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霁润医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402MA9KR1108K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商梁医保处字﹝2026﹞第013号处罚类别罚款处罚决定日期2026-06-11处罚内容1.责令你单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2.对你单位造成的一般违规行为1倍的行政罚款185746.29元。 3.对你单位造成的欺诈骗保行为3倍的行政罚款11362.5元。 4.责令暂停梁园仁德精神病医院医学影像科医保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6个月。罚款金额(万元)19.710879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0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违法行为类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违法事实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过程中存在超标准收费、串换收费、将不属于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纳入医保基金结算、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的行为。处罚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四十条处罚机关商丘市梁园区医疗保障局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1402MB1990456F数据来源商丘市梁园区医疗保障局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1402MB1990456F备注— —处罚领域— —
各相关单位:根据《广东省药品挂网规则》,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广州平台)现将省内符合要求的新增挂网药品在招采子系统广州平台交易模块-“GPO药品交易”进行数据同步,方便医疗机构和有关企业进行交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同步范围20260605批次审核通过且经公示无异议,已在国家医疗保障局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广东省)新增挂网的药品(详见附件)。二、配送关系建立请相关企业登录招采子系统广州平台交易模块-“GPO药品交易”,选择本次挂网药品中相应来源的药品建立配送关系;请配送企业登录系统及时响应,以便医疗机构按规定实施采购。三、反馈路径及方式(一)各单位如对本通知附件有异议,请通过招采子系统广州平台交易模块-“GPO药品救济渠道”发起“咨询与反馈”,或在工作时间拨打020-28866476咨询。(二)各单位在采购过程中如有异议,请通过招采子系统广州平台交易模块-“GPO药品救济渠道”发起“采购交易”类别的申(投)诉。特此通知。附件:同步药品挂网数据目录(20260605批次).xlsx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6年6月15日
各有关企业:经受理有关企业申投诉事项,现公布全国中药饮片联盟集中采购(采购文件编号:ZYYPLM-2026-1)入围结果,详见附件。附件:全国中药饮片联盟集中采购入围结果.zip全国中药饮片联盟采购办公室2026年6月15日
有关药品企业:按照《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药品挂网规则(试行)》(豫医保办〔2025〕61号)和我省有关要求,现将2026年6月8日-2026年6月14日按照绿色通道申报挂网的药品予以公示。一、公示时间:2026年6月15日-16日二、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登录中心医药采购系统—申投诉子系统—申投诉管理-产品质疑目录,选择相应目录,提交质疑材料。附件:2026年6月8日-2026年6月14日绿色通道申报药品清单.xlsx2026年6月15日
有关药品企业:按照《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药品挂网规则(试行)》(豫医保办〔2025〕61号)和我省有关要求,中心对2026年5月份企业提交的增补挂网申请进行了核验,现将初审结果予以公示。一、公示时间:2026年6月15日-17日二、各申报企业可登录系统查看核验状态,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医药采购系统—申投诉子系统—申投诉管理-产品质疑目录,选择相应目录,提交质疑材料。附件:符合申报条件的药品清单.xls2026年6月15日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一、公示信息(一)符合广西挂网规则准予挂网的药品(详见附件1),含“药品挂网全国联审通办”模块申报挂网的药品。(二)不符合广西挂网规则不予挂网的药品(详见附件2)。(三)符合广西挂网规则准予挂网的中药配方颗粒(详见附件3)。二、公示时间2026年6月12日-2026年6月18日。三、有关事项(一)在公示期间,企业对公示信息有异议的,可登录招采子系统进行申诉及澄清,申(投)诉应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不予受理。企业应据实申诉、质疑,对举证不实、虚假材料、恶意投诉等不诚信行为,按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要求进行失信行为信用评级。(二)不符合广西挂网规则不予挂网的药品,企业如愿意将价格调整到最高限价以下的,重新申报后顺延至下一批次公示。 业务咨询电话:0771-3300612,QQ群:1064573207 附件:1.符合广西挂网规则准予挂网的药品汇总表(2026年6月) 2.不符合广西挂网规则不予挂网药品汇总表(2026年6月) 3.符合广西挂网规则准予挂网的中药配方颗粒(2026年6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服务中心2026年6月12日
各医疗机构,相关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医用耗材阳光挂网经办服务工作的通知》(豫医保办发〔2024〕19号)有关要求,近期部分企业提交了卡波姆湿性修复功能性敷料等104个医用耗材产品挂网价格下调的申请,现将拟调整价格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6年6月15日至2026年6月1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相关企业可登录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综合服务”模块,进入申投诉管理,选择相应产品,填写申投诉信息。公示期结束后,相关产品将按调整后的挂网价格更新至我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 附件:医用耗材产品调整价格信息表.xlsx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6年6月15日
各相关单位:深圳市药品采购交易信息化平台(以下简称深圳交易平台)已将省内符合要求的挂网药品数据同步到挂网目录,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同步范围20260605批次审核通过且经公示无异议的新增挂网药品(详见附件)。二、配送关系确立及三方合同签订请相关生产企业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通过深圳交易平台“药品交易管理-配送关系管理(生产)-配送关系设置”中自主选择药品配送企业;请配送企业通过深圳交易平台“药品交易管理-配送关系管理(配送)-配送关系列表”中完成配送关系确认工作,对于超范围经营品种不得确认。请相关医药机构按照一品规选择一家配送企业的原则,从已确认配送关系的配送企业中选择一家并签订合同。如有异议,可通过深圳交易平台“药品交易管理-申投诉管理-申投诉登记”中提交申投诉。三、其他请已在广东省新招采子系统注册并挂网产品的企业尽快在深圳交易平台上申请账号(账号申请网址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并开通业务。四、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55-36568999-4-3服务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附件:深圳交易平台同步药品挂网数据目录(20260605批次).xlsx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6月12日
各相关医疗机构、药品生产企业: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深入推进药品阳光采购的实施意见》(苏医保发〔2021〕64号)、《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完善药品挂网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医保发〔2025〕41号)的要求,已按规定程序对阳光采购拟挂网药品进行了公示,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附件:药品阳光采购挂网产品公布表(第二十一批).pdf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6年6月12日
各相关医用耗材生产企业: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牙冠挂网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医保发〔2023〕19号)的要求,已按相关程序进行了审核与确认,现将口腔牙冠联动挂网产品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6年6月12日至6月14日17:00。如有异议,企业须在公示期内通过省招采子系统(耗材招采管理-公示期申投诉-添加反馈-选择批次(260603-260609耗材))进行申诉,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附件:口腔牙冠联动挂网产品公示表(20260603-0609).pdf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