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十四省(区、兵团)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广东牵头双氯芬酸等药品采购协议期满接续、常见病慢性病药品、金莲花胶囊集中带量采购等部分中选品种信息更新相关内容,现将53家企业184个中选产品(详见附件)的挂网价格调整结果予以公告。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请各医疗机构、相关企业知悉。 附件:“十四省(区、兵团)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等集采项目部分中选产品价格调整情况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服务中心2026年6月29日
根据《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关于更新国家组织药物涂层球囊类、泌尿介入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相关产品清单(20260610版)的通知》、《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更新吻合器等三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联盟地区接续采购中选产品信息的函(20260616)》,调整部分集采中选产品挂网状态和挂网价格(具体品种及执行日期详见附件)。现予公告。 附件:调整部分集采中选产品挂网状态和挂网价格情况表(2026年第七批)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2026年6月29日
各相关单位:根据《广东省药品挂网规则》,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广州平台)现将省内符合要求的新增挂网药品在招采子系统广州平台交易模块-“GPO药品交易”进行数据同步,方便医疗机构和有关企业进行交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同步范围20260618批次审核通过且经公示无异议,已在国家医疗保障局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广东省)新增挂网的药品(详见附件)。二、配送关系建立请相关企业登录招采子系统广州平台交易模块-“GPO药品交易”,选择本次挂网药品中相应来源的药品建立配送关系;请配送企业登录系统及时响应,以便医疗机构按规定实施采购。三、反馈路径及方式(一)各单位如对本通知附件有异议,请通过招采子系统广州平台交易模块-“GPO药品救济渠道”发起“咨询与反馈”,或在工作时间拨打020-87150111咨询。(二)各单位在采购过程中如有异议,请通过招采子系统广州平台交易模块-“GPO药品救济渠道”发起“采购交易”类别的申(投)诉。特此通知。附件:同步药品挂网数据目录(20260618批次).xlsx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6年6月29日
各相关企业:按照我省生物制剂独家、同组最低申报增补挂网规定,现将符合挂网条件的药品公布并挂网。企业在外省出现挂网价低于我省挂网价的,应于30日内提出价格调整申请。如挂网药品价格高于全国最低挂网价的,一经查实,按失信相关规定处理。附表:生物制剂独家、同组最低符合挂网条件公布表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2026年6月29日
各相关企业:按照挂网规定,现将部分独家生物制剂申投诉结果公示,申投诉后符合挂网条件的药品公示无异议后挂网。公示时间:2026年6月29日-7月2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登录平台进入药品挂网管理-我的工作台-独家通用名、剂型药品挂网-申投诉管理-企业申投诉”【生物制剂--2026年5月申投诉处理公示】提交申(投)诉材料。反馈问题描述需准确详细,相关证明材料须真实可靠、清晰可辨。电话:0311-66906539附表:符合挂网条件独家生物制剂公示表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2026年6月29日
各相关企业:为做好部分国家和联盟集采药品新的采购年度药品执行工作,现就中选药品三方协议签订事宜通知如下:一、药品范围国采第六批胰岛素14种;湖北中成药采购联盟首批扩围接续17个采购组;湖北中成药联盟集采第三批19个采购组;江西干扰素集采11种。二、采购周期采购周期自2026年7月1日零时到2027年7月1日零时止。三、签订路径及时间新目录已挂网,中选企业原配送关系已同步迁移至新目录,6月29日开始协议签订,协议未生成前企业可调整配送关系。医疗机构可登录平台【药品交易结算-协议管理-三方协议管理】选择【国采第六批胰岛素--第三年度】、【湖北中成药采购联盟首批扩围接续--第二年度】、【湖北中成药联盟集采第三批--第二年度】、【江西干扰素--第三年度】目录,选择配送企业并签订三方协议。附件:1.国采第六批胰岛素品种表2.湖北中成药采购联盟首批扩围接续品种表3.湖北中成药联盟集采第三批品种表4.江西干扰素集采品种表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2026年6月29日
按照《2026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及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和《2026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及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调整申报指南》,我局组织力量对药品申报资料进行了初步形式审查。此次药品目录调整共收到企业申报资料818份,涉及674个药品通用名,经审核,申请基本目录外375个通用名(未包括预申报品种),通过初审334个;目录内229个通用名(未包括预申报品种),通过初审223个。申请商保创新药目录外57个通用名(未包括预申报品种),通过初审53个;目录内1个通用名,通过初审1个。另外还有49个通用名(含2个同时申报新增适应症)预申报基本目录外,11个基本目录内通用名预申报了新适应症;4个通用名预申报了商保创新药目录外。现将通过初步形式审查的药品名单和主要信息以及预申报的品种予以公示。对于预申报的药品,我们已同步协请有关部门核实完成技术审评时间,并在申报企业补充材料后一并公布形式审查结果。初步形式审查结果的公示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7月5日(7天)。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对公示药品的资格条件、相关信息和初步形式审查结果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信函或邮件等形式向国家医保局目录调整工作专班反映。为便于核实,反馈情况请署实名并附相关证明资料。电子邮件:GJYBML@nhsa.gov.cn(邮件命名为“2026年目录形式审查公示意见”,并请注明联系人及电话)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小街甲2号国家医保局目录调整工作专班(邮编:100830)附件:1.2026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及商保创新药目录调整初步形式审查情况表2.通过2026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及商保创新药目录调整初步形式审查的申报药品名单3.通过2026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及商保创新药目录调整初步形式审查的申报药品信息(https://www.nhsa.gov.cn/art/2026/6/29/art_152_21132.html)国家医疗保障局2026年6月29日
各医疗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为推动我省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全面振兴,经企业申报、形式审核和申诉质疑处理,现将2026年第四批中药饮片和中药配方颗粒新增挂网增补结果予以公布。本批次符合国家或省级中药配方颗粒标准且完成生产和异地销售备案,拟增补的中药配方颗粒阳光挂网产品共522个(见附件1);中药饮片集采未中选产品价格联动共41个(见附件2)。公布结果自2026年6月25日起执行。业务咨询电话:0931-2909261政策咨询电话:0931-8127072(省医保局)附件:1.2026年第四批中药配方颗粒挂网结果公布表.xlsx2.2026年第四批中药饮片集采未中选产品价格联动结果公布表.xlsx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6年6月25日
各相关企业: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在医疗保障服务领域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通知》(医保发〔2024〕2号)和《湖北省医药采购平台药品挂网采购规则》(鄂医保发〔2025〕45号)等文件精神,我们对2026年5月16日至2026年6月15日期间提交的相关企业及其药品信息进行了审核,现将结果在湖北医保服务平台“药品采购准入模块”中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6年6月26日至6月30日)。 公示期内,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须及时登陆“药品采购准入模块”查看公示信息,并对公示信息进行确认或拒绝操作(操作页面在公示信息-产品列表内),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操作的视作放弃本次挂网。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拒绝操作后应通过“申(投)诉管理”进行申(投)诉,申投诉事宜处理完毕后,请按照相关规定重新在“药品采购准入模块”进行申报。 附件:药品采购准入结果公示表(第五十三批)湖北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2026年6月24日
各相关企业:根据工作安排,现开展2026年度安徽省部分医用耗材相关产品信息公示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公示内容企业申报维护的一次性使用腹腔镜用穿刺器、一次性使用吻合器及一次性使用雾化吸入器产品信息及相关价格(以下简称产品信息)。二、公示时间2026年6月26日至7月1日。三、相关说明1.请相关企业及时查看、全面核对产品信息,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交《申投诉登记表》及有关证明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hssybjjc@163.com(邮件主题填写“安徽省带量联动产品信息申投诉+企业名称及联系方式”),逾期不予受理,未提交相应证明材料的原则上不予受理。若公示期内企业对产品信息内容没有及时申诉补充完善被投诉的,经核实,后续将按正式采购文件有关规定处理。2.本次公示的产品信息根据2026年6月2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安徽省2026年度部分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产品信息维护工作的通知》中要求完善的四类情况进行流水号拆分捏合,生成新的临时流水号,主要用于后续医疗机构报量及企业申报价格,待正式中选结果产生后各产品以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正式流水号执行。3.企业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有效性、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按正式采购文件有关规定处理。联系电话:0559-2311851,0559-2310672,0559-2310553。工作日工作时间:8:00-12:00、14:30-17:30。附件:1.安徽省一次性使用腹腔镜用穿刺器带量联动采购产品信息公示表2.安徽省一次性使用吻合器带量联动采购产品信息公示表3.安徽省一次性使用雾化吸入器带量联动采购产品信息公示表4.申诉投诉登记表安徽省医药联合采购办公室 (黄山市医疗保障局代章) 2026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