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展示中国新药注册临床试验现状,进一步提升临床试验的透明度,为新药研发与审评审批提供科学参考,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基于药物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的临床试验数据,对2025年中国新药注册临床试验情况进行系统梳理,编制了《中国新药注册临床试验进展年度报告(2025年)》。 附件:《中国新药注册临床试验进展年度报告(2025年)》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 2026年6月22日
我局接到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复星万邦(江苏)健康发展有限公司的《关于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指定经营企业备案的申请》,该公司已取得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Revance Therapeutics,Inc.的授权,为进口产品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的境内责任人和国内总经销商。依据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部《关于将A型肉毒毒素列入毒性药品管理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08〕405号)要求,现将我省复星万邦(江苏)健康发展有限公司指定国药控股广东东方新特药有限公司、广东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上药控股四川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共五家单位为“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批准文号:国药准字SJ20240041)”的二级经销商予以公示。
经资料审核和网上核查,银川讯飞互联网医院有限公司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及《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予以备案。特此通告。 附件: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备案具体信息列表.wps 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附件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备案具体信息列表备案编号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办公场所法定代表人网站名称网络客户端应用程序名、网站域名、网站IP地址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编号备案时间备案部门(宁)网械平台备字〔2026〕第00001号银川讯飞互联网医院有限公司91640100MA7JDT1546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贺兰山路与兴洲北街交汇处银川中关村创新中心A座11层1101、1102鹿晓亮银川讯飞互联网医院有限公司ycxfhlwyyyxgs.com;ycxfhlwyyyxgs.cn;ycxfhlwyyyxgs.net47.93.78.15宁ICP备2024002628号-5;宁ICP备2024002628号-4;宁ICP备2024002628号-62026年6月3日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2026年度“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部署,根据《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高效办成“开办药店一件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药监联〔2026〕3号)要求,“开办药店一件事”系统建设即将上线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试运行安排(一)正式上线时间:2026年6月22日10点起,全省范围内同步开放“开办药店一件事”集成办理服务。(二)试运行期限:2026年6月22日至2026年7月21日,为期1个月。(三)办理模式说明:试运行期间,药品经营许可(零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等事项可集成办理,原有单独办理渠道同步保留,申请人可自主选择办理方式。试运行结束后,集成办理模式与原有单独办理模式将长期并行,申请人可根据自身需求自主选择办理方式,享受灵活便捷的政务服务。二、办理渠道申请人可通过以下任一官方渠道登录“开办药店一件事”功能模块办理相关业务:(一)江西政务服务网首页“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二)支付宝“赣服通”APP“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三)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网上办事->“行政许可网上申报系统”。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附件《“开办药店一件事”系统操作步骤图文指引》。三、问题反馈与咨询试运行期间,涉及业务咨询可联系所属地区办理机构;如涉及系统操作异常、功能优化建议等技术类问题,可联系系统技术支持部门,联系电话:0791-88125223。我们将根据试运行期间收集的意见建议,持续优化系统功能和服务流程。诚挚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局政务服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特此公告。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18日
近日,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福建省医疗保障局联合印发《关于全面实施全省药品经营使用环节药品追溯码采集应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省内所有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连锁总部、零售药店(含连锁门店)自2026年7月1日起,省内所有医疗机构自2026年10月1日起,对所经营使用的赋码药品实现全品种可追溯。《通知》要求,药品批发企业与零售连锁总部采购药品时,应通过追溯系统向上游企业索取追溯信息,将追溯码扫码核对设为药品验收必要环节,严禁将追溯信息与实物不符的药品入库;销售药品时应通过追溯系统向下游企业或医疗机构提供相关追溯信息并上传追溯数据,受托储存药品的企业还应当按照委托方要求建立并实施信息化追溯管理。零售药店(连锁门店)采购环节同样应通过追溯系统向上游企业索取相关追溯信息并完成验收核对,追溯信息与实物不符的不得上架;销售药品需留存销售记录,同步在追溯系统更新药品销售状态(医保结算的药品可以在医保信息平台中体现追溯相关信息)。医疗卫生机构采购药品时应通过追溯系统向上游企业索取追溯信息并完成验收核对,药品使用时应保存记录明细并在追溯系统中更新药品使用状态(可使用医疗机构自身信息系统或医保信息平台记录药品追溯信息与使用者相关联的数据)。《通知》的印发实施,进一步健全规范我省药品经营使用与医保结算全流程追溯管理体系,依托信息化监管手段,从严防范整治非法渠道购销药品、倒卖回流药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下一步,福建省“三医”部门将常态化强化监督检查与指导服务,推动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全面落实《通知》要求,确保公众用药安全和医保基金合理使用。
现将“凤眼草”等3个吉林省中药材标准草案予以公示,公示期30个工作日。请相关单位和个人认真研核,若有异议,请附相关说明及实验数据,及时来函,或直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给我局。公示期满未有意见者视为同意。联 系 人:商旭娟 电话:0431-81763183。电子邮件:1072716808@qq.com。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湛江路657号后楼,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管理处。邮编:130033。附件:1.吉林省中药材标准品种公示目录2.“凤眼草”吉林省中药材标准草案正文3.“裸仁南瓜”吉林省中药材标准草案正文4.“乌鸡”吉林省中药材标准草案正文 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18日
为进一步提升科学民主决策水平,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3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药品监管重点工作,编制了《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予以公布。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序号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处室1出台《省药监局实施责令暂停类风险控制措施工作程序》政策法规处2编制《江苏省“十五五”药品安全规划》规划财务与信息化处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18日
日前,福建省药监局、福建省卫健委联合发布第一批“闽医名方”,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保肾口服液等28个医疗机构制剂品种和福建中医药大学国医堂扶正抑瘤方苓荷方等8个协定方品种分别入选。为积极推进福建省中医药科研和创新,促进福建省名老中医经验方、医疗机构协定方传承发展,2025年10月以来,福建省药品监管局将联合省卫健委积极开展福建省“闽医名方”遴选工作。通过广泛征集、资料审核、专家评审等环节,从全省医疗机构申报的61个医疗机构制剂品种和104个协定方品种中遴选出上述36个品种。下一步,省药监局将联合省卫健委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以首批“闽医名方”为标杆,开展相关经验总结推广,及时评估遴选试点成效,固化经验做法,积极推进“闽医名方”在医联体内开展临床使用、积累临床经验,推进“闽医名方”积极向中药新药转化。
为深入贯彻落实《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新修订《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有效强化胶体金体外诊断试剂质量安全监管,近日,北京市药监局制定发布《北京市胶体金体外诊断试剂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指南(2025版)》,指导监管人员加强科学监管,引导相关企业提升生产质量管理水平,全力守护公共卫生安全底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百姓熟知的新冠抗原试纸、早早孕试纸、排卵试纸,都属于胶体金体外诊断试剂。这类产品凭借快速便捷的优势,广泛用于疾病诊断、疫情防控、生育健康检测等领域,其质量优劣直接关系临床诊疗与公共卫生应急保障效能。该《指南》立足首都监管实际,紧扣新版规范最新要求,充分吸纳监管实践与质量管理成熟经验,聚焦胶体金产品生产过程中十二个体系管理重点环节,对质量管理要求作出系统性细化,既为监管人员明确“查什么、怎么查”,也为企业提供“做什么、怎么做”的清晰指引,有效解决行业共性问题与监管痛点难点;同时还针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需求,完善应急状态下扩产、质控、追溯、储运等关键要求,提升快速响应与稳定供应能力,助力首都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建设。 下一步,北京市药监局将持续深化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监管科学研究,紧盯行业热点和产业焦点,不断强化检查指南建设,以更严密监管、更优质服务护航首都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链接: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胶体金体外诊断试剂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指南(2025版)》的通知 京药监发〔2026〕122号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审管衔接、服务前移,近日,阳泉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审批局对一家已取得营业执照、正在筹备开业的新办药店开展上门规范指导。现场,工作人员重点核验企业申请材料的符合性及基础条件,对申报流程、许可要求进行现场说明;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逐项指导药店营业场所布局、设施设备配备、计算机管理系统、质量管理文件体系、人员培训及健康档案等内容。此次联合指导是落实“审管联动”工作机制的具体实践,实现了从“坐等审批”到“主动上门”、从“事后监管”到“事前规范”的服务转变,帮助企业提前发现并整改问题,降低开业后违规风险。阳泉市局将持续加强与市审批局的协同配合,完善“证前指导+日常监管”闭环管理机制,不断提升药品经营领域政务服务与监管效能,切实保障群众用药安全。(贾瑞洁 王国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