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医疗机构: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指导中心《关于开展医药产品挂网全国联审通办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推动医疗保障服务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医药产品挂网事项提质增效,云南省医药产品挂网全国联审通办(第20251215批)信息审核已完成。现通知如下: 一、审核结果查询: 国家联审通办 (一)请企业进入国家招采子系统查看办理情况。 (二)查询期:2026年1月4日至2026年1月9日。 企业如对办理情况有异议,应在2026年1月9日17:00时前(法定节假日除外)原件扫描发送至电子邮箱:zhjgk701@126.com,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药品、耗材国家联审通办(第20251215批)+企业名称+申诉质疑” 二、申诉或质疑材料要求: (一)申诉材料不再接受申诉企业对其申报系统中申报材料所做的修改和补充。 (二)申诉或质疑材料应包含:申诉/质疑函(格式自拟)、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2)及相关必要的证明材料; (三)上述2中材料应按要求签字、加盖鲜章后以PDF形式上传,证明材料大小不得超过8M。 (四)提交申诉、质疑汇总表(电子版)(附件3)。 三、涉及申诉、质疑和投诉的本批药品,按照处理结果通知或公告执行,不在本批次挂网执行范围。审核不通过且未涉及申诉、质疑的本批药品,待查询期满后企业可选择完善相关信息后申报。 四、挂网交易目录 经审核通过,不包含涉及申诉、质疑和投诉的本批药品,将于2026年1月12日起在云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正式启用。 挂网方式按《关于开展医药产品挂网全国联审通办工作安排的通知》执行。 五、样品备案有关工作 (一)本批公布中药品属性为“基药(含原省补)”的药品,即日起开展基药告知承诺备案工作。请有关企业根据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示公告:http://mpa.yn.gov.cn/newsite/ZwgkNewsView.aspx?ID=dfdc3433-e59e-486e-8496-becd5262fa7b的要求,完成告知承诺备案。 (二)请有关企业携此公告打印件至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地点完成备案工作,备案过程中如有疑问请与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系。未完成告知承诺备案的,后果自负。 六、挂网药品出现新的全国最低价,应在30天内提出调价申请。如出现瞒报、谎报、错报、漏报等行为,一切后果由本企业承担。 申诉、质疑咨询联系电话:综合监管科0871-65330065、65332056 挂网咨询联系电话:0871-65159625 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871-65379183、65165512 联系地址:昆明高新区科发路269号交易大厦七楼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701室 基药备案联系电话:0871-63112057 基药备案地址:云南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一楼受理大厅(昆明市科发路616号新楼) 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2026年1月4日
各地、州、市医疗保障局,相关医疗机构、医药企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2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实施意见》(新政办发〔2021〕86号)要求,为综合评估我区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工作机制和业务流程可行性,现组织开展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货款直接结算试点工作,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依托自治区医保信息平台,聚焦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货款直接结算各项业务流程,推进集采医保基金预付、返还和线上货款结算工作。综合评估采用集采医保预付金结算集采药械货款工作机制的效果,建立完善全区统一的直接结算业务流程和财务管理方式。通过先行试点总结推广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标准和模式,推动形成全区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货款直接结算业务的全流程操作标准,促进信息平台功能与业务流程适配,实现货款直接结算业务合规、安全、高效运行。二、试点范围(一)试点地区。乌鲁木齐市、吐鲁番市和哈密市。(二)试点结算范围。1.结算品种范围。在自治区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以下简称“自治区招采系统”)采购的国家组织和部分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部分协议期内的国家谈判药品。2.医疗机构范围。乌鲁木齐市域内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及吐鲁番市、哈密市的全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3.医药企业范围。配送供应试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品种的医药企业。三、时间安排(一)全面准备阶段(2025年12月—2026年2月)试点地区梳理纳入货款直接结算范围的药品近两年采购情况,汇总医联体和医共体代采医疗机构的货款结算主体机构信息,建立各试点医疗机构的虚拟账簿信息。(二)有序推进阶段(2026年3月—2026年12月)试点地区开展集采医保基金预付和返还工作,对纳入货款直接结算范围的药品组织开展线上货款结算。2026年3月之前的采购货款按原方式结算。试点地区按月向自治区医保局报送试点阶段性报告,总结试点经验和困难堵点,将试点有关成果(如业务系统功能优化需求、财务记账方式、业务流程时间节点设置等)及时报送自治区医疗保障局。(三)总结推广阶段(2027年1月起)根据国家医保局直接结算工作指导意见,进一步总结试点经验,评估我区直接结算工作机制和业务流程实践效果。推动扩大货款直接结算的地区和品种范围,逐步实现全区统一的业务经办流程和财务管理制度。四、工作流程(一)落实集采医保基金预付。按照国家医保局集中带量采购医保基金预付工作要求,在确保医保基金运行稳健、可持续的基础上,试点地区医保部门(经办机构)以上一年度集中带量采购药品线上采购金额为基准,向积极参与集采、执行较好的试点医疗机构预付50%的集采预付金,缓解试点医疗机构采购回款压力。优化完善预付金管理方式,鼓励试点地区根据试点医疗机构集中带量采购执行、线上采购、货款直接结算等情况调整医保基金预付比例,对实现货款资金流、订单信息流、货物物流“三流合一”的试点医疗机构集采预付金预付比例提高至60%。集采预付金原则上在当年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的基础上,试点地区结合基金运行实际,鼓励优先使用职工统筹基金开展集采预付,如基金预算执行紧张,按照职工统筹基金、居民统筹基金、职工大额基金的顺序依次预付,预付资金专项用于货款直接结算,严禁挪作他用。2026年起,以上一年度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线上采购总金额为集采预付金的测算基数开展集采预付工作,试点地区医保部门(经办机构)2026年3月将集采预付金拨至监管账户医疗机构账簿;4月-10月期间,试点医疗机构每月20日前按照集采预付金10%的比例将集采预付金返还至监管账户,11月将剩余预付资金一次性进行返还;2027年起,1月开展预付,2月-11月按照10%比例逐月返还。试点地区医保部门(经办机构)当月底前返还至医保基金支出账户,确保集采预付资金及时、足额冲抵。(二)规范直接结算业务流程。每月5日前,医药企业发起货款结算申请。每月20日前试点医疗机构确认收货、同意结算后生成货款预结算明细单。试点地区医保部门(经办机构)当月根据试点医疗机构确认支付的货款预结算明细单,使用医保基金(集采预付金)代试点医疗机构与医药企业结算。集采预付金不足以支付货款的,不足部分由试点医疗机构在提交结算申请前补足。因药品退换货、调价等产生的货款,经试点医疗机构和医药企业核查确认后,由配送企业在发起结算申请时予以冲抵。五、工作要求(一)规范医疗机构线上采购和结算行为。试点医疗机构通过自治区招采系统上传《药品货款直接结算委托书(医疗机构)》(见附件),委托属地医保部门(经办机构)开展本单位药品采购货款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试点地区医保部门(经办机构)每月监测试点医疗机构货款直接结算和预付金冲抵情况,如存在不及时对账、当月未按期结算货款、当月未返还预付金等情形(除不可抗力因素外),由所辖属地医保部门(经办机构)出具违约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改正,如未整改从次月起暂停支付试点医疗机构的医保基金结算款,直至其完成整改。试点地区医疗保障局要将试点医疗机构货款直接结算工作纳入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协议内管理。(二)强化配送企业履约和供应的监管力度。试点医保部门(经办机构)按月监测医药企业履约情况,对订单响应率、配送率等指标较低的企业信息在自治区招采系统内给予风险警告提示。对未按协议配送药品的医药企业(除不可抗力因素外),由所辖属地医保部门开展约谈,要求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且引起严重社会影响的,暂停该企业的货款结算工作,直至该企业按协议履约。试点地区医保部门将供应保障差等失信行为推送至属地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对其进行失信行为记录并对外发布,并将失信记录报告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按有关要求开展自治区信用评级并处置涉事企业。六、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保障。推行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是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一项重点任务,社会各界广泛关注,试点地区要加强部门内部协同,明确任务分工,由主要领导牵头,组建工作专班,精心组织实施。建立与本地财政局、卫健委等部门的协同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加强与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的沟通协调,加快试点经验成果转化。(二)落实岗位职责。医药企业应当保障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及时响应采购订单、签订协议,按照协议要求保障供应、配送到位,核对采购订单和结算发票信息,按时发起结算申请,主动实现信息系统与自治区招采系统的对接,及时准确提交结算数据。试点医疗机构应设立资金核对岗位,负责核对院内采购信息和财务结算信息,要及时审核确认结算数据,审核提交货款预结算明细单,并将医保预付金不足以抵扣货款的部分及时足额拨入监管账户。试点地区医保部门(经办机构)应明确专人负责货款结算工作,设立会计和出纳财务管理岗位,对试点医疗机构发起的货款预结算明细单进行核查确认、资金拨付、会计核算等,做好集采预付金的申请、拨付、返还等工作,建立医保基金预付、医药货款拨付等业务,由经办部门业务人员初审、业务部门负责人复审、财务部门复核、医保经办机构负责人审批拨付的四级审核审批制度。(三)明确任务分工。各相关单位要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切实履行职责、协同配合,提高货款结算支付效率,避免出现错付、串户等问题。鼓励试点地区探索推动订单贷等金融产品,缓解医药机构和医药企业货款结算资金压力。(四)加强技术保障。试点地区要充分应用医保信息平台的技术接口,加快与试点医疗机构和医药企业的接口对接进度,提高招采接口数据的上传率,进一步简化医药企业和试点医疗机构操作流程,有效提高工作效率。在直接结算过程中,试点地区要积极总结信息技术优化需求,推动货款直接结算线上操作流程简洁、统计智能、全流程闭环管理。试点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国家和自治区政策变化,按新的规定执行。附件:药品货款直接结算委托书(附件)自治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12月23日附件药品货款直接结算委托书(医疗机构)医保部门(经办机构):根据《关于开展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货款直接结算试点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委托贵单位于年月日起,将我单位采购的纳入直接结算范围的药品货款,使用监管账户中我单位账簿资金与医药企业结算。结算药品货款是指我单位在自治区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核对确认的纳入货款直接结算的药品采购应付款。我单位监管账户余额大于药品货款的,贵单位应按流程及时结算我单位货款;我单位账户余额小于药品货款的,贵单位应及时提醒我单位补足货款。特此委托!委托单位(盖章):委托人(法人代表签名):年月日
相关附件:2025年第一、二季度案源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结果自治区保障局2025年12月31日
附件:附件1:自治区招采子系统2025年第十批药品阳光挂网动态调整处理情况附件2:自治区招采子系统2025年第十批医用耗材阳光挂网动态调整处理情况表自治区保障局2025年12月30日
各市医疗保障局,省属各医疗机构,驻辽部队医疗机构,各相关耗材生产(经营)企业: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到的耗材产品在辽宁省主动降价的申请和价格联动确认结果,按照省医保局《关于改革完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辽医保规〔2024〕1号)要求,同意上述产品挂网采购价格进行调整(详见附件),全省所有医疗卫生机构于1月7日起执行新的挂网采购价格。降价产品设置采购过渡期,时间为1周。附件:耗材价格调整清单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6年01月04日
各市医疗保障局,省属各医疗机构,驻辽部队医疗机构,各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到湖北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投标的98个药品产品在辽宁省主动降价的申请,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药品集中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同意上述产品挂网采购价格进行调整(详见附件),全省所有医疗卫生机构于01月07日起执行新的挂网采购价格。降价产品设置采购过渡期,时间为1周。附件:药品价格调整清单药品价格调整清单序号流水号产品名称生产(投标)企业全省调整后价格(元)1294816间苯三酚注射液湖北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5.452187604人血白蛋白国药集团武汉血液制品有限公司343.003270692舒必利注射液上海现代哈森(商丘)药业有限公司55.934287316连翘败毒丸山西正元盛邦制药有限公司46.885212219盐酸氨溴索口服溶液海南信宏星脉药业有限公司22.166234798双氯芬酸钠缓释片南京易亨制药有限公司16.067292113羧甲司坦片广州欧化药业有限公司38.388297758罗沙司他胶囊湖南先施制药有限公司148.999281347盐酸多巴胺注射液云南先施药业有限公司50.0010230212板蓝根颗粒海南赛立克药业有限公司9.2911230206益母草颗粒海南赛立克药业有限公司25.1012230219肾石通颗粒海南赛立克药业有限公司21.0013248587注射用舒巴坦钠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4.5814282873注射用头孢孟多酯钠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1.7415280697帕拉米韦注射液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6.8616229318小柴胡颗粒北京汉典制药有限公司43.4017282344罗库溴铵注射液吉林振澳制药有限公司24.3018282343罗库溴铵注射液吉林振澳制药有限公司41.3119200500吲哚美辛巴布膏科园信海(北京)医疗用品贸易有限公司64.6220225842小儿咳喘灵口服液一品红生物医药有限公司41.7021249756通宣理肺片一品红生物医药有限公司24.9022298112蛇胆川贝液湖北端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45.0023307111复方硫酸软骨素片江苏普华克胜药业有限公司64.8024306963草酸艾司西酞普兰片天地恒一制药股份有限公司40.0025279128重酒石酸卡巴拉汀胶囊山东华铂凯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93.8726272690参苓白术散辽宁汉草堂中药有限公司73.9027278917参苓白术散辽宁汉草堂中药有限公司22.1728292353金匮肾气丸辽宁汉草堂中药有限公司38.5029249663维生素C注射液国药集团国瑞药业有限公司35.9030279002消栓颗粒黑龙江省布家唐药业有限公司76.8031218822注射用头孢米诺钠国药集团国瑞药业有限公司17.3032279628重酒石酸卡巴拉汀胶囊国药集团国瑞药业有限公司114.0333279630重酒石酸卡巴拉汀胶囊国药集团国瑞药业有限公司193.8534181713替米沙坦胶囊山东齐都药业有限公司26.5835304533替米沙坦氨氯地平片山东齐都药业有限公司128.8536305586替米沙坦氨氯地平片山东齐都药业有限公司46.8637306140替米沙坦氨氯地平片山东齐都药业有限公司66.0838307090沙格列汀二甲双胍缓释片(I)山东齐都药业有限公司48.7939193770氯雷他定口腔崩解片四川新斯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14.7140294894帕米膦酸二钠注射液成都欣捷高新技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446.0041286463小儿金丹片吉林省银诺克药业有限公司66.3742249258天王补心丸吉林省银诺克药业有限公司35.7543249257天王补心丸吉林省银诺克药业有限公司53.6344249256天王补心丸吉林省银诺克药业有限公司71.5045297642天王补心丸吉林省银诺克药业有限公司89.3846297640天王补心丸吉林省银诺克药业有限公司107.2547297643天王补心丸吉林省银诺克药业有限公司178.7548297639天王补心丸吉林省银诺克药业有限公司268.1349292351加味逍遥丸辽宁拾正医药科技有限公司45.0850254557甘露醇注射液石家庄四药有限公司2.5951248039牛黄解毒片天津同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3.3352307664复方磺胺甲噁唑注射液华夏生生药业(北京)有限公司497.0053307885复方氨基酸(15)双肽(2)注射液华夏生生药业(北京)有限公司182.0054234398硫酸特布他林雾化吸入用溶液苏州弘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19.7055279830多酶片四川省通园制药集团有限公司8.9056174698尼妥珠单抗注射液百泰生物药业有限公司1106.0057249872氯芬黄敏片四川迪菲特药业有限公司156.0058294059荆防颗粒四川迪菲特药业有限公司42.0059285576注射用赖氨匹林海南通用三洋药业有限公司25.7060272634通脉颗粒哈尔滨一洲制药有限公司59.0061303657阿戈美拉汀片北京海步医药科技有限公司96.3262270980逍遥颗粒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42.6063270978逍遥颗粒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28.4064297379宫炎平胶囊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27.5265238627宫炎平胶囊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55.0466238881关节止痛膏江西吉安三力制药有限公司16.2367238883关节止痛膏江西吉安三力制药有限公司51.9468280381关节止痛膏江西吉安三力制药有限公司38.9569280382关节止痛膏江西吉安三力制药有限公司64.9270280380关节止痛膏江西吉安三力制药有限公司25.9771176974注射用磷酸氟达拉滨瀚晖制药有限公司841.4972178894盐酸米诺环素胶囊瀚晖制药有限公司46.2073228634鼻渊通窍颗粒山东新时代药业有限公司39.3074303688依维莫司片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456.8775287445利匹韦林注射液葛兰素史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922.0076287447卡替拉韦钠片葛兰素史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939.0077287446卡替拉韦注射液葛兰素史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3878.0078204951布洛芬混悬液翔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8.9079236680蛇胆川贝液江西南昌济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57.6080223639塞替派注射液黑龙江福和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407.0081292253冠心苏合软胶囊天津市中央药业有限公司90.0082253962平衡盐溶液(供灌注用)湖北长联杜勒制药有限公司92.6383280661吸入用布地奈德混悬液南京力成药业有限公司80.4084278901人生长激素注射液上海联合赛尔生物工程有限公司320.0085203029枳实导滞丸湖北香连药业有限责任公司17.4586293680小活络丸丹东药业集团有限公司18.0087220824注射用头孢米诺钠苏州二叶制药有限公司8.4088281862注射用阿莫西林钠克拉维酸钾苏州二叶制药有限公司9.1589270745洛伐他汀胶囊宿州亿帆药业有限公司19.1990182644人粒细胞刺激因子注射液协和麒麟(中国)制药有限公司542.9491239401烟酸缓释片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76.1092279917拉考沙胺注射液舒美奇成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3.7093292791注射用醋酸西曲瑞克开封明仁药业有限公司241.3694252726盐酸纳洛酮注射液舒美奇成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095279912盐酸纳洛酮注射液舒美奇成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4.0396279915盐酸纳洛酮注射液舒美奇成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6.8597306487腺苷钴胺胶囊舒美奇成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63.4598272233黄连羊肝丸颈复康药业集团赤峰丹龙药业有限公司43.50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6年01月04日
根据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甘肃省科学技术厅、甘肃省中医药管理局、甘肃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第三批甘肃省医疗机构中药制剂“陇药名方”遴选工作的通知》(甘药监发〔2025〕50号),经医疗机构申报、资料审核、专家评审,确定利胆和胃胶囊等10个医疗机构制剂为第三批甘肃省医疗机构中药制剂“陇药名方”品种(见附件)。现将遴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1月4日至1月8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指定电子邮箱。联系人:任兴德联系电话:0931-7617410电子邮箱:gsmpazcc@163.com 附件:第三批甘肃省医疗机构中药制剂“陇药名方”遴选结果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5年12月31日
各市医疗保障局,省属各医疗机构,驻辽部队医疗机构,各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到部分企业主动下调“集中带量采购”产品挂网价格的申请。经研究,同意企业降价申请,全省医疗卫生机构1月7日零时起执行新采购价格。药品具体信息如下:流水号通用名规格包装执行区域调整后挂网价格投标企业226150玻璃酸钠滴眼液0.1%(5ml:5mg)1支/盒全省5.58珍视明(江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6年1月4日
各相关医疗机构、药品生产企业: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深入推进药品阳光采购的实施意见》(苏医保发〔2021〕64号)、《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完善药品挂网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医保发〔2025〕41号)的要求,已按规定程序对阳光采购拟挂网药品进行了公示,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附件:药品阳光采购挂网产品公布表(第四批).pdf
各相关医用耗材企业:根据《省际联盟腔静脉滤器和消融电极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公告》文件精神,现将拟中选结果(详见附件1)予以公示,公示期2026年1月4日至1月6日17时止,公示期间接受申诉质疑。递交申诉质疑的企业须于2026年1月6日17时前将填写完整的《省际联盟腔静脉滤器和消融电极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拟中选公示结果异议表》(详见附件2)连同佐证材料,加盖公章扫描成PDF格式随同原版电子格式发送至邮箱HLJGGZYYYHC20251@126.com,邮件命名为“黑龙江集采拟中选结果+企业名称”。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2026年1月4日附件: 附件2省际联盟腔静脉滤器和消融电极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拟中选公示结果异议表附件: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