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根据工作安排,开展天津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药品拟挂网价格填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价格填报范围已在天津市医药采购应用平台进行标准化信息确认或提交异议的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化学药品。二、价格填报时间及方式填报时间:2026年4月23日-4月27日17时。请相关企业登录平台,在“药品集中采购系统-药品信息集采-药品价格填报”页面查看药品信息并填报拟挂网价格。具体操作方法请参照系统内操作说明。三、信息公示工作安排公示时间:2026年4月27日-4月29日。公示拟挂网价格符合限价要求的药品信息及价格,请企业在规定时间内进入“药品集中采购系统-药品信息集采-药品价格公示界面”查看公示信息。公示期内,企业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的,通过采购平台提出并上传佐证材料,无需现场递交。公示期截止后,不再受理异议。各企业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对于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承诺的将纳入诚信管理并实施联合惩戒。四、联系方式联系地址:天津陈塘科技商务区服务中心四楼(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20号)联系电话:022-24538156、022-24538157电子邮箱:tjmpc@tjmpc.cn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2026年4月23日
各相关企业:2026年第一季度,共收到武汉迈瑞科技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关于本市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增补申请,产品具体信息及申报价格情况详见附件。现对拟中选产品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截止日前向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提出申诉并提供合法有效证据材料,逾期不再受理。未提供相应证据材料的,原则上不予受理。公示时间:2026年4月23日至2026年4月29日。受理时间:2026年4月23日至2026年4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局门路622号1楼服务科附件:上海市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2026年第一季度增补拟中选产品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2026年4月23日
各相关企业:2026年第一季度,共收到美敦力(上海)管理有限公司1家企业关于本市冠脉球囊增补中选产品的申请,产品具体信息及申报价格情况详见下表:企业名称产品名称注册证号全国省级(含省际联盟)集中采购最低中选(元/个)拟中选价格(元/个)美敦力(上海)管理有限公司快速交换球囊扩张导管国械注进20263030003—918快速交换球囊扩张导管国械注进20253030575—980申诉现就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截止日前向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提出并提供合法有效证据材料,逾期不再受理。未提供相应证据材料的,原则上不予受理。公示时间:2026年4月23日至2026年4月29日。受理时间:2026年4月23日至2026年4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局门路622号1楼服务科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2026年4月23日
各相关单位:按照《关于进一步优化药品医用耗材挂网工作的通知》(内药采中心字〔2024〕70号)有关要求,现将公示无异议的产品予以公布,各申报企业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网—内蒙古医保公共服务系统—动态调整管理查看结果。产品挂网后,生产企业可委托盟市遴选的配送企业配送或自行组织配送,确保临床使用需求。各医疗机构参考企业申报价格在内蒙古医保公共服务系统进行议价采购。产品的采购、配送等工作按照自治区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相关规定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2026年4月22日
各相关单位:按照国家组织药物涂层球囊类、泌尿介入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安排,拟开展中选产品三方协议签订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参加单位范围国家组织药物涂层球囊类、泌尿介入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企业、中选企业自主选择的配送企业、通过国家组织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国家平台)签订协议的医疗机构。二、确定供应信息(一)查看协议采购量。请各中选企业登录国家平台,点击左侧菜单栏“药物球囊及泌尿填报管理”—“协议量查看”栏目,查看本企业中选产品的协议采购量。协议采购量查看时间:2026年4月23日—5月9日。(二)确认配送关系。请中选企业及中选企业自主选择的配送企业登录国家平台,按照系统内操作手册完成配送关系确认工作。中选企业需使用数字证书登录国家平台;配送企业需使用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的账号登录国家平台,如前期已领取国家平台账号,可使用国家平台账号登录,无需重复领取。没有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账号的配送企业,如需参与本次协议签订工作,需在2026年4月28日前申请取得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账号。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账号的配送企业登录国家平台的初始密码统一为Gjhc2020@,请及时修改密码,未及时修改密码造成的后果由该配送企业承担。集中开展配送关系确认时间:2026年4月23日—5月9日。三、签订三方协议我省医疗机构根据安排开展三方协议签订工作。协议签订各主体可登录国家平台,按照系统内操作手册完成协议签订工作。中选企业点击左侧菜单栏,“药物球囊及泌尿填报管理”—“供应及协议”栏目进行操作。三方协议签订时间:2026年4月23日—5月9日 安徽省医药价格和集中采购中心2026年4月23日
各医疗机构,相关药品企业:近期部分企业提交了国家医保分类代码变更申请,现将2026年4月份申请国家医保分类代码变更的产品清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6年4月23日—27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登录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申投诉子系统—申投诉管理-产品质疑目录,选择相应目录,填写申投诉信息。附件:申请国家医保分类代码变更的药品清单.xls2026年4月23日
按照《湖北省非免疫规划疫苗集中采购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就“2021-2026年度湖北省非免疫规划疫苗增补采购(2026年第2季度)项目”进行公开邀请,截止2026年4月20日12时,共有6家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以下简称“疫苗持有人”)参加了申报。经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会同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对申报疫苗持有人提供的疫苗持有人和产品等资料进行资质审核,共有5家疫苗持有人及7个产品审核合格。 根据“实施方案”规定的采购流程,结合《省发改委 省财政厅 省卫健委关于非免疫规划疫苗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和《省卫健委关于调整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结算价格相关事宜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对《拟挂网采购目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公示期间,接受书面形式(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原件)的质疑或投诉,质疑或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公示期内申报疫苗持有人无异议,视作确认此次审核结果及价格。 附件:2021-2026年度湖北省非免疫规划疫苗增补采购(2026年第2季度)拟挂网目录 联 系 人: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黄女士 电 话:027-87646116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卓刀泉北路35号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 药品器械采购处 2026年4月23日 附件:2021-2026年度湖北省非免疫规划疫苗增补采购(2026年第2季度)拟挂网目录序号疫苗种类通用名剂型规格转换系数包装单位最小制剂单位包装材质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企业(武汉市)采购结算价(含储运费)(元)(其他地市)采购结算价(含储运费)(元)1重组乙型肝炎疫苗重组乙型肝炎疫苗(酿酒酵母)注射剂20μg/1.0ml/支1盒支预充式注射器科园信海(北京)医疗用品贸易有限公司GlaxoSmithKline Biologicals SA2752772重组乙型肝炎疫苗重组乙型肝炎疫苗(酿酒酵母)注射剂10μg/0.5ml/支1盒支预充式注射器科园信海(北京)医疗用品贸易有限公司GlaxoSmithKline Biologicals SA2352373人用狂犬病疫苗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注射剂0.5ml/瓶1盒瓶西林瓶广州白云山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山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96984人用狂犬病疫苗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注射剂0.5ml/瓶5盒瓶西林瓶广州白云山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山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77795人乳头瘤病毒疫苗九价人乳头瘤病毒疫苗(大肠埃希菌)注射剂0.5ml/支1盒支预充式注射器厦门万泰沧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厦门万泰沧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5065086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Sabin株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Vero细胞)注射剂0.5ml/瓶1盒瓶西林瓶北京民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民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751777流感疫苗流感病毒亚单位疫苗注射剂0.5ml/支1盒支预填充注射器江苏中慧元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中慧元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5307
各相关企业: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阳光挂网实施细则(试行)》(宁医保规发〔2025〕6号)及《自治区医保局发展改革委关于推动医保服务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进一步优化药品医用耗材阳光挂网工作的通知》(宁医保发〔2024〕27 号)要求,现将我区2026年4月份药品阳光挂网拟挂网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即日起至4月27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企业使用CA数字证书,登陆“宁夏医药采购平台”,进入主页“综合服务”,点击“申投诉管理”模块,选择“2026年4月份药品阳光挂网”项目递交申投诉资料,逾期不予受理。联系方式:CA数字证书咨询:4007188588平台技术支持:0951-5166918业 务 咨 询:0951-5166972附件:2026年4月份药品阳光挂网拟挂网结果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6年4月23日(此件公开发布)
各有关单位: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阿莫西林等两批次药品集采中选结果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6〕83号)的工作安排,阿莫西林等两批次药品集采首年采购周期从2026年4月30日零时起执行,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广州平台”)将于GPO药品交易模块开展阿莫西林等两批次药品集采项目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查看约定采购量(一)医疗机构端:GPO药品交易-集采中选比例管理-约定规格量查看。(二)中选企业端:GPO药品交易-商品管理-商品列表-查看报量。注:生产企业端查看到的数据为各采购单位的约定规格量(mg、g、ml等),同一分组不同规格的中选产品约定规格量汇总显示;约定规格量=约定采购最小制剂量(支/瓶/片等)*规格系数。中选企业和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等采购方可在GPO药品交易的“集采中选比例管理”菜单查看约定采购量和采购完成进度。二、建立中选品种配送关系(一)各有关单位应自2026年4月25日起建立/更新中选品种配送关系。未有广州平台ID的中选企业请尽快于招采子系统开展信息申报工作。(二)请参与阿莫西林等两批次药品集采项目的中选药品生产企业,登录招采子系统广州平台交易模块,点选GPO药品交易,根据阿莫西林等药品集采中选产品清单以及阿比特龙等药品集采中选产品清单(见附件1,2),选择来源为“阿莫西林等省带量采购(中选)、阿比特龙等省带量采购(中选)”的药品建立配送关系。(三)请配送企业及时登录系统进行配送关系确认。三、签订三方合同对于阿莫西林等两批次药品集采项目中选产品,各采购单位于即日起可登录系统选择来源为“阿莫西林等省带量采购(中选)、阿比特龙等省带量采购(中选)”的产品来签订三方合同;已申报约定采购量的采购方,按约定采购量一次性签订三方合同;未申报约定采购量的采购方与中选企业协商采购后,也应及时通过平台签订三方合同。采购方发起三方合同后,相关生产企业和配送商应及时登录系统完成三方合同的签订。四、执行采购合同采购方签订采购合同后,可以在系统进行下单备货采购。采购方可在系统的“约定规格量查看”菜单查询约定采购量与具体采购进度。五、其他事项(一)为做好药品供应工作,请中选药品生产企业与配送企业及时登录系统完成配送关系建立,提前备货,以便医疗机构按规定实施采购。(二)药品生产企业是保障药品质量和供应的第一责任人,对配送药品的质量和配送服务负主体责任。药品中选企业应保证中选药品配送覆盖广东省内所有参加药品集团采购的公立医疗机构、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等。特别是对偏远地区基层医疗机构采购药品的配送,加强配送调度,提高配送效率,在规定时间内足量保质供应。(三)各单位在采购过程中如有异议,请通过“救济渠道”模块发起“采购交易”类别的申(投)诉。联系电话:020-28866259特此通知。附件:广东省医用耗材信息复核反馈表(模板)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6年4月23日
各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根据《广东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关于实施医用耗材挂网采购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关于进一步优化药品和医用耗材常态挂网工作的通知》及《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关于启用议价挂网采购医用耗材价格信息自动查看确认流程的通知》要求和工作安排,现对2026年4月20日前,申报企业通过广东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医用耗材交易系统“价格管理”-“耗材议价挂网新增(自动确认项目)”确认价格信息并提交挂网申请医用耗材(属于医保医用耗材管理的除外)的价格信息予以公示;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一、公示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4月27日。二、公示路径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省平台医用耗材交易系统,通过“信息公示/复核管理”-“价格公示项目”-“耗材价格公示”-“耗材议价挂网新增(YJHCGW34-20260401)”进入“价格公示”进行查看。三、异议反馈方式及要求(一)使用数字证书通过“医用耗材交易-医用耗材交易系统入口-信息复核/反馈管理-其他信息复核/反馈(耗材)”填写申请内容,并按照要求上传附件,异议反馈模板详见附件。(二)企业提交的异议反馈材料须逐页加盖企业公章;内容应真实有效、清晰完整、有针对性、无歧义,并依法依规提供合法有效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加盖各省耗材采购部门公章的证明文件、中标挂网公告、中标通知书或完整的官网截屏等)。(三)请相关企业认真查看核对本企业相关产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基础信息和最新医保编码信息),企业须对所提交反馈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因提交材料错漏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的、未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或未按照规定途径提交的异议反馈,原则上不予受理。逾期未反馈的,视为无异议。(五)根据挂网要求,所属挂网产品在公布挂网信息前,其在系统内对应的“注册证状态”、“规格状态”、“产品状态”均须为“生效中”或“变更生效中”;因此为避免影响后续挂网进度,请各申报企业务必关注相应产品的审核情况,如“审核不通过”,请及时按照审核意见重新维护提交。(六)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医用耗材上线新招采子系统相关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3〕218号)和《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医用耗材新招采子系统注册认证与资质信息集中维护的通知》(粤医保函〔2023〕254号)有关要求,请各报名企业尽快通过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完成企业资质注册认证和产品资质信息维护工作(此前在新招采子系统已完成注册认证的,无需重复操作),以避免影响采购工作。四、联系方式(一)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官网在线客服;(二)咨询电话:020-87709875、020-38036197(工作日:8:30-12:00,14:00-17:30)。附件:医用耗材信息复核/反馈表(模板)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202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