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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吉林省医疗器械召回公示(吉林省国大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吉林省国大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产品名称:医用防护口罩注册证号:吉械注准20202140036召回级别:三级报告日期:2022年5月4日召回完成日期:2022年5月9日详情见:医疗器械召回事件报告表附件:国大医疗器械召回事件报告表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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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拟注销《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我省《化妆品生产许可证》超过有效期的化妆品生产企业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如无异议,我局将在公示发布之日起30日后,依法注销超过有效期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联系人:周光宇联系电话:0931-7616787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2年5月10日附件:超过有效期《化妆品生产许可证》信息列表序号企业名称许可证有效期许可证号地址生产范围1甘肃康友亚麻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21/3/28甘妆20160001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膏霜乳液:护肤清洁类、发用类;一般液态:护肤清洁类、护肤水类2甘肃岷县岷当生物工程产业有限责任公司2021/12/24甘妆20160010定西市岷县工业园区45号一般液态单元:护肤水类3甘肃千年井保洁盐开发有限公司2021/12/24甘妆20160009甘肃省定西市漳县膏霜乳液单元:护肤清洁类;粉单元:浴盐类4甘肃寿鹿山药业有限公司2021/12/29甘妆20160012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黄羊工业园区农大路9号一般液态单元护肤水类5玉门拓璞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21/12/30甘妆20160011甘肃省酒泉市酒泉市粉单元:护肤类(不含眼部用护肤类、婴儿和儿童用护肤类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监管 / 其它 / 化妆品 企业 甘肃省
  • 广州一家化妆品企业现场检查到4盒虚假标签产品被罚6.3万

    日前,广州市场监督管理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穗云市监处罚〔2022〕00144号)显示,广州碧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因涉嫌存在生产标签虚假化妆品的违法行为,被没收违法所得15950元, 罚款48000元;合计罚没款63950元。2022年3月25日,根据交办线索,我局发现广州碧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涉嫌存在生产标签虚假化妆品的违法行为,遂依法立案调查。(同时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对当事人生产标签虚假的韩仟美集紧致修护额贴(限用日期20250228,批号BC21D01)4盒采取扣押行政强制措施)。2022年3月25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到广州市泓立化妆品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现场发现一款产品,化妆品名称:韩仟美集紧致修护额贴;委托方:江西灼灼商贸有限公司;受托方:广州函美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启源大道6号4栋303室;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粤妆20190245;限用日期20250228,批号BC21D01。经查,这款化妆品上标注的信息与实际生产企业信息不一致,经清点,现场有上述化妆品4盒。执法人员依法立案并扣押了上述化妆品。经查明:当事人于2022年2月28日生产韩仟美集紧致修护额贴(限用日期20250228,批号BC21D01)3194盒,销售给江西灼灼商贸有限公司3190盒,留样4盒,上述额贴销售价格为5元/盒。当事人生产上述化妆品的违法所得为15950元,货值为15970元。当事人生产上述两款标签虚假化妆品的原材料均已用完,其生产设备除用于生产上述化妆品外还生产其他化妆品,因此未对相关设备和原材料进行扣押。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1.当事人证照复印件,证明当事人的主体信息;2.现场检查笔录,证明当事人生产标签虚假化妆;3.询问笔录,证明当事人生产标签虚假化妆品的生产数量、销售数量、销售单价、货值金额;4.工单表复印件,证明销售化妆品的销售单价。我局于2022年4月15日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依法告知当事人我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和内容,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提出陈述、申辩意见的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主动提供证据材料,根据《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第十四条第(一)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积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如实交代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的……”,经综合裁量,决定对当事人的处罚选择从轻级别。当事人生产标签虚假化妆品的行为,违反《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化妆品的最小销售单元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及第三十七条第(二)项“化妆品标签禁止标注下列内容:……(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的规定,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并可以没收专门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原料、包装材料、工具、设备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3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由备案部门取消备案或者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化妆品许可证件,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其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收入的1倍以上2倍以下罚款,5年内禁止其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五)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化妆品……”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一、没收标签虚假的韩仟美集紧致修护额贴(限用日期20250228,批号BC21D01)4盒;二、没收违法所得15950元;三、罚款48000元;合计罚没款63950元。另,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生产标签虚假化妆品的行为。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来源: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监管 / 其它 / 化妆品 广东省
  • 安徽鑫泰药业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药品,被罚款25万

    行政相对人名称安徽鑫泰药业有限公司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600MA2MQ2N478行政相对人代码_2(工商注册号)-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法定代表人宋学才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341281********9097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皖药监药处罚﹝2022﹞2-305号违法行为类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修订本)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一项的规定。违法事实2022年3月16日,接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办《协助调查函》(药监综便函﹝2022﹞19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中医医院所销售使用的中医饮片“前胡”(批号:200901),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检验所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协助调查:1、安徽鑫泰药业有限公司是否为你辖区合法药品生产企业;2、2020年10月新疆福瑞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及阿克苏地区中医医院是否与安徽鑫泰药业有限公司发生过业务往来;3、安徽鑫泰药业有限公司是否生产过批号为“200901”前胡中药饮片。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修订本)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修订本)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类别罚款;其他-没收违法所得处罚內容1.没收违法所得贰仟肆佰陆拾柒元贰角(2467.2元);2.处违法生产药品货值金额(货值金额12336.00元)2.5倍的罚款(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计贰拾伍万元整(250000.00元);罚没款共计贰拾伍万贰仟肆佰陆拾柒元贰角(252467.2元);3.没收该批召回前胡(批号:200901)40kg。罚款金额(万元)25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24672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处罚决定日期2022/05/11处罚有效期2023/05/11公示截止期2025/05/11处罚机关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40000MB19570665数据来源单位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40000MB19570665地方编码340000备注-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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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徽富美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未经“环氧乙烷残留量”检验即放行销售,处以警告和罚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安徽富美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500MA2MYEKA31行政相对人代码_2(工商注册号)-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法定代表人吴运颖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310110********0422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皖药监械处罚﹝2022﹞6-2号违法行为类型《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违法事实《关于移交安徽富美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有关案件线索的函》(药监办械生函〔2022〕28 号),2022年1月26-27日,安徽省药监局和省局第六分局联合对安徽富美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企业生产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批号:20210940,规格型号:淋膜无纺布(PE膜)面料胶条型无菌/M)等3批次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未经“环氧乙烷残留量”检验即放行销售。处罚依据《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第六十九条第一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一)出厂医疗器械未按照规定进行检验的”的规定。处罚类别警告;罚款处罚內容1、警告,2、并处2万元罚款。罚款金额(万元)2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无处罚决定日期2022/05/11处罚有效期2023/05/25公示截止期2023/05/11处罚机关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40000MB19570665数据来源单位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40000MB19570665地方编码340000备注-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监管 / 其它 / 医疗器械 产品 安徽省
  • 天津市峻川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对一次性使用窥镜辅助包主动召回

    天津市峻川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报告,由于产品标签的内容与说明书的内容不符等原因,天津市峻川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对其生产的一次性使用窥镜辅助包(注册证号: 津械注准20172640094)主动召回。召回级别为三级。涉及产品的型号、规格及批次等详细信息见《医疗器械召回事件报告表》。附件:医疗器械召回事件报告表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监管 / 其它 / 医疗器械 产品 天津市
  •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检查结果公示(2022年第50期)

    分别为:辽宁三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辽宁开普医疗器械系统有限公司、辽宁迈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监管 / 其它 / 医疗器械 企业 辽宁省
  • 亳州广源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药品,被处以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

    行政相对人名称亳州广源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600072375864G行政相对人代码_2(工商注册号)-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法定代表人张峰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341281********0834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皖药监药处罚﹝2022﹞2-306号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版)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三款第六项的规定违法事实2022年3月7日,接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办不合格药品检验报告的函》(药监综便函﹝2022﹞53号),晋中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出具的不合格报告书(报告书编号:YHYP20210523),检品名称:谷精草(批号:190201),生产单位:亳州广源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检验结果:【性状】项不符合规定(标准规定:应为干燥的带花茎的头状花序,头状花序呈半球形,直径(4-5)mm。检验结果:大部分为茎、叶,头状花序少见)。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修正本)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三款第六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修正本)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处罚类别罚款;其他-没收违法所得处罚內容1.没收违法所得伍仟壹佰壹拾贰元(5112.00元);2.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5112.00元)3倍的罚款计壹万伍仟叁佰捌叁拾陆元(15336.00元);罚没款共计贰万零肆佰肆拾捌元(20448.00元)。罚款金额(万元)1.5336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5112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处罚决定日期2022/05/10处罚有效期2023/05/10公示截止期2025/05/10处罚机关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40000MB19570665数据来源单位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40000MB19570665地方编码340000备注-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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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第二分局药品流通检查信息通告(2022年3-4月)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第二分局药品流通检查信息通告(2022年3-4月)序号监督检查企业名称企业类别检查结论检查方式组织单位检查时间备注1安徽联众医药有限公司药品批发符合要求事先不告知第二分局2022.2.17-2安徽普信医药有限公司药品批发符合要求事先不告知第二分局2022.3.7整改复查3亳州天星医药有限公司药品批发符合要求事先不告知第二分局2021.3.10-4亳州市坤源医药有限公司药品批发现场整改事先不告知第二分局2021.3.15已整改5亳州亳药堂有限公司药品批发符合要求事先不告知第二分局2021.3.15-6安徽云泉医药有限公司药品批发符合要求事先不告知第二分局2021.3.24特药检查7亳州天星医药有限公司药品批发符合要求事先不告知第二分局2021.4.12委托许可检查8安徽中宝宝诺医药有限公司药品批发符合要求事先不告知第二分局2022.4.14-9太阳升(亳州)医药有限公司药品批发符合要求事先不告知第二分局2022.4.19-10亳州市果戈里药业有限公司药品批发符合要求事先不告知第二分局2021.4.19-11安徽润泽科技医药有限公司药品批发符合要求事先不告知第二分局2021.4.20-12安徽首源医药有限公司药品批发符合要求事先不告知第二分局2021.4.21-13亳州市百草达医药有限公司药品批发现场整改事先不告知第二分局2021.4.28已整改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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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徽省药品(含中药配方颗粒)生产第二分局日常监督检查信息(2022年4月)

    安徽省药品(含中药配方颗粒)生产第二分局日常监督检查信息序号检查时间企业名称生产地址企业关键人员检查人员缺陷项目检查结论处理措施平台录入情况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生产负责人242022年4月6日至4月7日安徽亿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华佗镇105国道西侧88号李恒勇李成文韩燕刘静文潘家峰主要缺陷:2项一般缺陷:5项基本符合限期整改已录入252022年4月11日-4月12日安徽敬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省亳州市高新区养生大道1577号耿赫辰李娜卢新强李有军李朋艳主要缺陷:1项一般缺陷:6项基本符合限期整改-262022年4月12日、4月14日亳州市慈济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亳州市谯城区十八里工业园区杨廷峰董晓涛黄明涛夏雷刘静文潘家峰一般缺陷:5项符合限期整改-272022年4月19日、4月20日安徽新兴中药材饮片有限公司亳州市谯城区十八里工业园区药都大道66号杨仿林尹兰萍张伟刘静文潘家峰一般缺陷:9项符合限期整改已录入282022年4月21日亳州市沪谯药业有限公司亳州市民营工业园区内药王大道西、光明路北顾振荣郭强胡中盛刘静文潘家峰主要缺陷:1项一般缺陷:6项基本符合限期整改-292022年4月19日-4月20日亳州万诺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省亳州市高新区曹洪路综合办公室5层513室刘昌雄于晨光盖兆光李有军李静一般缺陷6项符合限期整改-302022年4月22日安徽精诚本草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亳州市南部新区漆园路西侧、养生大道南侧李畦田于珍珍罗永峰李有军李静一般缺陷7项符合限期整改-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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