期填写不正确均会进行退回处理。接到退回短信后,您可以重新注册,切记仔细填写注册信息。账号注册完成,可以在网站登录,进行业务办理。2. 法人注册进入法人用户账号注册界面需要选择企业类型,填写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选择法人证件类型,填写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或对应其他证件类型填写号码。如果注册选择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进行注册,需要填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背面的有效期限,根据期限选择年限,并勾选协议:确认填写信息无误后,点击“注册”按钮,进行企业信息校验。填写注意:(1)请按照营业执照上的内容填写注册的信息。(2)如果您点击获取短信验证码没有反应,请您查看使用的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或者谷歌浏览器进行注册。(3)账号密码严格区分大小写,请您输入密码时注意是否开启了大写键盘。(4)本人常驻地在选择区划时,如果法人是地市用户请选择对应的区划信息,如果法人是外省用户,请您区划选择黑龙江省。(5)法人账号注册手机号码需要使用企业市监局备案号码。(6)社团法人、机关事业单位不校验手机号码。(7)注册时只能用系统提示的法人备案的手机号,这个是市监局企业信息接口里查询到的,如果不用这个手机号,需要去您当地工商窗口修改,变更过后才能注册。(8)点击注册时提示未查到您在市监局备案的手机号。出现此提示情况解决办法注册使用手机号与市监局备案不一致咨询当地市监局当时办理营业执照时备案号码,如果该手机号仍在使用,请您使用当时备案手机号进行注册;如果当时备案的手机号不再使用,请您修改备案号码,修改成功后再来网站注册。市监局备案号码为座机号咨询当地市监局得知备案号码为座机号时,将备案座机号修改为11位在用手机号,修改成功后,再行注册。备案法人身份证号码为15位将法人身份证号码改为18位后,再行注册。如果手机号码核验不通过暂时无法去市监局更改的企业,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注册账号:注册国家政务网账号。注册通过后在黑龙江政务服务网站法人登录页面的其他登录方式点击国家政务服务账号进行登录。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没有注册政务网用户,会进入到法人完善信息页面,按要求完善法人证件起止时间,完善后即注册成功,再扫码登录。(9)点击注册,提示请您核对填写的企业信息是否有误,检查所填写的注册信息,需要按照营业执照,统一代码证书填写。单位名称有括号的,括号用英文状态下的括号。检查企业类型是否选择有误。9123开头是企业法人;9223开头的是个体工商户;N,3,5,6,7开头的是社团法人;1123,1223开头的是机关事业单位。如果确认信息无误您可以勾选界面下方红色字体人工审核。(10)如果是外省的企业,建议您在登录界面点击国家政务服务网,进入国家政务服务网站注册,注册通过后在黑龙江政务服务网站法人登录页面的其他登录方式点击国家政务服务账号进行登录。注意:走账号注册人工审核通道的,提交审核材料后,我们会在工作日48小时内给您审核,审核结果会通过短信的形式给您注册的手机号发送短信通知。法人注册用户需要仔细核实注册所使用的手机号、法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等,这些信息均需要按照市监局备案信息去填写,如与市监局备案信息不符,我们将进行退回处理。二、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界面(https://www.zwfw.hlj.gov.cn/),在右上角有登录功能,如图所示:输入账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滑动验证,如果没有进行法人账号注册可以点击“注册”按钮,进行账号注册。登录完成后,将鼠标放置右上角用户名处,点击出现的用户空间。然后点击我的证照,选择要查看或下载电子证照。使用“龙易办APP”进行人脸(法定代表人)识别,即可下载和查看相关电子证照。
近日,澳科利耳公司的骨传导听觉植入体通过海南真研数据辅助临床评价获国家药监局批准上市,这是今年以来第4款、累计26款采用乐城真实世界数据辅助评价上市的临床急需进口药械产品。该产品可用于5岁及以上传导性或混合性听力损失患者及单侧聋患者的听力补偿,采用了创新压电刺激技术,与传统听力治疗产品相比,手术操作更为简便、切口小,降低手术并发症风险。该产品依托博鳌乐城的临床急需进口药械“先试先行”政策积累了宝贵的真实世界数据作为辅助证据,通过海南真研前置沟通渠道,于产品上市前研究阶段,在国家、省两级药品监管部门的提前介入和全程指导下顺利获批上市,是海南博鳌乐城真实世界研究政策赋能创新药械快速上市的生动实践。下一步,海南省药监局将在国家药监局的支持和指导下,持续发挥“沟通桥梁”作用,进一步深化推进真实世界应用研究工作,推动更多安全、有效的国际创新药械加速落地,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高品质健康需求,进一步促进海南自贸港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供稿:省药械审评服务中心、器械处审改:潘爵南、林凯
局机关各处,各执法检查局,各有关直属单位:按照《甘肃省司法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制定与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依据《甘肃省药品监管领域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制定了《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6年度日常监督检查计划表》,现予印发,请抓好贯彻执行。附件: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6年度日常监督检查计划表 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6年4月15日
各市(州)市场监管局、兰州新区商务和市场监管局、甘肃矿区市场监管局,省局机关各处,各执法检查局,省局各直属单位,各有关单位: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药品监管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开展药品监管科学研究,促进药品监管新工具、新标准、新方法的研究和应用,加强药品全生命周期监管,提升我省药品监管和科研创新能力,推进我省药品安全和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省药监局决定开展2026年度药品监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类别2026年度药品监管科学研究项目分为科学技术类、监管政策研究类、青年科技创新类三个类别(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二、申报条件本次申报、评审工作遵循科学、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以需求牵引、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类支持的原则。(一)项目申报单位1.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全省药品监管系统各事业单位,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及从事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相关工作的新型研发机构、企事业单位等。鼓励省内药品监管科学研究中心(基地)联合企业共同申报。2.申报单位应具有项目实施的工作基础和软硬件条件,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3.多单位联合申报(不超过2家)需明确牵头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单位间要有明确分工合作和知识产权归属,项目负责人须为牵头单位在职人员。(二)项目负责人1.项目负责人须为项目承担单位的在职在岗人员,具有完成项目实施目标的创新能力,无不良科研信用和科研不端行为。在项目实施期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2.项目负责人每人限申报1项。同一个申报项目不得在不同项目类别间多头申报或重复申报;正在实施省药监局项目或尚未结题(含申请延期)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负责人再次申报;已获国家、省、市相关部门立项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3.同一项目负责人同时申报多个项目的,原则上对其所申报项目均不予受理。三、申报程序1.项目申报从即日起启动,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29日,逾期不予受理。2.项目申报的纸质材料(1份)须于规定申报时限内报送至省药监局科技发展处,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标题注明为“申报人+申报单位2026年度甘肃省药品监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材料”)。3.省药监局科技发展处组织对申报项目内容进行形式审查和书面评审,对拟同意立项的项目下达立项通知,并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项目任务书。四、申报要求1.所申报的项目应符合202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要求,围绕监管急需、产业亟需、技术瓶颈开展研究,研究具有前瞻性、创新性、可行性。2.研究目标明确、技术路线可行、考核指标可量化、经费预算合理,研究预期成果转化目标清晰,项目成果具有较好的应用推广价值。3.项目无知识产权纠纷,申报材料真实完整,无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情形。凡弄虚作假者,取消申报资格并记入科研诚信档案,限制其今后申报省药监局各类项目。4.项目一经立项,须严格按照任务书执行,重大变更须履行报批程序,按期开展中期评估、按时申请验收,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中止、撤销。五、申报材料1.按要求填写《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科研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2.提交项目查新报告。3.其他必要证明材料。联系人:叶建霞 电 话:0931-7617802邮 箱:280146045@qq.com 地 址:兰州市安宁区银安路7号 附件:1.2026年度甘肃省药品监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指南 2.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科研项目申请书 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6年4月17日附件12026年度甘肃省药品监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指南2026年度药品科研项目分为科学技术类、监管政策研究类、青年科技创新类三个类别。一、科学技术类研究主要瞄准国际前沿、产业发展、重大需求等战略性任务,突出陇药特色,围绕中药、化学药、生物制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共性研究六个领域方向开展研究,运用人工智能+智慧监管等新技术、新工具、新标准促进药品创新监管方式。(一)中药领域研究方向1.中药材、特色中药饮片加工炮制方法规范化及相关评价方法与质量标准研究。2.甘肃道地药材安全监测和风险评估研究。3.民族药和道地药材评价方法、标准与质量提升研究。4.规范中药集采、储存、流通、调配等环节新技术研究及产业链协同与品牌建设机制研究。5.微生物对中(藏)药材质量、安全性及药效形成的影响研究。6.中药材质量追溯信息化技术研究。7.甘肃大品种中成药二次开发、质量标准提升及不良反应监测研究。8.基于中医药理论、人用经验、临床试验“三结合”审评体系的“陇药名方”等院内制剂提升研究。9.中药材GAP智能管控与绿色种植研究。10.中药材生产企业及其生产基地动态监测新技术、新工具、新标准研究。11.地方习用药材资源开发与利用研究;12.中成药、中药配方颗粒、中药饮片药物警戒监测评价指标体系与风险信号检测方法研究。13.中药说明书安全性信息修订技术指导原则与评价标准体系研究。(二)化学药领域研究方向1.药品检验检测新技术、新工具、新方法研究。2.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检测和快速检测技术研究。3.新特药及高风险药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技术研究。4.药物警戒监测评价技术和标准研究。5.无菌药品质量控制技术标准和检查规程研究。6.新型药品临床使用与评价技术标准研究。7.麻醉和精神类药品质量控制、依赖性评估和监管标准研究。8.药物滥用监测模式比较、大数据预警及重点人群主动监测研究。(三)生物制品领域研究方向1.我省现有疫苗等生物制品质量提升及监管新方法、新模式研究。2.新型生物药品如细胞工程产品和基因工程产品的监管能力研究。3.人用新型疫苗与血液制品研发及质量提升技术和标准体系研究。4.西北地区高发传染病特异性疫苗/生物制剂研发技术研究。5.基于干细胞的药物产品研发、质量标准与检查指南研究。6.生物制品监测评价技术和安全性研究。7.陇药生物制品与中药生物转化路径研究。(四)医疗器械领域研究方向1.高端或便携式医疗装备、体外诊断试剂、植介入器械、放射性治疗设备、碳离子治疗系统相关产品等的性能及安全性评价技术与标准规范研究。2.围绕创新中医诊疗设备,开发符合中医特点的审评审批新工具、新方法、新标准。3.医疗器械检查检验评价技术规范化研究。4.实施“甘肃造”医疗器械创新技术路线研究。5.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检查要点路径研究。6.人工智能技术在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产品风险信号的识别和预警研究。7.医疗器械上市后风险动态监测与预警模型构建研究。8.医疗器械省级审评指导原则研究。(五)化妆品领域研究方向1.结合我省特色植物资源,开展化妆品新原料制备技术、评价标准和备案研究。2.化妆品安全风险分析与评价方法的研究。3.化妆品安全评估的方法和标准研究。4.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与分析评价规范体系及标准研究。5.化妆品监测数据的可利用性技术评价研究。6.化妆品检验方法及标准应用研究。(六)共性研究方向1.临床试验规范性建设和科学监管体系建设研究。2.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管科学创新技术研究。3.人工智能、真实世界数据等技术应用于审评、研制、药物警戒环节的风险评估分析研究。4.药品监管、交叉学科和共性研究融合发展路径研究。二、监管政策研究类立足我省医药产业发展现状与未来趋势,聚焦智慧监管助力陇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强化药品监管政策研究,促进药品监管更加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1.药品安全评价与预警能力提升研究。2.开展重大药品安全风险事件的政策与措施研究。3.加快建立协同高效的药品监管体系研究。4.甘肃道地药材产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模式研究。5.药品安全监管风险及质量安全预警体系研究。6.药品质量追溯体系与安全诚信体系研究。7.药品安全全过程监管能力与长效监管机制体制研究。8.涉企行政检查与包容审慎监管规范化研究。9.优化审评审批机制和检查体系研究。10.优化专业技术人才培养与检查员队伍机制研究。11.现场审查机制构建和风险防控研究。12.药品行政执法处罚到人实践探索研究。13.中药“出海”对策建议研究。14.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物警戒主体责任落实机制与监督检查路径研究。15.药物滥用监测数据共享与协同机制研究。16.药品监管科学研究中心(基地)标准化建设研究。三、青年科技创新类主要面向未满40周岁、具有科研发展潜力的青年科技人员,可围绕以上两类研究方向开展探索性、创新性研究,为药品监管提供风险防控技术支撑研究,强化我省药品监管领域储备科技队伍后备力量。
为加强药品(含疫苗)生产风险管理工作,近日,省药监局召开2026年第二期药品生产风险会商会,全面总结分析2026年第一季度在监督检查、审批备案、药品质量抽检、投诉举报、稽查办案、药物警戒以及舆情监测等工作中获取的风险信息。省局各相关处室、直属单位负责药品生产监管相关工作的同志参加会议。会议指出,风险会商是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隐患、提升药品监管效能的重要手段,要持之以恒落实好风险会商制度,有效强化部门信息互通,促进部门工作协同,做到风险实时监测、早期预警、及时消除,切实提升药品生产监管工作实效。会议强调,一要充分认清形势,提高风险意识。要将风险管控的理念贯穿于药品全生命周期监管工作中,坚持“防患于未然”,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严防区域性、系统性风险,把安全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监管的前瞻性。二要加大排查力度,深挖潜在风险。要坚持底线思维、问题导向,既全面堵塞安全漏洞,又重点防控高风险产品、高风险企业的安全隐患;要提升监督检查质量,通过更大力度、更高水平的检查,切实掌握企业真实生产状况,增强检查工作的穿透力,提升风险管理的主动性。三要强化闭环处理,及时消除风险。要坚持对识别的风险信息列表督办,实施“清单化”“责任制”“销号制”管理,确保各项风险防控措施落实到位,以有力举措推动药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药品安全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要求和国家、省药监局2026年药品监管工作部署,近日,省药监局酒泉执法检查局召开药品生产风险警示暨法规政策宣贯会,辖区药品生产企业及关键岗位负责人共计60余人参会。会议通报了近年监督检查情况,深入分析当前药品安全形势,解读最新法规政策,部署年度重点工作,进一步推动企业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压紧压实主体责任,为切实筑牢药品质量安全监管防线开好年、布好局。会议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将药品生产质量安全作为不可逾越的红线底线。把药品领域安全纳入总体国家安全观大局统筹推进。二要规范生产经营,全面执行GMP规定,严把关键环节关口,确保生产合规、数据真实、全程可控。三要加快药品追溯系统建设,加快实现监管数据对接。四要聚焦集采品种、特殊药品、委托生产等重点领域,常态化排查整治风险隐患。会议强调,企业必须严守质量安全底线,监管部门将强化日常检查、飞行检查,严管重罚、联合惩戒,同时坚持监管与服务并举,主动帮扶企业纾困解难,以药品生产持续合规和质量安全护航群众用药安全,推动辖区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4月15日,省药监局组织召开ICH E6(R3)《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技术指导原则》研究方向专题讨论会,聚焦该指导原则在我省落地实施工作开展专题研究、统筹部署。省药监局药品注册处相关负责人,省内部分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省药理学会药物临床试验专业委员会、省药品监管科学研究会药物临床监管研究专业委员会等多方代表参会。会议明确,国家药监局已发布公告要求自2026年3月31日起,新启动的药物临床试验全面适用ICH E6(R3)指导原则,这一举措意味着我国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正式与国际最新标准接轨,对全省医药产业规范化、国际化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会上,参会各方紧扣伦理审查、试验药物管理、受试者管理、数据资料管理、岗位能力建设等关键环节,结合工作实际深入交流研讨,立足各领域专业优势,共同谋划差异化落地指南与实施共识制定工作。此次会议充分践行药品监管社会共治理念,主动吸纳行业学会、协会深度参与制度规范制定,凝聚监管部门、专业机构、行业组织多方合力,构建多方协同的监管治理格局,为指导原则精准落地筑牢基础。会议强调,各相关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ICH E6(R3)指导原则落地实施作为重点工作抓紧抓实,紧扣会议确定的研究方向,加速推进各项前期准备工作。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精准破解全省药物临床试验领域的痛点、难点问题,研究制定务实可行、操作性强的实施指南与专家共识。省药监局相关部门要强化与各行业学会、协会的协作联动,牵头抓好各类共识、指南的编制统筹;各行业学会、协会要充分发挥行业引领与政策推动作用,积极借鉴先进省份成熟经验,探索科学高效的落地实施路径,明确临床试验质量提升目标,以多方共治合力赋能全省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宁 刚)
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根据企业申请,现注销德柏林医学(安阳)医疗设备有限公司医用外科口罩(注册证编号:豫械注准20212141502)、郑州康顺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手术电极(注册证编号:豫械注准20222010109)、洛阳宁邦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红外额温计(注册证编号:豫械注准20202071504)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书。 特此公告。 2026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