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re
至
CIO在线为您找到 5281 条相关结果
  • 河北关于公布部分集采同通用名药品挂网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按照我省集采同通用名药品挂网规定,现将符合挂网条件的药品公布并挂网。企业在外省出现挂网价低于我省挂网价的,应于30日内提出价格调整申请。如挂网药品价格高于全国最低挂网价的,一经查实,按失信相关规定处理。附表:符合挂网条件药品公布表 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2025年9月24日

    医保准入 / 集采 河北省
  • 天津关于开展吻合器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协议期满后接续采购续签三方协议签订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按照吻合器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协议期满后接续采购项目工作安排,现开展三方协议签订工作,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参加单位范围吻合器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协议期满后接续采购中选企业、配送企业、我市填报续签需求量的医疗机构。二、确认配送关系请中选企业及配送企业登录京津冀医药联合采购平台—京津冀耗材联合采购系统,按照系统内操作手册确认配送关系。确认配送关系时间:2025年9月24日—2025年9月28日17时。中选企业需使用数字证书(CA)登录京津冀医药联合采购平台。尚未领取数字证书的企业请尽快按照“药采CA证书受理形式公告”(http://help.bjca.org.cn/tjmpc_tj/index.html)要求,领取京津冀医药联合采购数字证书。已领取数字证书的企业无需重复领取。配送企业需使用京津冀账号登录,如需新领账号,请准备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模板见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官网—文件下载),发送至市医药采购中心邮箱(tjmpc@tjmpc.cn),邮件标题请标明“吻合器类续签配送企业申请账号”。三、签订三方协议医疗机构、中选企业及配送企业需登录京津冀医药联合采购平台—京津冀耗材联合采购系统,在“吻合器类接续续签”—“发起合同签订”栏目,按照系统内操作手册完成协议签订工作。签订三方协议时间:2025年9月24日—2025年9月29日17时。医疗机构需使用京津冀账号登录,尚未领取账号的医疗机构,按照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网首页“办事流程”—“医疗机构事项”中医药机构注册要求,向市医药采购中心(tjmpc@tjmpc.cn)发送邮件。四、采购执行时间吻合器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协议期满后接续采购续签项目采购执行时间:2025年9月30日—2026年2月28日。五、其他要求为确保后续网上采购工作的顺利进行,请相关单位在规定时间完成三方协议签订,积极组织货源,提前储备中选产品,按时足量供应,确保吻合器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协议期满后接续采购中选结果平稳落地执行。六、联系方式办公地址:天津陈塘科技商务区服务中心四楼(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20号)联系电话:022-24538155022-24538159电子邮箱:tjmpc@tjmpc.cn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2025年9月24日

    医保准入 / 集采 天津市
  • 河北关于及时联动药品外省挂网价格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根据我省药品挂网规定,已在我省挂网的药品,若在其他省份降价,需自降价之日起30日内,在我省申请降价。经比对国家挂网一览表,发现部分企业的药品在外省的挂网价格低于我省,请各企业认真核对本企业药品的挂网价格,并务必于10月22日前在我省下调价格。申请降价的程序路径:药品挂网管理--动态调整管理--已挂网产品降价。若企业未能及时联动外省价格,一经查实,将严格依照失信相关规定处理。附件:高于外省价格的明细(在系统“公告通知”栏中自行下载查看)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2025年9月23日

    医保准入 / 物价 河北省
  • 关于2025年9月份黑龙江省药品常态挂网结果公示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 各相关企业: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据《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黑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要求,医药企业在国家医疗保障局统一门户提交医药产品挂网申报的核验工作已结束,现对相关企业维护的挂网信息进行公示(见附件)。一、公示期:2025年9月23日至2025年9月26日12时止。公示期内接收各相关企业的申诉投诉。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进行网上申投诉,点击进入【承诺制挂网管理】-【发起承诺制申投诉】-【关于2025年9月份黑龙江省药品常态挂网】,进行申投诉。申投诉材料应包括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书、情况说明、相关证明材料三部分,缺少材料或逾期的不予受理。申投诉企业应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的,将按《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有关规定处理。公示期结束无异议药品可直接进行交易。二、咨询电话咨询电话:0451-85975688技术电话:0451-85975635 85975682 三、咨询窗口: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2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一楼“医药咨询”服务窗口。附件:2025年9月份黑龙江省药品常态挂网结果公示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2025年9月23日

    医保准入 / 集采 产品 黑龙江省
  • 云南省挂网议价药品价格补充完善公告(第202509批)

    各相关企业: 根据《云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动态挂网方案的通知》(云医保〔2022〕92号)及相关药品价格风险处置要求,实行挂网产品动态调整,现开展云南省挂网议价药品价格补充完善工作。 一、申报药品范围 所有在“云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议价采购的挂网交易药品,可通过“云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勾选“挂网药品价格一览表”内全国最低3个省份(不含云南省、广东省)省级采购平台招标(挂网)价格,以不高于全国省级采购平台最低实际采购价(不含广东省,可不含国家和各省份组织集中带量采购价格)转入直接挂网采购目录。 (一)企业勾选的实际采购价格低于该药品云南省现行参考价的,将按实际采购价格调整挂网价格,实际采购价格为截止申报日期的有效价格。 (二)属于挂网药品价格风险处置范围内的药品,应按价格风险处置公告要求操作,挂网价就低调整。 (三)仅申请降价的挂网交易药品,不属于本公告范围,请企业按照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办事指南”中《中标药品降价办理须知》的要求办理。 二、价格调整要求 (一)议价采购药品在本次申报中勾选全国最低3个省份价格并申报全国最低实际采购价的产品方可转为直接采购目录,该产品可以“定价采购及议价采购”。 (二)具体要求 1.省级平台实际交易订单截图(不含广东省,可不含国家和各省份组织集中带量采购价格)须具有药品医保编码、通用名、剂型、规格、采购价格、包装单位、最小制剂单位等产品关键字段。截图需字迹清晰完整,内容可辨识。企业填报信息内容应真实有效、完整准确,上传材料应清晰、明确; 2. 企业应承诺所报价格符合申报和价格风险处置要求; 3.已属于“定价采购及议价采购”或“定价采购”的药品无需参与本次申报(企业可通过“云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的“挂网目录-采购类别”字段进行查看); 4.未参与本次申报或审核不通过的药品,已挂网的仍保留原采购方式。 (三)企业填报信息内容应真实有效、完整准确,上传材料应清晰、明确。企业在申报中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如出现虚假材料、虚假交易订单、擅自提高价格等情况,将按照《云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动态挂网方案》及相关补充文件处理,后果企业自负。 三、信息申报方式 (一)企业可通过“云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中“药品招标管理-药品动态调整-采购类别变更”模块进行相关信息申报。 (二)信息申报时间:2025年9月23日至2025年9月30日下午15:00时(截止时间)。 企业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信息确认及提交,否则视为放弃申报。 (三)申报企业在规定截止时间前的未提交状态下,可登录系统补充、修改申报材料。提交后申报企业不能再对其申报材料修改、补充和撤回。 四、挂网方式 企业完整勾选全国最低3个省份(不含云南省、广东省)省级采购平台中标(挂网)价格并申报全国最低实际采购价的药品,医疗机构可按挂网价直接采购,也可议价采购。 五、所有挂网的药品价格均实行动态调整,如出现实际采购交易价或“一览表”等价格低于云南省挂网价的情况,企业应在30天内就低调整挂网价格。 六、国家如出台新的相关政策,按国家政策执行。 七、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或以补充公告方式发布。 数据支持联系电话:0871-65379183、65165512 业务联系电话:0871-63606934、68313372、65388795、65357873 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2025年9月23日

    医保准入 / 物价 产品 云南省
  • 云南关于开展第三轮挂网药品价格风险处置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按照挂网药品价格风险处置安排,根据云南省医疗保障局价格风险处置的相关政策,经与相关部门下发的价格比对,已将存在价格风险产品信息点对点推送相关企业。 请相关企业及时点击:https://ggfw.ynylbz.cn/#/zcLogin登录查看弹窗提示,已读的消息可在“用户基础设置>>消息管理”菜单下查看。无相应提示者,不在本次处置范围内。 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2025年9月23日

    医保准入 / 物价 产品 云南省
  • 河南关于非诺贝特酸胆碱缓释胶囊等50个药品价格调整的公示

    各医疗机构,相关药品企业:近期收到部分企业动态调整联动药品价格的申请,根据《关于开展河南省2019年度药品价格联动工作的通知》(豫药联办〔2019〕2号)和《关于企业申报承诺拟供应价格和医药价格管理相关事宜的通知》,现将非诺贝特酸胆碱缓释胶囊等50个申请调整药品价格的药品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9月23日至25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登录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申投诉子系统—申投诉管理-产品质疑目录,选择相应目录,填写申投诉信息。公示期结束后,调整后价格将更新至我省医药采购平台。附件:非诺贝特酸胆碱缓释胶囊等50个调整药品价格信息表2025年9月23日

    医保准入 / 集采 河南省
  • 内蒙古关于开展中医针具类医用耗材历史采购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内药采中心字〔2025〕196号)

    各盟市医疗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医疗保障局: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联采办《关于开展中医针具类医用耗材历史采购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开展中医针具类医用耗材历史采购数据填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产品范围中医针具类耗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产品:国家医保医用耗材代码前15位包括但不限于C13020117900001、C13020117900002、C13020117900003、C13020117900004、C14020200000000。二、填报主体全区开展中医针灸诊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均应参与本次填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各级公立中医医院、综合医院的中医科、中西医结合医院,以及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设置中医科并开展针灸服务的民营医疗机构等。三、填报内容各医疗机构结合产品范围并参考《中医针具类产品名称列表》(附件1),在《中医针具联盟地区产品历史采购数据填报表》(附件2)内,填报本单位2024年9月1日-2025年8月31日采购填报范围内医用耗材的采购数量、采购单价等相关历史采购数据。四、填报方式本次集中带量采购历史采购数据填报工作由各盟市医保部门组织辖区内医疗机构按要求完成数据填报工作后,将汇总后的《中医针具联盟地区产品历史采购数据填报表》的可编辑电子版和pdf盖章版以“盟市+中医针具类历史采购情况”命名压缩后发送至指定邮箱。五、填报时间2025年9月23日-9月26日12时。六、工作要求(一)各盟市医保部门组织辖区内医疗机构按要求做好数据填报工作,核对、检查并督促医疗机构按期如实填报相关数据。(二)按时报送。各盟市医保部门组织辖区内医疗机构按要求做好填报工作,核对、检查并督促医疗机构按期如实填报相关数据。咨询电话:0471-4907213邮箱地址:nmgycqxk@163.com附件:1.中医针具类产品名称列表       2.中医针具联盟地区产品历史采购数据填报表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2025年9月23日中医针具类产品名称列表序号产品名称列表1针灸针2皮肤针3三棱针4揿针5一次性使用无菌皮肤滚针6一次性使用无菌刃针7皮内针8小针刀9梅花针10一次性使用无菌小针刀11一次性使用无菌针灸针12一次性使用针灸针13一次性使用无菌揿针14圆针15一次性使用无菌圆利针16一次性使用无菌芒针17一次性使用皮肤滚针18拔松针19一次性使用皮肤点刺针20一次性使用无菌三棱针21一次性使用无菌皮肤针22一次性使用无菌穴位针23无菌针灸针系统-针夹24一次性使用无菌皮内针25塑柄针灸针26一次性使用皮内针27一次性使用揿针28火针装置29一次性无菌穴位针30手持电动梅花针31一次性医用无菌小针刀32一次性使用无菌针刀33皮肤滚针34一次性使用无菌眼针35微针透皮贴36一次性使用皮肤针37一次性使用浮针38一次性使用埋线针39拨针40一次性使用火针41一次性使用无菌电极针灸针42远红外揿针43一次性使用皮下套管针灸针44内热针治疗仪-针具45内热针治疗仪 针具46内热式电热针灸针47电热针治疗仪-内热式电热针灸针48一次性使用无菌内热式电热针灸针49一次性无菌针灸针50滚针51一次性使用无菌拨针52一次性使用远红外揿针53刃针54圆利针55芒针56皮肤点刺针57穴位针58针刀59眼针60浮针61埋线针62火针63电极针灸针64皮下套管针灸针

    医保准入 / 集采 内蒙古自治区
  • 内蒙古关于公布2025年第九批医用耗材集中挂网产品的通知(内药采中心字〔2025〕195号)

    各相关单位:按照《关于进一步优化药品医用耗材挂网工作的通知》(内药采中心字〔2024〕70号)有关要求,现将公示无异议的产品予以公布,各申报企业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网—内蒙古医保公共服务系统—动态调整管理查看结果。产品挂网后,生产企业可委托盟市遴选的配送企业配送或自行组织配送,确保临床使用需求。各医疗机构参考企业申报价格在内蒙古医保公共服务系统进行议价采购。产品的采购、配送等工作按照自治区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相关规定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2025年9月23日

    医保准入 / 集采 内蒙古自治区
  • 河南关于调整注射用重组人凝血因子VIII挂网价格的通知(豫公共资源药采函〔2025〕220号)

    有关单位:按照《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部分药品价格的函》(豫医保价采函〔2025〕41号)要求,现将部分药品挂网价格予以调整(详见附件),调整结果即日起开始执行。附件:挂网价格调整药品清单2025年9月23日产品代码药品统一编码药品名称剂型规格转换比单位生产企业代理企业批准文号/注册证号原挂网价格(元)调整后价格(元)158213XB02BDC111B001010182454注射用重组人凝血因子VIII注射剂250IU/瓶1瓶神州细胞工程有限公司神州细胞工程有限公司国药准字S20210031855.99523.5158216XB02BDC111B001020182454注射用重组人凝血因子VIII注射剂1000IU/瓶1瓶神州细胞工程有限公司神州细胞工程有限公司国药准字S202100322473.81512.92

    医保准入 / 物价 河南省
在线咨询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