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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波市贴贴乐商贸有限公司经营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的化妆品案

    主要违法事实:经查明:当事人成立于2023年04月24日,系一家主要从事网络销售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经营地址为海曙区高桥镇宋成路419号。2023年8月1日,本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投诉依法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在当事人经营现场发现有产品A共11盒:“初格”梦幻女孩指甲贴套装,标签上有“货号:CG87081,委托公司:宁波诺言商贸有限公司 成分:水、聚氨酯-35,聚氨酯-2,聚氨酯-1,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水合硅石、聚氨酯-10,苯氧乙醇、丙烯酸(酯)类共聚物、其他微量成分:cl73360、司拉氯铵水辉石、cl77742、cl158501,净含量5ml,产品执行标准编号:浙G妆网备字2023012940限用日期20260520保质期三年 生产厂家:义乌市****科技有限公司”等字样,其中有4盒包装上印有生产批号2022032301,另外7盒没有生产批号;另有产品B共5盒,标签上有“货号:CG87081,委托公司:宁波诺言商贸有限公司 成分:水、聚氨酯-35,聚氨酯-2,聚氨酯-1,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水合硅石、聚氨酯-10,苯氧乙醇、丙烯酸(酯)类共聚物、其他微量成分为:cl77492、cl74160、司拉氯铵水辉石、cl77742、cl158501,净含量5ml,产品执行标准编号:浙G妆网备字2023012941限用日期20260520保质期三年 生产厂家:义乌市***科技有限公司”等字样,其中1盒包装上印有生产批号2022032301,另外4盒没有生产批号;另有产品C共5盒,标签上有“货号:CG87081,委托公司:宁波诺言商贸有限公司 成分:水、聚氨酯-35,聚氨酯-2,聚氨酯-1,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水合硅石、聚氨酯-10,苯氧乙醇、丙烯酸(酯)类共聚物、其他微量成分为:cl15850、铝、cl77742、cl158501,净含量5ml,产品执行标准编号:浙G妆网备字2023012942限用日期20260520保质期三年 生产厂家:义乌市****有限公司”等字样。上述3款产品标签上的成分与其各自的化妆品备案信息成分不一致,均比其各自的化妆品备案信息多了2个成分:“cl77742、cl158501”。另经查明,上述3款产品中的产品A和产品B标注有生产批号的产品、其生产品批号、保质期经过计算与限用日期不符。上述3款产品标签上成分与其各自的化妆品备案信息成分不一致、部分标注有生产批号的产品其生产品批号及保质期经过计算与限用日期不符的问题均为生产厂家宁波诺言商贸有限公司(已另案处理)在印刷标签纸卡时候未仔细核对所引起。当事人在采购上述产品时查验了生产商的执照、化妆品备案信息、产品检验报告等材料。当事人上述3款产品共进货24盒,单价***元/盒,售价***元/盒,共售出3盒,货值金额为252元,违法所得7.8元。经查询浙江省市场监管案件管理系统,未发现当事人发生过相同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当事人经营的“梦幻女孩指甲贴套装”饰品玩具标签标注的指甲油(普通化妆品)成分与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信息不符;部分标注有生产批号的产品的生产品批号、保质期经过计算与限用日期不符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经营标签内容不真实、不准确的化妆品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对当事人从轻处罚如下:没收上述违法经营的化妆品没收违法所得:7.8元;罚款人民币:10000元。以上罚没款共计10007.8元。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监管 / 其它 / 化妆品 企业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宾利实业有限公司经营未经备案的化妆品案

    主要违法事实:经查明:当事人于2022年11月1日委托佛山市****有限公司生产了芭贝丽剃须膏2700支,未进行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后于2023年3月20日,以须膏套装(剃须刀+剃须膏)的形式以0.52元/套(其中剃须膏价格为0.22元/只)的价格销售给他人1000套。至2023年7月11日案发时至,当事人现场仓库内未进行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的库存芭贝丽剃须膏1403支。货值金额594元,违法所得220元。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当事人上市销售未经备案的国产普通化妆品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一、没收芭贝丽剃须膏(15ml)1403支;二、没收违法所得220元,上缴国库;三、处以罚款10000元,上缴国库。以上报告当否,请审批。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监管 / 其它 / 化妆品 企业 浙江省
  • 金华市鸿普商贸有限公司经营过期的医疗器械案

    主要违法事实:经查,当事人是位于兰溪市的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当事人在2021年1月19号以15.6元/盒购进古草凝萃医用冷敷眼罩96盒,2021年8月17号以0.01元/片购进了古草凝萃医用冷敷眼罩130片,2020年12月22日以19.5元/盒购进了96盒皮肤修复贴,2022年7月2日以0.01元/片购进了300片古草凝萃医用液体敷料。当事人将古草凝萃医用冷敷眼罩(盒装)以27.3元/盒的价格,皮肤修复贴26.6元/盒的价格,古草凝萃医用液体敷料1元/片的价格置于店内销售。一片装的古草凝萃医用冷敷眼罩是送给药店的,因为放角落遗忘,一片都未送出去。当事人于2021年2月16日,以26.6元/盒的价格将皮肤修复贴销售给了金华市某大药房30盒,2021年7月2日,以26.6元的价格将皮肤修复贴销售给了兰溪市某连锁有限公司61盒。2021年7月2日,以27.3元/盒的价格将古草凝萃医用冷敷眼罩分别销售给了兰溪市某有限公司25盒,金华市某有限公司49盒。上述其他产品均未销售过。2023年10月10日,兰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现场检查发现1.古草凝萃医用冷敷眼罩(10片/盒,限用日期20230921)22盒,2.皮肤修复贴(25g*5,限用日期2023802)5盒,3.古草凝萃医用冷敷眼罩(一片装,生产日期20200922,限用日期20230921)130片,4.古草凝萃医用液体敷料(生产日期20220626,批号2022062604,无限用日期)300包。前3款产品均超过有效期,第4款产品没有限用日期。当事人系从事医疗器械销售的企业,在购进医疗器械过程中未能严格履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和养护记录。当事人未建立销售台账,但当事人提供了送货单,涉案医疗器械过期后确实未销售。当事人经营过期医疗器械的货值金额是22*27.3+5*26.6+130*0.01=734.9元,经营标签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器械货值为300*1=300元,无违法所得。当事人于2023年10月13日进行了合规建设,主动加强法律学习,对店内进行排查,加强管理。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对当事人在经营活动中未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理如下: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当事人经营过期的医疗器械的行为,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参照《兰溪市市场监管领域高频处罚事项裁量基准》,决定对当事人处理如下:一、责令当事人改正,二、没收上述超过限用日期医疗器械;三、减轻处罚,处罚款12000元。对当事人经营标签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器械的行为的行为,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参照《兰溪市市场监管领域高频处罚事项裁量基准》,决定对当事人处理如下:一、责令改正;二、减轻处罚,处罚款3000元。以上罚没款共计15000元。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监管 / 其它 / 医疗器械 企业 浙江省金华市
  • 乐清市乐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擅自变更经营场所、未建立并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主要违法事实:经查明,2021年3月,当事人进行营业执照住所变更后将企业经营场所及库房地址由其登记住所浙江省乐清市乐成街道云鲤路79号搬迁至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乐成街道长乐路26号,未进行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变更即开展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当事人于2022年1月至2023年8月期间通过淘宝平台销售消字号产品、化妆品、第一类医疗器械及医用纤维多肽护理膜,当事人在涉案医疗器械经营过程中,未建立并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当事人未在淘宝店铺首页/主页面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信息或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也未以文本形式展示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编号。当事人未在淘宝店铺涉案医疗器械产品页面展示该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备案凭证,也未以文本形式展示涉案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备案凭证编号。当事人未填写医疗器械网络销售信息表,将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网站名称、网络客户端应用程序名、网站域名、网站IP地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编号、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件或者备案凭证编号等信息事先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便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本局认为,当事人住所、经营场所、库房地址发生变化时未及时进行备案变更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当事人未建立并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当事人未在淘宝店铺首页/主页面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信息或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当事人未在淘宝店铺主页面以文本形式展示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编号,未在产品页面展示涉案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备案凭证,也未以文本形式展示涉案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备案凭证编号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之规定;当事人未填写医疗器械网络销售信息表,将企业相关信息事先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之规定。鉴于当事人案发后积极配合执法人员调查,能够主动、详实地提供相关证据,依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四条第四项之规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九条第三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依据《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一项之规定,依据《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限期15日改正,并对其处罚如下:1、给予警告;2、罚款人民币3000元。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监管 / 其它 / 医疗器械 企业 浙江省温州市
  •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山西建优成业科技有限公司采取风险控制措施的通告(〔2023〕79号)

    山西建优成业科技有限公司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规定。为防控药品质量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和《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第六十二条规定,现决定对该企业采取暂停销售的风险控制措施。待企业整改结束,通过现场复查后,解除风险控制措施。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3年12月1日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监管 / 其它 / 药品 企业 山东省
  •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暂停云南楷林中药饮片有限责任公司药品生产销售公告(2023年 第26号)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药品生产监督检查中发现,云南楷林中药饮片有限责任公司的中药饮片生产不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存在药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为控制药品质量安全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第三款、《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和《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第六十一条之规定,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暂停云南楷林中药饮片有限责任公司的中药饮片生产、销售。附件:云南省暂停药品生产销售目录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3年12月4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云南省暂停药品生产销售目录序号1药品生产许可证号滇20170224企业名称云南楷林中药饮片有限责任公司地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经开区洛羊街道办果林社区信息产业基地昆明电子信息类工业标准厂房(一期)5幢1-7层、6幢1-3层101号暂停生产销售范围中药饮片(净制、切制、炒制、炙制、蒸制、煮制),中药饮片(直接口服饮片,冻干)暂停生产销售日期2023年10月27日实施机关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监管 / 其它 / 药品 企业 云南省
  •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案件信息公开表(2023年第34期,总第135期)

    行政执法案件信息公开表(2023年第34期,总第135期)序号1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渝药监药处罚〔2022〕13号案件名称盛年春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销售药品案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名称盛年春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在未取得《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分多次向个人销售药品。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行政处罚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给予行政处罚如下:罚款300000元。决定机关名称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处罚决定日期2023.12.04公示日期2023.12.04备注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监管 / 其它 / 药品 人 重庆市
  • 南京嘉威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未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医用防护口罩和生产说明书不符合技术要求案(苏药监(宁)械处字〔2023〕1010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南京嘉威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578068043XX工商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法定代表人蔡正茂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5****************3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苏药监(宁)械处字〔2023〕1010号违法行为类型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第(八)项的规定违法事实未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医用防护口罩和生产说明书不符合技术要求的医用防护口罩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第(八)项的规定处罚依据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八十八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第七条第一项、第八条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罚类别罚款;没收非法财物处罚内容1. 没收221210-1批医用防护口罩209225只,221224-1批医用防护口罩53500只,没收违法所得5800元。2. 处罚款10000元;罚款金额(万元)1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28.32375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处罚决定日期2023/12/4处罚有效期2024/6/4公示截止期2026/12/4处罚机关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20000014000394R数据来源单位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20000014000394R备注公示截止期依据文件: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罚款金额已确认。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监管 / 其它 / 医疗器械 企业 江苏省
  •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药材GAP延伸检查结果公告

    根据《国家药监局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草局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发布〈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公告》(2022年第22号)《山东省药监局、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和省卫生健康委四部门关于贯彻落实〈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实施意见》(鲁药监生〔2023〕17号)等文件要求,我局联合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山东中平药业有限公司的金银花、忍冬藤种植基地开展中药材GAP延伸检查。检查结果见附件。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3年12月4日中药材GAP延伸检查检查结果被检查主体中药饮片品种中药材品种中药材生产企业基地面积(亩)基地地址检查结果经纬度坐标山东中平药业有限公司金银花饮片金银花山东中平药业有限公司1568临沂市平邑县郑城镇符合要求1号地块(新富庄村基地):经度117.66,纬度35.25;3号地块(响水村基地):经度117.40,纬度35.16;4号地块(巩家山村基地):经度117.66,纬度35.30。山东中平药业有限公司忍冬藤饮片忍冬藤山东中平药业有限公司1568临沂市平邑县郑城镇符合要求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监管 / 其它 / 药品 企业 山东省
  •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检查结果公示(2023年第467期)

    企业名称辽宁北方聚创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企业类型零售连锁总部检查时间2023年10月09日-2023年10月10日所在地市沈阳市检查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检查事项药品经营检查。检查方式常规捡查。检直内容执行GSP情况。存在问题管理制度方面存在缺少门店管理、网络销售相关制度的问题:首营资料方面存在供应商资料内容填写不全的问题;仓库管理方面存在功能区设置不规范等问题;人员培训方面存在培训考核不到位等问题。处理措施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情况已按要求完成整改。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监管 / 其它 / 药品 企业 辽宁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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