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血液透析器(国械注准20223100152)为我省牵头开展的血液透析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采的原中选产品,鉴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已于2026年3月9日注销该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书,根据企业申请,决定在《通用介入类、神经外科类和血液透析类医用耗材接续采购中选清单》中,取消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血液透析器(国械注准20223100152)中选资格。2026年4月24日
各医疗机构,相关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医用耗材阳光挂网经办服务工作的通知》(豫医保办发〔2024〕19号)有关要求,近期部分企业提交了透明质酸修护生物膜等430个医用耗材产品挂网价格下调的申请,现将拟调整价格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6年4月24日至2026年4月2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相关企业可登录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综合服务”模块,进入申投诉管理,选择相应产品,填写申投诉信息。公示期结束后,相关产品将按调整后的挂网价格更新至我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 附件:医用耗材产品调整价格信息表.xlsx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6年4月24日
相关药械生产(经营)企业:前期,我中心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通知》要求,已通知相关医药企业到我中心现场领取《拟给予信用评级通知书》。截止目前,仍有5家医药企业未到我中心领取通知书(详见附件)。请附件名单内的医药企业务必于4月30日前到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北三街82号德盛大厦二楼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领取《拟给予信用评级通知书》,逾期未领取者,相关责任自行承担。附件:暂未领取《拟给予信用评级通知书》企业名单序号企业名称1贵州拜特制药有限公司2汕头金石粉针剂有限公司3海口市制药厂有限公司4贵州瑞和制药有限公司5上海心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8-85152692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2026年4月24日
各医疗机构、有关企业: 根据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曲靖市第八批医用耗材(全省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挂网的函》的要求,现将采购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根据《曲靖市第八批医用耗材(全省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供应清单》(详见附件),将中选产品挂网。 二、中选产品通过云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以下简称“招采子系统”)耗材交易结算进行挂网交易。曲靖市第八批医用耗材(全省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将于2026年4月30日起执行,采购周期至2027年12月31日。同时涉及在耗材阳光采购专区挂网的中选产品将停止该专区的挂网交易资格。中选企业通过招采子系统耗材交易结算自主确定配送企业并建立配送关系,签订三方协议(一年一签),明确各方权利与责任。 三、请目前没有账号的企业根据2024年3月20日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发布的《关于开展云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注册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做好招采子系统注册。 药械采购科联系电话:0871-65388795、65167613 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871-65379183、65165512附件:曲靖市第八批医用耗材(全省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供应清单.xlsx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2026年4月24日
各医疗机构,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根据《甘肃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经办服务指南(1.0版)》《甘肃省药品挂撤网规则》,现将2026年第四批药品新增阳光挂网结果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2026年第四批药品新增阳光挂网经企业申报(全国联审通办和我省招采子系统)、形式审核和申诉质疑处理,符合挂网规则药品共117个,详见附件。公布结果自2026年4月27日起执行,医疗机构可通过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采购新增阳光挂网药品,严禁网下采购。新增至集采目录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须在2026年5月27日前建立覆盖全省的配送关系,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阳光采购目录实际成交价由交易双方按照不高于挂网价自行议定。业务咨询电话:0931-2909290、2909265、2909266。监督电话:0931-8127135(省医疗保障局)。附件:2026年第四批药品新增阳光挂网形式复核结果公布表.xls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6年4月24日
各医疗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根据《甘肃省药品挂撤网规则》,现对2026年第四批国家和联盟集采相关药品企业申报结果予以公布。一、基本情况本批次共形式审核961个药品,纳入中选(备供)药品子目录56个、价格适宜非中选药品子目录38个、高价非中选药品子目录408个,不予挂网56个,不符合挂网(已挂网)4个,暂停交易387个,暂不处置7个,保留原目录挂网6个,见附件。二、结果执行公布结果自2026年4月27日起执行,医疗机构可在调整后的目录按照最新价格进行采购,鼓励纳入价格适宜非中选药品子目录和高价非中选药品子目录的申报企业建立覆盖全省的配送关系。业务咨询:0931-2909192省医疗保障局政策咨询:0931-8127609附件:2026年第四批国家和联盟集采相关药品企业申报结果公布表.xls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6年4月24日
各有关单位:根据《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药品联合限价阳光采购挂网目录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医保〔、《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调整部分药品阳光采购动态调整规则的通知》(闽医保规〔要求,结合申报情况,现将截至2026年3月增补阳光采购目录资审通过产品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4月27日-5月6日。请企业持数字证书或账号登录招采子系统,在“药品招标管理菜单查看拟增补名单。如有异议,请反映人提供真实有效、有针对性的证据,并于公示期内通过招采子系统“企业申诉”“企业投诉”模块提交。联系电话:0591-87279375附件:2026年3月份增补阳光采购目录资审通过产品名单 福建省药械联合采购中心 2026年4月24日
近期,我局收到部分药品生产企业自主提交我省“双通道”药品分类管理结果或备案材料清单进行调整的申请,依据省医保局、省卫生健康委、省药监局《江西省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办法》(赣医保字〔2025〕15号)等政策,经专家论证评估,结合部门反馈意见,拟对我省部分“双通道”药品分类管理结果或备案材料清单予以调整,具体包括:一、部分“双通道”药品分类管理调整情况本次收到10个药品生产企业提出的创新药身份认定申请,经专家论证评估,结合部门反馈意见,拟按我省政策规定予以调整,其中:4个药品拟由“双通道”B类调整为“双通道”A类;6个药品拟维持原“双通道”B类不变;收到“连花清咳片”生产企业主动申请退出“双通道”药品管理,拟调整为C类管理,具体药品详见附件。二、部分“双通道”药品备案材料清单调整情况本次共收到7个药品企业提出的备案材料清单调整申请,经专家论证评估,结合部门反馈意见,拟按我省政策规定予以调整,其中:5个药品拟调整备案材料清单;2个药品拟维持原备案材料清单不变,具体药品详见附件。此次拟调整产品涉及5个药品“双通道”分类管理结果及5个药品备案材料清单,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时间:2026年4月24日至2026年4月30日。联系方式:医药服务管理处,0791-86313276 ,邮箱,ybj_fwc@jiangxi.gov.cn。其它事项:各相关药品生产企业如对公示内容有疑议,可通过电话或发公函至指定邮箱反馈我局医药服务管理处。附件:部分“双通道”药品分类管理结果或备案材料清单调整名单(公示稿)江西省医疗保障局2026年4月24日
各市医疗保障局、省直各医疗机构: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等八部门《关于开展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1〕31号)精神,做好国家组织冠脉支架医用耗材集采带量采购的第二轮接续带量采购工作(以下简称“二轮接续”),按照联采办的文件要求和省医疗保障局的工作安排,现组织医疗机构开展需求填报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采购产品范围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冠状动脉药物洗脱支架,材质为钴铬合金、铂铬合金、不锈钢,载药种类为雷帕霉素及其衍生物、紫杉醇等国家药监部门正式批准用于冠状动脉药物洗脱支架的药物;不含冠状动脉非药物洗脱支架。以下简称“冠脉支架”。二、医疗机构范围省内有使用冠脉支架的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下同)均应参加。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在承诺遵守本次集采规定的前提下,按我省的相关政策积极参加。三、填报方式本次数据填报采用线上直报方式,医疗机构结合临床使用状况、医疗技术进步等因素提出采购需求,通过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网址:https://tps.ylbz.tj.gov.cn:6443/baseModule/tps-local/b/#/login)进入国家组织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填报相关数据。1.填报历史采购数据。医疗机构须汇总并填报本单位2025全年实际发生采购的冠脉支架医用耗材历史采购数据(包括采购单价和对应采购量,具体到规格型号)。2.填报需求数据。医疗机构参考首轮接续首年协议采购量、2025年实际采购量,从有意愿供应本辖区的企业中选择本单位临床需要的耗材产品,并填报每个耗材产品未来一年的采购需求量。为保证数据填报工作的严肃和准确,各医疗机构提交需求时,须上传经医疗机构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确认的盖章件。各市医疗保障局和医疗机构使用国家组织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账号登录,无法使用原有账号的,可向我中心申请重置密码。具体操作方法请参照系统内操作手册。四、填报要求1.精心组织报量。各市医疗保障局要深刻认识国家组织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的重要意义和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的标志性意义,高度重视采购数据填报工作,精心组织辖区内医疗机构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填报。并要求相关医疗机构加强密码和账号管理,指定熟悉相关工作的专人负责数据填报工作,杜绝由他人利用医疗机构账号虚报、错报、改报需求量等“报量不实”问题,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2.确保报量充足。医疗机构综合考虑临床变化,足量报量。如集采落地后出现临床需求可能进一步释放的情况,可适当增加报量。若医疗机构出现相关科室调减等情况,允许适当减少报量,但须作出说明并提供证明材料。医疗机构报量工作坚持尊重临床实际、接纳技术进步的原则,可以填报有历史采购量的产品,也可填报“临床使用有意愿、履行入院程序有预期”的新型号、新产品。医疗机构报量但未中选或中选产品带量后的剩余部分,将按规则二次分配给其他中选产品。后期,国家耗材联采办针对医疗机构采而未报、报而未采、采而不足的情况进行通报或问询,并作为医保飞行检查的内容之一。3.细致审核把关。各市医疗保障局审核辖区内医疗机构填报数据,要将医疗机构报量与实际医疗服务能力以及2025年采购量进行比较,报量低于2025年采购量80%时,要求其作出说明;要重点关注有历史量而不参与报量的医疗机构,必要时进行核实;对于报量明显与服务能力不匹配的,要指导医疗机构对报量进行调整;重点加强载药不锈钢支架产品报量审核管控,原则上不超过该医疗机构2025年载药不锈钢支架采购量。如存在上传信息缺少签字或盖章、系统内需求量与纸质盖章扫描件需求量不符等情况,应要求医疗机构核对数据,由医疗机构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后,重新上传与平台内信息相符的承诺书。五、时间安排医疗机构采购需求量填报时间为2026年4月24日-4月29日12时;各市医疗保障局审核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29日17时。山西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2026年4月24日
各相关药品企业:为全面落实药品挂网政策,提升药品价格常态化治理水平,根据相关工作要求,现就开展省级及省际联盟集采化学药品风险预警标识价格调整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调整范围及标准(一)调整范围已在招采平台挂网,属于省际联盟集采中成药、生物制剂未中选药品。(二)调整标准1.中成药。联采未中选药品,高于联采最高中选价折算日均治疗费用的3倍为黄标,高于联采最高中选价折算日均治疗费用的5倍为红标。2.生物制剂。联采未中选药品,高于联采最高中选价折算日均治疗费用的3倍为黄标,高于联采最高中选价折算日均治疗费用的5倍为红标。二、调整方式相关产品已于本通知发布之日在系统中完成红黄标识。企业可登录自治区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网址: https://fuwu.xjylbz.cn/#/Index)“药品交易结算"一“省际联盟带量产品监测"查看相关药品的参照价格。企业可参照系统内提示的参照价格,在“药品招标管理”一“动态调整"提交调整后的挂网价格。红黄标实行动态调整,企业主动降价消除价格风险的,系统将于次日自动调整风险标识。对系统提示价格有异议,可于5月8日前在系统内“药品交易结算”一“目录管理”一“挂网价格日常澄清”模块内进行申诉材料递交。因产品说明书等基础信息不全造成红黄标识的,需先行维护产品信息。咨询电话:0991-8802195自治区医疗保障局2026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