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根据《关于统一全省医保医用耗材新增挂网流程的公告》要求和工作安排,现将2026年3月份第2批次(GDHCTYGW23-20260302)广东省医保医用耗材新增挂网产品予以公布。申报企业可使用CA证书登录广东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子系统(以下简称“广东招采子系统”),通过“耗材集中采购管理-耗材挂网申报-公布结果”查看;本批次产品即日起统一纳入“统一耗材挂网目录管理”。挂网医用耗材配送关系符合要求后,医疗机构方可发起合同交易。为避免影响交易,请各申报企业尽快登录广东招采子系统完成挂网医用耗材的配送关系维护工作(具体操作指引可从“官网-会员服务-办事指南”下载)。特此通知。附件:2026年3月份第2批次(GDHCTYGW23-20260302)广东省医保医用耗材新增挂网产品信息表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2026年4月14日
各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根据有关要求和工作安排,广东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现就开展医保医用耗材类(骨科类C03医保医用耗材除外)信息维护与基础数据关联关系查看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时间安排即日起至2026年4月24日。二、查看路径请申报企业通过省平台(http://yp.gdyjs.cn:9020/login.do)【医用耗材交易门户】系统首页下载“部分医保医用耗材类关联关系公示表20260413”进行查看。三、查看要求(一)请各企业仔细核对本企业关联关系明细表中对应产品的药交ID、申报企业会员编号、广东招采子系统产品ID以及国家医保编码库中的医保编码(C27位)和goods id的关联关系是否正确。(二)省平台(http://yp.gdyjs.cn:9020/login.do)“医用耗材交易门户”-医用耗材交易系统内已维护产品基础信息(生成药交ID)但未在查看表中体现关联关系的,或关联关系有误的,可按照要求提交信息复核/反馈。(三)请已在省平台维护生效但尚未在广东招采子系统完成注册认证及产品资质信息维护的企业,务必优先在该子系统完成上述认证与维护工作;待产品维护完毕(生成广东招采子系统产品ID)后,再通过信息复核/反馈途径提交关联关系。四、信息复核反馈方式及有关要求(一)使用数字证书通过“医用耗材交易-医用耗材交易系统入口-信息复核/反馈管理-其他信息复核/反馈(耗材)”填写申请内容,并按照要求上传附件,异议反馈模板详见附件。提交上述材料时,请同时上传加盖公章的PDF版本和与之对应的excel电子表格;如遇PDF版本与excel电子表格信息不一致情况,以PDF版本为准。(二)本次查看的基础数据关联关系,后续将作为强关联交易信息,请各申报企业务必仔细核对,如有异议请务必按照本通知要求及时进行信息复核反馈,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或未按照规定途径提交的信息复核反馈,原则上不予受理。逾期未反馈的,视为无异议。(三)为避免影响后续有关采购工作,请各有关企业高度重视本次信息维护和数据关联关系查看工作,尽量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操作。(四)如医用耗材所属类别已完成国家医保信息业务编码覆盖,但申报企业尚未取得编码,请尽快登录国家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数据库动态维护平台(https://code.nhsa.gov.cn/hc/login.html)完成申报,以获取对应医用耗材医保编码。(五)企业须对提交及填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对提交及填报虚假材料的企业,一经查实或经举报核实的,转上级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相应责任由企业自行承担。五、联系方式(一)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官网在线客服;(二)业务咨询电话:020-87709875,020-38036197(工作日:8:30-12:00, 14:00-17:30)。附件:医保医用耗材医保编码基础数据关联关系信息复核反馈表(模板)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2026年4月14日
各相关药品生产企业: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深入推进药品阳光采购的实施意见》(苏医保发〔2021〕64号)、《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完善药品挂网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医保发〔2025〕41号)的要求,已按相关程序进行了审核与确认,现将药品阳光采购拟挂网产品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6年4月14日至4月16日17:00。如有异议,企业须在公示期内通过省招采子系统(药品招采管理-公示期申投诉(新)-添加反馈,选择阳光挂网)进行申诉,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附件:药品阳光采购拟挂网产品公示表(20260301-0331).pdf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6年4月14日
根据《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做好医用耗材产品挂网有关工作的通知》(桂医保发〔2021〕52号)、《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开展医药产品挂网全国联审通办试运行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公示2026年4月广西医用耗材和体外诊断试剂申报挂网信息(截至上个自然月),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公示信息(一)审核通过的990耗材家企业58949个医用耗材及3140个体外诊断试剂产品(详见附件1、2)。未通过审核的产品,请相关企业登录系统按要求更正或完善申报信息,重新申报的产品按申报时间纳入相应批次审核。(二)“医用耗材挂网全国联审通办”模块申报挂网的88家企业1131个医用耗材产品(详见附件3)。二、公示时间2026年4月14日至2026年4月20日。三、注意事项(一)企业申报“产品基本信息”必须确保准确、完整。如数据有待更正完善,请按国家医保局要求提请数据维护,以最新数据为准。审核或公示期间,因医保数据更新而被删除的数据将无法公示或公布。(二)公示期间对医用耗材、体外诊断数据有异议的,在“企业申报产品公示”界面内进行申诉、投诉和澄清;对医用耗材挂网全国联审通办申报信息有异议的,请递交纸质申投诉材料(递交地址:南宁市星湖路26号自治区医保局2号楼1楼服务大厅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服务窗口),逾期不再受理。严禁恶意投诉、提供虚假材料等失信行为,违者纳入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评级管理。业务咨询电话:0771-3300509,QQ群:948564941 附件:1.2026年4月医用耗材审核通过产品表 2.2026年4月体外诊断试剂审核通过产品表 3.2026年4月医用耗材挂网全国联审通办申报信息公示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服务中心2026年4月14日
各相关耗材生产企业、代理企业:现将2026年度第四批高值医用耗材企业申请的产品价格调整信息进行公示(详见附件),相关企业可到黑龙江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中动态调整端口查看,公示期为2026年4月14日至2026年4月16日。企业如有申诉质疑,请在公示期内将法人代表授权书,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通过黑龙江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中动态调整申诉质疑端口提交,逾期不子受理。如没有申诉质疑,将于公示期结束后直接执行,有申投诉的,处理完毕后再执行。附件:2026年第四批企业自主价格调整结果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2026年4月14日
各相关医药企业: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省医保局《关于启动医用耗材挂网工作的函》的要求,2026年3月份通过全国联审通办申报挂网的医用耗材的申报工作已结束,现将相关企业维护的挂网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6年4月14日至2026年4月16日。公示期间接受相关企业申投诉。请登录“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 https://ggfw,.hliybj.org.cn/hallst/web/hallEnter/#/Index),点击进入【承诺制挂网管理】-【承诺制挂网公示】【2026年4月份黑龙江省医用耗材挂网(联审通办)】,查看公示内容。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进行网上申投诉,点击进入【承诺制挂网管理】-【发起承诺制申投诉】-【2026年4月份黑龙江省医用耗材挂网(联审通办)】进行申投诉。申投诉材料应包括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书、情况说明、相关证明材料三部分,缺少材料或逾期的不予受理。申投诉企业应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的,将按《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有关规定处理。如没有申诉质疑,将于公示期结束后执行,有申投诉的,处理完毕后再执行。咨询电话:0451-85975635、85975682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2026年4月14日附件: 4月联审通办公示产品列表
各相关企业:按照省医保局《关于做好医用耗材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试行)》要求,我中心将组织开展医用耗材在我省平台日常挂网工作,现将挂网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挂网范围国家医疗保障局《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表》一级分类中所有类别。二、申报时间2026年4月14日至2026年4月20日。三、申报程序1.生产企业、代理企业登录地址(https://ggfwhljybj.org.cn/hallst/web/hallEnter/#/index)。2.企业登录系统后点击“耗材招标管理”-“资质库管理”-“我的企业信息”先维护企业信息。3.完成企业信息维护后,点击“我的耗材资质库”维护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等信息。4.完成企业耗材资质库信息维护后,点击“我的耗材库”维护拟申请挂网产品信息。5.完成产品信息维护后,点击“承诺制挂网管理”-“承诺制挂网申报”找到拟挂网产品相对应的目录进行申报及报价。产品申报及报价后点击“承诺制挂网报价”进行价格证明材料或我省3家及以上三级甲等公立医疗机构的采购使用推荐意见书的上传并关联到每一个产品上。四、上传内容1.有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挂网(中标)价格的,需提供国内所有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挂网(中标)最低价格(不包含带量采购中选执行价格)截图。2.无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挂网(中标)价格的,需提供我省3家及以上三级甲等公立医疗机构的采购使用推荐意见书。五、申报结果公示时间2026年4月21日至2026年4月23日。公示期间接受相关企业申投诉。请登录“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https://ggfw.hljybj.org.cn/hallSt/web/hallEnter/#/Index),点击进入【承诺制挂网管理】-【承诺制挂网公示】-【2026年4月份耗材日常挂网】,查看公示内容。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进行网上申投诉,点击进入【承诺制挂网管理】-【发起承诺制申投诉】-【2026年4月份耗材日常挂网】,进行申投诉。申投诉材料应包括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书、情况说明、相关证明材料三部分,缺少材料或逾期的不予受理。申投诉企业应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的,将按《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有关规定处理。公示期结束无异议,可直接进行交易,有申投诉的,处理完毕后再执行。技术支持电话:0451-85975635、0451-85975682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2026年4月14日
相关投标人:2026年度药品增补挂网采购(第三批)价格信息申诉问题第一轮应答已结束,部分企业发起了第二轮申诉。中心已在平台内将申诉企业提出的申诉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推送给被申诉企业,请相关企业及时查看,并针对第二轮被申诉问题进行澄清和应答,澄清和应答时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提供真实有效的应答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应答内容将统一推送给申诉企业查看。本轮应答后,将做出申诉是否有效的最终判定。一、被申诉情况查看1.进入辽宁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首页,点击药品耗材招采子系统登录入口,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后进入信息库。2.进入“药品招标”模块,点击页面“审核结果公示”功能模块下的“被申诉管理”菜单中【中标价被申诉管理】标签进行查看。二、网上申诉应答1.在“被申诉管理”菜单中【中标价被申诉管理】标签下,点击被申诉的内容右侧相应的【申诉应答】按钮进入应答页面,查看申诉内容。2.对申诉内容认同的,点击【认同申诉】按钮;对申诉内容不认同的,需填写应答内容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后点击【反驳申诉】按钮。3.申诉应答信息尚未提交前,企业可以对申诉应答状态和内容进行修改、调整,对应答内容确认无误后,即可点击【提交应答】按钮进行提交。已提交的申诉应答,将无法进行修改、调整等操作。4.申诉应答状态可在“被申诉管理”菜单中【中标价被申诉管理】标签下进行查看。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应答的,视为认同申诉,申诉有效。三、应答要求1.被申诉企业要重视申诉问题、严谨应答。应答内容和上传的相关证明材料将直接推送给申诉企业查看。2.应答内容应言简意赅,仅针对申诉内容进行应答,其它与申诉事项无直接关系的内容请不要赘述。四、应答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4月15日24:00时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6年4月14日
各相关卖方会员:根据《重庆市非免疫规划疫苗集中采购实施方案》(渝疾控发〔2026〕1号),《重庆市非免疫规划疫苗产品目录(2025年)》临时增补疫苗报价结果已完成初审,现予以公示。一、公示时间2026年4月14日-4月20日(5个工作日)二、公示期间若有异议的,受理在线申投诉,公示结束后原则上不再受理投诉。在线申投诉路径如下:药交网(http://www.yjsds.com/) -首页右侧,点击【意见反馈】-勾选【疫苗价格投诉】,进行投诉。三、联系方式邮箱:yaopin@yjsds.com联系电话:023-63833891 附件:《重庆市非免疫规划疫苗产品目录(2025年)》临时增补疫苗报价公示 重庆药品交易所2026年4月14日
各有关企业: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优化医药集中采购的精神和国务院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在国家医保局指导下,现发布《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集中采购文件(ZCYLM-2026-1)》和《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集中采购文件(第二批接续)(ZCYLM-2026-2)》,请符合要求的企业申报参与。相关企业注册账号密码登录湖北医保服务平台(https://ybj.hubei.gov.cn/hubeiHallSt/web/hallEnter/#/Index),点击“招采企业服务”,再点击“招采系统”,进入“药品招标管理”模块,于本采购公告发布日至2026年4月18日在“资质库管理”菜单填报企业及产品相关信息。请相关企业信息填报人员及时关注系统内审核结果,并于4月20日前保持电话畅通。附件:1.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集中采购文件(ZCYLM-2026-1)2.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集中采购文件(第二批接续)(ZCYLM-2026-2)全国中成药联合采购办公室(湖北省医疗保障局代章)202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