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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2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开标中选产品丰富多元

    2026年7月31日,第12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以下简称“集采”)开标产生中选结果。本次集采65种药品全部采购成功,覆盖抗感染、抗肿瘤、抗血栓、降血糖、降血压、降血脂、风湿免疫、消炎镇痛等领域常用药品。全国共4.5万家医药机构报量,医药企业积极参与本次集采,327家企业的521个产品获得拟中选资格。国家医保局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医药集中采购的部署要求,始终坚持“稳临床、保质量、反内卷、防围标”原则,优化完善采购规则。本次集采突出体现了几个方面:一是突出“稳临床”,更好适应多元用药需求。延续医疗机构按厂牌报量的做法,体现对临床具体需求的尊重。优化“复活”中选规则,增加了参比制剂可以“不带量复活”的规则,吸引参比制剂以适宜价格供应临床。从中选结果看,临床认可度高、质量和供应有保障的主流企业普遍中选,例如齐鲁药业、科伦药业、石家庄四药、倍特药业均有10余个产品中选;诺华公司的沙库巴曲缬沙坦、拜耳公司的碘普罗胺、卫材公司的倍他司汀、雅培公司的地屈孕酮、广州绿十字的复方氨基酸等10个参比制剂中选。二是突出“反内卷”,引导行业理性竞争。平均每个品种有15家企业参与投标,竞争激烈程度较高,企业数量最多的品种达到49家。本次集采规则进一步强化反内卷,采取两档防范异常低价措施:对报价低于均值一定幅度的(超过1个标准差),不作为控制价差的锚点;对报价低于均值幅度较大的(超过2个标准差),可以中选但不带量、不占入围名额,排除极端低价对整体竞争格局和价格体系的影响。三是突出“保质量”,强化质量监管要求。要求中选药品采购协议期内不得降级变更包装,例如口服片剂不得由每片独立包装变更为多片瓶装,避免因包装形式变化影响药效稳定性。提高境外生产仿制药的资质条件,要求提供通过中国药监部门检查的证明材料。四是突出“保供应”,优化基层用药保障。鼓励紧密型医联体作为整体统一报量,提升基层医疗机构需求集中度,避免因报量小、需求分散导致供应关系碎片化,提高中选企业供应配送积极性。对于采购量少、采购频率低的基层医疗机构,实际执行时允许在中选厂牌中灵活选择,提升基层用药保供韧性。截至目前,12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已累计覆盖555种药品。预计全国患者将于今年内用上第12批集采降价后的中选药品。

    医保准入 / 集采 全国
  • 第12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拟中选结果公示

    各相关单位:现将第12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拟中选结果(GY-YD2026-1)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截止日前向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提出申诉并提供合法有效证据材料,逾期不再受理。未提供相应证据材料的,原则上不予受理。按照采购文件,报价低于入围均价2个标准差的拟中选企业,应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联合采购办公室提交“报价合理性声明”。公示期间未提交相关声明的,取消中选资格,并列入“违规名单”。公示时间:2026年7月31日至2026年8月5日受理时间:2026年7月31日至2026年8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00)地 址:上海市黄浦区局门路622号一楼服务科电 话:021-31773244;31773255;31773266附件:第12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拟中选结果表(GY-YD2026-1)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2026年7月31日

    医保准入 / 集采 全国
  • 四川省药招〔2026〕167号 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关于公布更新部分企业医用耗

    各相关医疗卫生机构,相关企业:根据《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落实国家挂网药品价格治理要求平稳推进我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挂网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公示部分企业医用耗材产品更新价格信息的通知》(川药招〔2026〕134号)相关要求,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按程序对申报企业主动申请下调部分医用耗材(含体外诊断试剂)产品价格信息进行了公示。公示期结束,公示无异议的医用耗材产品更新后的联动参考价和我省参考价信息(详见附件)将于2026年8月1日起正式执行。请各医疗机构参考本通知内容作调价准备,在限价基础上主动议价。附件:1.高值、低值医用耗材产品更新我省最高参考价 2.高值、低值医用耗材产品联动参考价公布 3.体外诊断试剂产品产品更新我省最高参考价 4.体外诊断试剂产品产品更新联动参考价公布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2026年7月31日

    医保准入 / 集采 四川省
  • 云南省议价药品挂网价格管理及价格补充完善公告

    各相关企业: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药品挂网价格管理和医保基金监管的通知》、《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药品挂网价格管理和医保基金监管的通知》、《云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动态挂网方案的通知》(云医保〔2022〕92号)及相关药品价格风险处置要求,对云南省平台内议价药品开展挂网价格管理及价格补充完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药品范围 所有在“云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议价采购的挂网交易药品,可通过“云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勾选“挂网药品价格一览表”内全国最低3个省份(不含云南省、广东省)省级采购平台招标(挂网)价格,以不高于全国省级采购平台最低实际采购价(不含广东省,可不含国家和各省份组织集中带量采购价格)转入直接挂网采购目录。 企业提交的实际采购价格低于该药品云南省现行参考价的,将按实际采购价格调整挂网价格,实际采购价格为截止申报日期的有效价格;实际采购价格高于该药品云南省现行参考价的,就低执行。仅申请降价的挂网交易药品,不属于本公告范围,请企业按照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办事指南”中《中标药品降价办理须知》的要求办理。 二、价格调整要求 (一)议价采购药品在本次申报中勾选全国最低3个省份价格并申报全国最低实际采购价的产品方可转为直接采购目录,该产品可以“定价采购及议价采购”。 (二)具体要求 1. 省级平台实际交易订单截图(不含广东省,可不含国家和各省份组织集中带量采购价格)须具有药品医保编码、通用名、剂型、规格、采购价格、包装单位、最小制剂单位等产品关键字段。截图需字迹清晰完整,内容可辨识。企业填报信息内容应真实有效、完整准确,上传材料应清晰、明确; 2. 企业应承诺所报价格符合申报和价格风险处置要求; 3.已属于“定价采购及议价采购”或“定价采购”的药品无需参与本次申报(企业可通过“云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的“挂网目录-采购类别”字段进行查看); 4.未参与本次申报或审核不通过的药品,已挂网的仍保留原采购方式,如后续有相关处置政策,另行通知。 (三)企业填报信息内容应真实有效、完整准确,上传材料应清晰、明确。企业在申报中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如出现虚假材料、虚假交易订单、擅自提高价格等情况,将按照《云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动态挂网方案》及相关补充文件处理,后果企业自负。 三、信息申报方式 (一)企业可通过“云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中“药品动态调整-采购方式变更”模块进行相关信息申报。 (二)信息申报时间:2026年7月31日至2026年8月5日下午15:00时(截止时间)。企业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信息确认及提交,否则视为放弃本次价格补充完善。 (三)申报企业在规定截止时间前的未提交状态下,可登录系统补充、修改申报材料。提交后申报企业不能再对其申报材料修改、补充和撤回。 四、挂网方式 企业完整勾选全国最低3个省份(不含云南省、广东省)省级采购平台中标(挂网)价格并申报全国最低实际采购价的药品,医疗机构可按挂网价直接采购,也可议价采购。 五、所有挂网的药品价格均实行动态调整,如出现实际采购交易价或“一览表”等价格低于云南省挂网价的情况,企业应在30天内调低挂网价格。 六、国家如出台新的相关政策,按国家政策执行。 七、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或以补充公告方式发布。 数据支持联系电话:0871-65379183、65165512 业务联系电话:0871-63606934、68313372、65388795、65357873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2026年7月31日

    医保准入 / 集采 云南省
  •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仿制药参比制剂目录(第一百零七批)的通告(2026年第27号)

      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专家委员会审核确定,现发布仿制药参比制剂目录(第一百零七批)。  特此通告。      附件:仿制药参比制剂目录(第一百零七批)  国家药监局  2026年7月31日

    医保准入 / 目录 全国
  • 关于开展消化介入类医用耗材产品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按照工作安排,2026年7月30日起开展消化介入类医用耗材产品信息公示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产品范围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的消化道球囊扩张导管、胆胰取石球囊导管、食道支架、肠道支架、胆道合金支架、胆道聚合物支架、胰管支架、电子成像胆胰导管、普通消化道导丝、经内镜逆行胰胆管造影(ERCP)消化道导丝、消化介入取石网篮、消化介入碎石网篮、静脉曲张/组织套扎器、不通电(冷切)圈套器、通电(热切)圈套器、消化介入内镜吻合夹系统、消化介入内镜止血夹、消化介入注射针、消化介入凝血钳、组织切开刀、快速交换乳头切开刀、非快速交换乳头切开刀等消化介入类医用耗材。二、时间安排产品信息公示时间:2026年7月30日—8月3日17时。企业使用数字证书登录国家组织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https://hc.tjmpc.cn:10128),进入消化介入类数据填报系统,在“消化介入类部件公示”页面查看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发送合法有效证明材料(盖章扫描件)至联采办邮箱(hclcb@tjmpc.cn),邮件主题请标明“消化介入类医用耗材异议”字样,逾期不再受理。未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原则上不予受理。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办公室2026年7月30日

    医保准入 / 集采 全国
  • 河北【2026/07/30】关于公布参比制剂(原研药)、创新药挂网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按照我省参比制剂(原研药)、创新药药品挂网规定,现将符合挂网条件及申诉补充三省挂网截图后符合挂网条件的药品公布并挂网。企业在外省出现挂网价低于我省挂网价的,应于30日内提出价格调整申请。如挂网药品价格高于全国最低挂网价的,一经查实,按失信相关规定处理。附件:参比制剂(原研药)、创新药符合挂网条件药品情况表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2026年7月30日关于公布中药配方颗粒挂网的通知

    医保准入 / 集采 河北省
  • 青海关于调整部分药品价格的通知

    各医疗机构、相关企业:根据企业申请,现对西罗莫司凝胶等药品的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价格从即日起执行。附件:药品价格调整汇总表青海省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2026年7月30日

    医保准入 / 集采 青海省
  • 青海关于调整部分体外诊断试剂价格的通知

    各医疗机构、相关企业:根据企业申请,现对部分体外诊断试剂的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价格从即日起执行。附件:体外诊断试剂产品降价变更汇总表青海省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2026年7月30日

    医保准入 / 集采 青海省
  • 青海关于调整部分医用耗材价格的通知

    各医疗机构、相关企业:根据企业申请,现对部分医用耗材的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价格从即日起执行。附件:医用耗材产品降价变更汇总表 青海省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2026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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