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按照《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广东省非免疫规划疫苗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卫规〔2020〕4号)有关要求,现将2025年度广东省非免疫规划疫苗使用目录信息变更产品(第三批)予以公示(详见附件1),公示时间为2025年9月26日至2025年10月9日17:30。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各相关企业使用CA证书登录省平台交易系统,在公示截止时间前通过“信息复核/反馈管理-其他信息复核/反馈(药品)”填写反馈内容,并按照要求上传药品信息复核反馈表(模板见附件2),反馈材料须逐页加盖企业公章。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的、未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或未按照规定途径提交的异议反馈,原则上不予受理。联系方式:1.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官网在线客服;2.咨询电话:020-29195621,020-38036197(工作日:8:30-12:00,14:00-17:30)。附件:1.2025年度广东省非免疫规划疫苗使用目录信息变更产品(第三批)公示表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2025年9月26日
各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根据《关于统一全省医保医用耗材新增挂网流程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要求和工作安排,现对2025年9月14日前通过广东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子系统(https://igi.hsa.gd.gov.cn/web/#/Index,以下简称“广东招采子系统”)“耗材挂网申报”版块申请挂网且资料审核通过的医保医用耗材产品拟挂网价格信息予以公示,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一、公示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二、公示路径请申报企业使用CA证书登录广东招采子系统,通过“耗材集中采购管理-耗材挂网申报-公示信息-统一新增挂网(GDHCTYGW11-20250902批次)”进行查看。三、异议反馈方式及要求(一)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申报企业在公示截止时间前,使用数字证书通过广东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医用耗材交易-医用耗材交易系统入口-信息复核/反馈管理-其他信息复核/反馈(耗材)”填写申请内容,并按照要求上传附件,异议反馈模板详见附件。(二)企业提交的异议反馈材料须逐页加盖企业公章;内容应真实有效、清晰完整、有针对性、无歧义,并依法依规提供合法有效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加盖各省耗材采购部门公章的证明文件、中标挂网公告、中标通知书或完整的官网截屏等)。(三)请申报企业认真查看核对本企业相关产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基础信息和最新医保编码信息),企业须对所提交反馈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因提交材料错漏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的、未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或未按照规定途径提交的异议反馈,原则上不予受理。逾期未反馈的,视为无异议。四、联系方式(一)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官网在线客服;(二)咨询电话:020-29195621、020-38036197(工作日:8:30-12:00,14:00-17:30)。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2025年9月26日
各有关单位:根据《广东省药品挂网规则》和《关于优化药品挂网申报流程的通知》有关要求,广东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已将符合要求的新增挂网药品数据在广东招采子系统(以下简称子系统)进行同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同步范围20250918至20250919批次审核通过且经公示无异议的新增挂网药品(详见附件)。二、配送关系维护请相关企业使用CA登录子系统,通过“药品交易-配送关系管理(生产)-配送产品关系列表”进行配送关系维护工作(具体操作指引可从“官网-会员服务-办事指南”下载)。三、其他事项(一)药品生产企业是保障药品质量和供应的第一责任人,对配送药品的质量和配送服务负主体责任。生产企业应保证挂网药品配送覆盖全省所有参加药品采购的各类医疗机构。(二)挂网药品配送关系符合要求后医疗机构方可发起合同交易。四、联系方式(一)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官网在线客服;(二)咨询电话:020-29195621,020-38036197(工作日:8:30-12:00,14:00-17:30)。附件:省平台同步药品挂网数据信息表(20250918至20250919批次)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2025年9月26日
各相关企业:按照《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广东省非免疫规划疫苗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卫规〔2020〕4号)有关要求,现将2025年度广东省非免疫规划疫苗使用目录增补产品(第五批)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并对《2025年度广东省非免疫规划疫苗使用目录》进行同步更新(详见附件2)。附件:1.2025年度广东省非免疫规划疫苗使用目录增补产品(第五批)公布表2.2025年度广东省非免疫规划疫苗使用目录(更新至2025年9月26日)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2025年9月26日
自2025年9月17日起,已超过5日无法与山东双意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泰安市荣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泰安市元亨医疗科技有限公司3家企业取得联系。根据《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的操作规范(2025版)》的规定,现公告送达上述企业的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拟评级结果。相关企业如有异议,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联系方式:0531-51778971;0531-51778910。附件:关于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拟评级结果的告知函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4年09月25日
按照《湖北省非免疫规划疫苗集中采购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采购方案”)规定和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2025年度湖北省非免疫规划疫苗增补采购(2025年第4季度)项目要求,现就2025年第4季度非免疫规划疫苗增补采购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项目概况(一)采购人:湖北省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二)采购组织单位: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三)采购经办单位: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四)项目名称:2021-2025年度湖北省非免疫规划疫苗增补采购(2025年第4季度)项目(五)采购疫苗品种及服务:2021-2025年度采购周期内符合《疫苗管理法》要求的新上市各类疫苗。(六)有效期:本项目有效期暂定至下一次湖北省非免疫规划疫苗集中采购完成。二、申报单位资格要求申报单位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未按要求递交的申报单位,其申报将被拒绝。(一)申报单位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申报单位必须是疫苗持有人;(三)申报单位应具备疫苗生产/经营许可证;(四)申报单位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五)申报单位具备《疫苗管理法》规定的疫苗保存运输条件;(六)申报单位生产或代理的产品市场上有供应(国家已批准生产并已报检的产品除外);(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报。三、项目文件获取和账号下发2025年10月9日起至2025年10月13日止,每天8:30-12:00、14:30-17:00时。申报单位需携带相关资格证明材料领取项目文件,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原印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项目文件领取地址: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生物制品管理办公室(武汉市洪山区卓刀泉北路35号)。携带资料齐全并真实有效,核发“湖北省疫苗集中采购结算系统”(以下简称“采购结算系统”)登录账号和密码(之前已注册生产企业(疫苗持有人)不再核发)和《操作指南》。四、企业申报文件递交(一)电子材料上传。2025年10月20日12时前(北京时间),按《操作指南》的要求,登录“湖北省疫苗集中采购结算系统”(网址: https://www.hbyxjzcg.cn:810/)上传申报文件各项内容。(二)纸质材料递交。2025年10月20日12时前(北京时间),将申报文件的纸质版快递至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生物制品管理办公室(武汉市洪山区卓刀泉北路35号)。五、资质审核时间2025年10月21日,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会同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省交易(采购)中心)对申报企业提供的企业和产品等资料进行资质审核。六、采购组织单位联系方式单位: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卓刀泉北路35号联系人:黄女士电话:027-87646116七、采购经办单位联系方式单位: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52号菩提金商务中心A座联系人:陆先生电话:027-86620881八、信息发布媒体项目公告、通知、结果公告等相关信息均在 “湖北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hbyxjzcg.cn/)发布。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2025年9月25日
各医药机构,相关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根据《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落实国家挂网药品价格治理要求平稳推进我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挂网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已挂网的医用耗材(含体外诊断试剂,下同)在其他各省级采购平台上新产生的最低参考价格,须在该价格公布后30天内在四川省医疗保障信息大数据一体化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简称“招采子系统”)更新联动参考价。现对申报企业主动申请下调的部分医用耗材产品价格信息予以公示,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公示时间2025年9月25日至2025年9月28日。二、公示范围及内容截至2025年9月24日,申报企业在招采子系统主动申请下调的医用耗材产品联动参考价和我省最高参考价/我省参考价。三、质疑要求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须由有利益关系的潜在供应商实名提出,按质疑函件规范模板线上提交,不满足质疑函件规范形式要件、证明材料无相关佐证资料等情况不予受理。线上质疑相关操作程序详见系统内帮助文档,线上质疑函件模板详见附件。线上质疑链接:https://ggfw.scyb.org.cn/hsa-local-prod/web/hallEnter/#/Index四、其他请各医药机构参考本通知做好调价准备,在限价基础上主动议价。咨询电话:028-85152692,028-85157579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2025年9月25日
各市(州)医疗保障局、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相关医疗机构、医药企业:按照京津冀“3+N”联盟牵头的冠脉药物球囊类和起搏器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工作安排,我省将组织开展京津冀“3+N”联盟冠脉药物球囊类和起搏器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续约)中选产品配送关系建立和三方协议签订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协议签订主体(一)医疗机构。所有报送采购需求数据且形成中选产品分包任务量的医疗机构。(二)中选企业。京津冀“3+N”联盟冠脉药物球囊类和起搏器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中选企业。(三)配送企业。由中选企业自主选择的中选产品配送企业。二、协议签订产品及价格采购协议签订产品为京津冀“3+N”联盟冠脉药物球囊类和起搏器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中选产品,价格执行中选价格。如同一产品在本省医疗机构实际采购价格低于中选价格的,该医疗机构可继续执行原采购价格。三、协议签订量协议签订量为医疗机构按相关规定报送的采购协议量。四、操作程序(一)协议采购量内中选产品采购操作程序1.登录平台(1)登陆网址:https://www.scyxzbcg.cn/std/login.html(2)登录方式:中选企业、配送企业、医疗机构直接使用四川省医疗保障信息大数据一体化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以下简称招采子系统)账号登录。2.建立配送关系(1)中选企业以市(州)为单位勾选配送企业。中选企业勾选的所有配送企业,其配送区域叠加后应覆盖全省所有参加京津冀“3+N”联盟冠脉药物球囊类和起搏器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续约)的医疗机构,具体操作详见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省药招中心”)官网右上方“操作指南”。(2)配送企业对中选企业勾选的配送关系进行确认。配送企业一旦确认配送区域,原则上不得再修改,具体操作详见省药招中心官网右上方“操作指南”。(3)医疗机构根据任务量,在中选企业选定的配送企业范围内选择配送企业并分配协议采购量。医疗机构分配的协议采购量一旦确认,原则上不得再修改,具体操作详见省药招中心官网右上方“操作指南”。3.协议签订顺序医疗机构、中选企业、配送企业应在招采子系统签订三方购销协议。协议签订按以下顺序【医疗机构】—【生产企业】—【配送企业】,三方依次响应。(二)协议采购量外中选产品和非中选产品采购操作程序医疗机构与各相关企业建立配送关系的方式与协议量内中选产品采购流程相同。医疗机构可在招采子系统带量采购专区采购,并按规定在线下签订三方购销协议。医疗机构采购非中选产品应开展议价,保持与中选产品的合理比价关系。未保持合理比价关系的采购行为将纳入重点监测范围。如遇国家或省级采购政策调整,则按新的政策要求执行。五、时间安排签约时间:2025年9月29日—2025年10月20日。各相关中选企业、配送企业和医疗机构须通过招采子系统完成配送关系确认和三方协议签订工作。执行时间:全省统一执行时间为2025年9月29日。采购周期内,超出协议采购量的部分,中选企业仍须按中选价格进行供应,直至采购周期届满。合同期限内,如冠脉药物球囊类和起搏器类医用耗材纳入国家或新批次省级(含省际联盟,下同)集中带量采购,则本次中选结果执行至全省落实国家或新批次省级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之日,相关约定采购量按序时进度进行考核。六、工作要求做好建立配送关系工作是确保京津冀“3+N”联盟冠脉药物球囊类和起搏器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续约)和使用顺利落地的重要环节,有关单位要切实提高认知,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配送关系建立工作按要求顺利完成。各市(州)医疗保障局、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负责指导和督促所属区域的有关医疗机构,并协调相关企业做好冠脉药物球囊类和起搏器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续约)配送关系的建立以及三方协议的签订工作。相关医疗机构要认真做好京津冀“3+N”联盟冠脉药物球囊类和起搏器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续约)配送关系的勾选确认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中选企业指定的配送企业进行入院配送其供应清单产品,不得设置任何条件增加中选耗材生产(经营)企业负担,确保按时完成配送关系的建立和三方协议的签订,确保中选企业产品正常使用。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2025年9月25日
各设区市医保局,有关医疗机构、医药生产经营企业:根据《易短缺和急抢救药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文件》(GDYPLM202301),现发布广东易短缺和急抢救药联盟集采项目第二采购年度协议采购量,详见附件。附件:广东易短缺和急抢救药联盟集采第二采购年度协议采购量江西省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联席会议办公室(代章)2025年9月24日
各相关企业:按照我省竞价药品挂网规定,经企业申诉并经进一步审核,现将申诉后符合挂网条件的药品公布并挂网,不符合挂网条件药品即日起取消挂网。企业在外省出现挂网价低于我省挂网价的,应于30日内提出价格调整申请。如挂网药品价格高于全国最低挂网价的,一经查实,按失信相关规定处理。附表:1.申诉后符合挂网条件药品表2.申诉后不符合挂网条件药品表 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202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