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根据《广东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关于实施医用耗材挂网采购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关于进一步优化药品和医用耗材常态挂网工作的通知》及《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关于启用议价挂网采购医用耗材价格信息自动查看确认流程的通知》要求和工作安排,我中心现已完成2025年9月18日前申报企业在广东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医用耗材交易系统“价格管理”-“耗材议价挂网新增(自动确认项目)”中确认价格信息并提交挂网申请医用耗材(属于医保医用耗材管理的除外)的价格信息公示工作,现将公示期内未接收到异议的产品予以公布(详见附件),请各有关企业自行下载查看;本批次产品即日起统一纳入议价挂网采购范围,供医疗机构按不高于挂网价格议价采购。公示期内提交信息复核的或产品注册证等状态未完全生效的,在信息复核处理完结后或产品信息完全生效后予以挂网。特此通知。附件:2025年9月份第1批次医用耗材新增议价挂网采购产品信息明细表(YJHCGW25-20250901)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2025年9月27日
相关医用耗材生产/代理企业、配送企业,各医疗机构:按照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加快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挂网事项的通知》中“医用耗材企业申报产品时填报的省级中标(挂网)价格应不少于三个省份”的要求,为进一步优化吉林省医用耗材挂网采购工作,经与省医疗保障局共同研究决定,取消设置吉林省医用耗材挂网采购备选库目录。为减少对已挂网产品的影响,我们将自2025年10月1日起设置3个月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医用耗材生产/代理企业可以在每个月1日-10日,按照《关于更新吉林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部分日常业务办理事项及要求的通知》中“(七)省级挂网价格联动调整”的要求,通过吉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耗材招标管理”-“日常变更”-“产品价格联动申请”模块,联动补充不少于三个省份的中标(挂网)价格。自2025年12月31日起,对吉林省医用耗材挂网采购目录中省级中标(挂网)价格少于三个省份的挂网产品将停止交易资格。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5年9月25日
各医疗机构,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根据《甘肃省药品挂撤网规则》,现对2025年第九批国家和联盟集采相关药品企业申报结果予以公布。一、基本情况本批次共形式审核159个药品,纳入中选(备供)药品子目录6个、价格适宜非中选药品子目录24个、高价非中选药品子目录57个,不予挂网70个,不符合挂网(已挂网)1个,暂停交易1个。按照集采药品价格风险处置规则,纳入黄标管理8个,纳入红标管理16个,见附件。二、结果执行公布结果自2025年9月26日起执行,医疗机构可在调整后的目录按照最新价格进行采购,鼓励纳入价格适宜非中选药品子目录和高价非中选药品子目录的申报企业建立覆盖全省的配送关系。业务咨询:0931-2909383,2909192省医疗保障局政策咨询:0931-8127135附件:2025年第九批国家和联盟集采相关药品企业申报结果公布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5年9月25日
各医疗机构,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根据《甘肃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经办服务指南(1.0版)》《关于启动药品新增挂网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将2025年第九批药品新增阳光挂网结果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2025年第九批药品新增阳光挂网经企业申报(全国联审通办和我省招采子系统)、形式审核和申诉质疑处理,符合挂网规则药品共175个,详见附件。公布结果自2025年9月26日起执行,医疗机构可通过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采购新增阳光挂网药品,严禁网下采购。新增至集采目录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须在2025年10月27日前建立覆盖全省的配送关系,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阳光采购目录实际成交价由交易双方按照不高于挂网价自行议定。业务咨询电话:0931-2909382、2909265、2909266。监督电话:0931-8127135(省医疗保障局)。附件:2025年第九批药品新增阳光挂网结果公布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5年9月25日
各相关单位: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阳光挂网实施细则(试行)》(宁医保发〔2021〕182号)《自治区医保局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阳光挂网采购购销三方合同(范本)的通知》要求,现将2025年9月份药品阳光挂网公示无异议的药品予以公布,同时开展配送关系维护、购销三方合同签订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药品范围2025年9月份药品阳光挂网结果(详见附件)。二、操作时间即日起开始维护,请企业尽快维护以便医疗机构下单采购。三、配送关系确立流程(一)生产企业选择配送企业。请生产企业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医药采购平台,进入“药品交易结算”,在“配送协议管理”页面自主选择药品配送企业。具体操作详见宁夏医药采购平台右上角“帮助文档”页面的“药品交易结算操作手册”。(二)配送企业确认配送关系。请配送企业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医药采购平台,进入“药品交易结算”,在“配送协议管理”页面完成生产企业委托配送关系的确认工作。具体操作详见宁夏医药采购平台右上角“帮助文档”页面的“药品交易结算操作手册”。四、采购购销三方合同签订流程(一)医疗机构发起合同。医疗机构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医药采购平台进入“药品交易结算”,在“采购目录管理—采购目录维护”页面通过“勾选采购目录”功能选择需采购的药品,选择完毕后进入“合同管理—合同申报”页面申报合同,合同申报后进入“合同管理—合同签订”页面签订并提交《三方合同》。具体操作详见宁夏医药采购平台右上角“帮助文档”页面的“药品交易结算操作手册”。(二)生产企业签订合同。医疗机构签订合同后,生产企业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医药采购平台进入“药品交易结算”,在“合同管理—卖方合同列表”页面查看、签订并提交《三方合同》。具体操作详见宁夏医药采购平台右上角“帮助文档”页面的“药品交易结算操作手册”。(三)配送企业签订合同。医疗机构签订合同后,配送企业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医药采购平台进入“药品交易结算”,在“合同管理—配送方合同列表”页面查看、签订并提交《三方合同》。具体操作详见宁夏医药采购平台右上角“帮助文档”页面的“药品交易结算操作手册”。五、注意事项(一)药品生产企业可在宁夏医药采购平台“信息公开—药品配送企业信息公开”中查询配送企业信息,可自行配送或选择配送能力强、信誉度好的药品经营企业作为配送企业负责该企业某个挂网药品的配送,以地市为单位实现配送区域内所有医疗机构药品配送的全覆盖。(二)药品生产企业是药品质量及供应的第一责任人,应按医疗机构采购需求实行药品配送。一个药品可在全区委托多家药品配送企业负责配送。药品生产企业和配送企业均应按照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相关规定履行承诺,并将配送情况纳入信用评价管理。(三)为保障我区医疗机构挂网品种用药供应,请各相关企业提前做好组织生产、备货工作,确保我区药品阳光挂网采购工作顺利推进。六、联系方式CA数字证书咨询:4007188588平台技术支持:0951-5166918业 务 咨 询:0951-5166972附件:2025年9月份药品阳光挂网结果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9月26日
各相关企业: 根据青海省疾病预防控制局《关于印发〈青海省非免疫规划疫苗集中挂网采购实施方案〉的通知》(青疾控综函〔2025〕39号)文件要求,对非免疫规划疫苗拟入围结果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对企业提出的质疑进行澄清处理,现将入围结果予以公布。 附件:2025年青海省非免疫规划疫苗集中挂网采购入围结果青海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青海省药品采购中心 2025年9月26日
各相关单位:按照《关于做好内蒙古自治区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内药采中心字〔2022〕246号)要求,现将2025年第九批药品价格联动结果予以公布,各相关企业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药品招采子系统查询。药品价格联动结果于2025年9月26日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2025年9月26日
各相关企业:按照《关于常态化开展挂网医用耗材价格联动工作的通知》(内药采中心字〔2024〕281号)要求,现将2025年第九批耗材价格联动结果予以公布。相关企业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耗材招采子系统查询,耗材价格联动结果于2025年9月29日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2025年9月26日
各相关企业:现将我省联盟(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新增包装的药品公布并挂网。企业在外省挂网价低于我省挂网价的,应于30日内提出价格调整申请,未及时申请的,一经查实,按失信相关规定处理。附表.集采中选药品新增包装药品表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 2025年9月26日
各相关企业:按照省医保局《关于对已挂网药品开展价格治理的函》的要求,现将企业自主申请价格调整信息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1天,对公示期结束无异议的药品,在黑龙江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恢复挂网并执行。公示期内,如对公示信息内容有异议,可进行网上申诉或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2025年9月26日附件:价格调整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