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按照我省集采同通用名药品挂网规定,现将2026年5月申报的全国中成药首批扩围接续和第三批同通用名药品公示。公示时间2026年5月22日-2026年5月27日。如有异议,企业可登录平台进入:河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子系统-药品挂网管理-我的工作台-省级(联盟)集采同通用名药品挂网,申投诉事项选择【中成药首批扩围接续和第三批集采同通用名(2026年5月份),提交申(投)诉材料。反馈问题描述需准确详细,相关证明材料须真实可靠、清晰可辨。电话:0311-66906539附件:1.符合挂网条件药品公示表2.不符合挂网条件药品公示表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2026年5月22日
各相关企业:为保障“不网采不结算”措施更好发挥效果,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两定机构”在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采购药品的通知》(冀医保函〔2024〕125号)要求,目前设定的结算码有效期6个月。对于少数医疗机构在有效期内不能完成全部销售及结算的,医疗机构可新增一笔同品规采购订单延长有效期。如有特殊情况,无法自行延长的,可向我中心提交书面材料申请。对于符合有关规定的,由我中心延长结算码有效期。 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2026年5月22日
各医疗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根据企业申请,依据《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一、公示时间:2026年5月22日至2026年5月26日16时。二、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将申(投)诉材料发送至邮箱sxyxcgywsl@163.com,过期不予受理。附件:拟新增挂网资格药品品规公示目录山西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2026年5月22日
各地、州、市医疗保障局,各师市医疗保障局,各有关医疗机构及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关于推动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实施意见》(新政办发〔2021〕86号)精神及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文件要求,为确保国家组织药物涂层球囊类、泌尿介入类,省际联盟辽宁缝合线等5类、福建结构心脏病封堵器类、广西中医针具类医用耗材以及安徽2024年体外诊断检验试剂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在兵地范围顺利落地实施,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一)采购主体。 兵地范围内已确认过国家组织药物涂层球囊类、泌尿介入类,省际联盟辽宁缝合线等5类、福建结构心脏病封堵器类、广西中医针具类医用耗材以及安徽2024年体外诊断检验试剂协议量的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均应按要求采购、使用中选产品。鼓励其他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采购、使用中选产品。 (二)品种范围。 1.国家组织药物涂层球囊类:冠状动脉药物涂层球囊、外周血管药物涂层球囊(用于动静脉瘘透析通路)、外周血管药物涂层球囊(用于膝上部位,包括股浅动脉、股动脉、股腘动脉、近端腘动脉、腘动脉等)、外周血管药物涂层球囊(用于膝下部位,包括胫腓干、胫前动脉、腓动脉、胫后动脉等)。 2.国家组织泌尿介入类:输尿管介入导丝、输尿管介入鞘、输尿管球囊扩张导管、泌尿取石网篮、一次性输尿管软镜导管、肾造瘘套件(包含:穿刺针、肾扩张器、肾介入鞘、导丝、引流管/引流导管/球囊引流导管)。 3.辽宁缝合线等5类(跟其中4类):缝合线、注射器(带针)、泵用输液器、吸氧管。 4.福建结构心脏病封堵器类:房间隔缺损封堵器及其输送系统、室间隔缺损封堵器及其输送系统、动脉导管未闭封堵器及其输送系统、卵圆孔未闭封堵器及其输送系统。 5.广西中医针具类:皮内针、针灸针、刃针、梅花针。 6.安徽2024年体外诊断检验试剂:肿瘤标志物十六项检测、甲状腺功能九项检测。 二、采购周期和首年协议期 1.国家组织药物涂层球囊类、泌尿介入类集中带量采购周期为中选结果实际执行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首年协议期为:2026年5月31日—2027年6月30日。其中国家组织药物涂层球囊中选结果执行之日起,江苏省际联盟药物涂层球囊集中带量采购项目停止执行。 2.辽宁缝合线等5类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周期为3年,自中选结果实际执行之日起计算。首年协议期为:2026年5月31日—2027年6月30日。 3.福建结构心脏病封堵器类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周期为中选结果实际执行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首年协议期为:2026年5月31日—2027年6月30日。 4.广西中医针具类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周期为2年,自中选结果实际执行之日起计算,可视情况延长1年。首年协议期为:2026年5月31日—2027年6月30日。 5.安徽2024年体外诊断检验试剂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周期为2年,自中选结果实际执行日起计算。采购周期届满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采购期限。首年协议期为:2026年5月31日—2027年6月30日。 三、工作安排 (一)执行项目的建立。5月15日前在兵地医药招采系统分别建立“国家组织药物涂层球囊类(第六批)医用耗材集采第一采购年度、国家组织泌尿介入类(第六批)医用耗材集采第一采购年度、辽宁省际联盟缝合线等医用耗材集采第一采购年度、福建省际联盟结构心脏病封堵器类医用耗材集采第一采购年度、广西省际联盟中医针具类医用耗材集采第一采购年度、安徽省际联盟2024年体外诊断检验试剂集采第一采购年度”6个集采项目,并完成中选产品目录和医疗机构协议采购量数据导入。 医疗机构及生产配送企业可在“耗材交易结算-目录管理-挂网目录查询”及“试剂交易结算-目录管理-挂网目录查询”中查看具体产品明细。其中未完成医保编码贯标的中选产品,中选企业后期可在完成赋码后向自治区和兵团相关部门申请挂网,经核查无误按中选价格导入相应集采项目内。 (二)企业、医疗机构注册认证。尚未在自治区和兵团招采系统注册认证的中选企业、配送企业和有协议量的医疗机构,即日起分别登录“自治区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医药采购登录(网址:https://fuwu.xjylbz.cn/#/Index)”“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招采企业服务(网址:https://gwt.xjbtylbz.cn/hallEnter/#/)”进行注册、认证。 (三)数字证书申领。生产配送企业数字证书统一在兵团医药招采管理系统内申领,同时适用于自治区和兵团招采系统。医疗机构数字证书统一在所属医保部门申领。 (四)相关信息维护。完成注册认证、数字证书申领的相关企业登录平台后线上签订承诺书,进行企业信息维护并于5月25日前完成配送关系确认。医疗机构应于5月31日前登录自治区招采子系统平台“耗材交易结算-目录管理-院内目录管理”、“试剂交易结算-目录管理-院内目录管理”模块进行院内目录维护和设置主配送企业。 (五)三方协议签订。医疗机构和生产、配送企业在自治区和兵团招采系统中完成三方协议签订。医疗机构从建立关系的配送企业中分别确定1家主配企业和备选企业,及时发起主协议、备选协议,生产企业要督促配送企业及时签订,应于2026年6月30日前共同完成协议签订工作。 国家组织药物涂层球囊类、泌尿介入类医用耗材集采带量项目,各相关企业及医疗机构只需在自治区和兵团招采系统进行配送关系建立及协议签订,无需在国家联采平台重复操作。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约定采购量。医疗机构作为采购主体,应按照相关要求,及时签订采购协议,畅通中选产品入院渠道,优先采购和使用本次集采中选产品,确保完成协议采购量。收到货物后应及时验货入库和结清货款,结清时间不得超过交货验收合格后次月底。鼓励医疗机构在优先采购和使用中选产品且完成协议采购量的基础上,可结合临床使用实际,在采购平台适量采购其他价格适宜的产品。 其中,国家组织泌尿介入类医用耗材集采带量项目中,肾造瘘套件在采购执行阶段,采购一整套(5个部件)计1个协议完成量。安徽2024年体外诊断试剂集采项目中,允许同企业(包括关联企业)同检测项目内的中选产品约定采购量,在同企业同注册证不同的包装规格中选产品之间调整并合并计算协议完成量。 (二)保障中选产品供应。中选企业作为供应保障第一责任人,应提前做好相关产品的生产与备货,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可靠,及时满足医疗机构中选产品采购需求。对提前完成协议采购量的医疗机构,中选企业仍需按中选价格进行供应,直至采购周期届满。对执行中不能保证产品质量的,中选企业应采取赔偿、退出、备选和应急保障措施,确保患者使用安全。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保障供应问题造成采购协议无法正常履行的,中选企业、配送企业应承担相应责任并被视为失信行为。医疗机构在主配企业超过7天未供应中选产品时,可自主启用备选企业进行供货,采购量纳入协议采购量计算范围。 国家组织泌尿介入类医用耗材集采带量项目,输尿管介入鞘(具备测量靶向部位生理压力功能)品种中,产品内不包含测压传感器的,医疗机构按“鞘管中选价格”采购;企业在向医疗机构供应时,需提供配套使用的本企业“测压传感器”以实现具备测量靶向部位生理压力功能,“测压传感器”和“鞘管”总价不得超过“总中选价格”。产品内包含测压传感器的,医疗机构按“总中选价格”采购。企业在向医疗机构供应时,需提供配套使用的本企业“测压传感器”以实现具备测量靶向部位生理压力功能,不得额外向医疗机构收取“测压传感器”费用。 (三)做好医保支付政策衔接。对医保支付范围内的带量采购医用耗材,中选产品医保支付标准按照中选价格执行;非中选产品的医保支付标准原则上不高于类别相同、功能相近中选产品的最高中选价格,患者使用价格超出医保支付标准的产品,超出部分原则上应由患者自付。 (四)强化履约情况监测。各地(州、市)、各师市医保部门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执行情况的监督监测,将医疗机构中选产品配备使用情况、协议采购量完成情况、三方协议签订率、按时回款率等纳入监督考核范围,考核评价结果将作为医保基金结余留用比例和医保总额控制指标制定的重要依据。将中选产品供应、配送情况纳入执行监测范围,对于配送异常产品将视情节,采取约谈、对外通报、采集失信行为等措施予以处理,进一步加强履约情况监测。 其他要求参照采购文件执行。执行中遇有重大问题,及时向自治区、兵团医疗保障局报告。 五、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 自治区医保局:0991-8805076、8802195; 兵团医保局:0991-2890899;0991-4607069 技术服务: 自治区医保平台: 钉钉群:164645010292(新疆招采-耗材14群) QQ群:7182085(签章及数字证书) 兵团医保平台: QQ群:532596173(耗材生产企业群) 195814637(耗材配送企业群)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保障局 2026年5月19日
各市(州)医疗保障局,四川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医用耗材支付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3〕23号)要求,为进一步优化我省医用耗材支付管理,切实做好医保支付工作,结合我省实际,我局组织专家按程序制定了《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用耗材目录》(以下简称《医用耗材目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目录构成《医用耗材目录》内所列医用耗材均为经医疗器械主管部门注册或备案,获得上市资格,具有国家医保医用耗材统一分类与代码的。综合考虑医用耗材临床价值、费用水平、基金承受能力以及政策延续性等因素,以“202507版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为基础,采用准入法制定《医用耗材目录》,实行15位编码管理,共计3605个。《医用耗材目录》按照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一级分类、二级分类、三级分类、医保通用名分类、材质、特征、支付类别进行编排。目录内医用耗材不区分企业,不作为单独收费依据。二、适用范围《医用耗材目录》适用于我省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下同),是全省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参保人员医用耗材费用和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医用耗材管理的政策依据。未列入的医用耗材,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三、支付范围属于《四川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汇编(2022版)》和《四川省省管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汇编(2023版)》(以下简称《汇编》)以及《汇编》之后印发的各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文件明确的可单独收费医用耗材(“各级分类总说明”“除外内容/说明”“可另收费物耗清单”等),且在《医用耗材目录》内的,可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医用耗材目录》中的医用耗材用于非疾病治疗,如美容、健美、减肥、增高、增重、非治疗性康复、非功能性整容(矫形)等属于国家和省明确规定不予支付范围的,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四、支付政策《医用耗材目录》统一按乙类管理,各市(州)和省本级可根据基金承受能力,设定个人先行自付比例,由参保人员先行自付后再按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予以支付。各地结合基金承受能力、参保人员负担等确定个人先行自付比例,可对部分价格或费用较高的医用耗材合理设定支付限额标准。原则上3年内逐步将个人先行自付比例调整至不超过20%。省本级医用耗材个人先行自付比例按20%执行。国家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按中选价格作为支付标准,医保基金按规定比例支付,非中选产品支付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人工耳蜗按照《关于将电子耳蜗植入术和人工耳蜗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通知》(川医保规〔2025〕8号)规定执行。五、扎实做好目录落地工作各地要严格执行《医用耗材目录》,不得自行制定目录或用变通的方法增加目录内医用耗材,不得调整目录内医用耗材的支付类别和限定支付范围,要按照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下发的医用耗材编码数据库,及时完成更新维护。综合考虑医保政策延续性,对各地医保基金正在支付,但未列入《医用耗材目录》的医用耗材,设置6个月报销过渡期(自本通知执行之日起计算),过渡期结束即行停止。各地要高度重视《医用耗材目录》落地执行工作,做好实施过程中的政策衔接。要加强宣传和政策解读,加强对医务人员、经办人员培训,及时回应患者和社会关切,赢得各方面理解,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本通知自2026年8月1日起施行,执行期间如国家和省有新规定,从其规定。政策执行过程中,遇有重大情况应及时向省医保局报告。 附件: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用耗材目录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2026年5月22日
各相关企业:按照省医保局《关于对已挂网药品开展价格治理的函》的要求,现将企业自主申请价格调整信息进行公示。一、相关企业可登录黑龙江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药品招标管理→动态调整管理→动态调整公示结果→查看。二、相关医院可登录黑龙江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登录主账号→药品招标管理→动态调整管理→动态调整公示结果→查看。三、公示期:1天,对公示期结束无异议的药品,在黑龙江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恢复挂网并执行。四、公示期内,如对公示信息内容有异议,可进行网上申诉或质疑,逾期不予受理。附件:价格调整情况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2026年5月22日
各有关医药企业: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通知》(医保办发〔2025〕10号)等文件规定,以法院判决为线索,部分医药企业在我省存在失信行为,涉嫌违背公平、合理和诚实信用、质价相符原则,现将评级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6年5月22日至2026年6月10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正式来函反馈。联系电话:业务二科,0791-88131987附件:价格招采信用评价评级结果序号企业名称评级结果1湖南德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失信江西省医药价格和采购服务中心2026年5月22日
国家药监局对第六批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的山东朱氏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开展飞行检查,发现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存在严重缺陷,不符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附录无菌医疗器械》等要求,企业确认存在的问题并停止生产。2026年5月22日,国家药监局发布相关检查情况通告。经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办公室相关成员单位集体审议,该企业违反《国家组织药物涂层球囊类、泌尿介入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编号:GH-HD2025-1)》有关条款,联合采购办公室决定取消山东朱氏药业集团有限公司输尿管介入鞘(不具备测量靶向部位生理压力功能)品种的中选资格,同时将该企业列入“违规名单”,暂停该企业自2026年5月22日至2027年11月21日参加国家组织耗材集中采购活动的申报资格。特此公告。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办公室2026年5月22日药监部门通告:国家药监局关于山西银药师医药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飞行检查情况的通告(2026年第18号)
各市医疗保障局,省属各医疗机构,驻辽部队医疗机构,各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到浙江诺得药业有限公司等企业投标的98个药品产品在辽宁省主动降价的申请,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药品集中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同意上述产品挂网采购价格进行调整(详见附件),全省所有医疗卫生机构于05月27日起执行新的挂网采购价格。降价产品设置采购过渡期,时间为1周。附件:药品价格调整清单药品价格调整清单序号流水号产品名称生产(投标)企业全省调整后价格(元)1264650利伐沙班片浙江诺得药业有限公司33.192271187人凝血因子Ⅷ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97.303307176保和丸云南郡筹制药有限公司23.994229610呋喃唑酮片山西汾河制药有限公司23.395224954苯妥英钠片山西汾河制药有限公司8.906248906土霉素片山西汾河制药有限公司8.367240044盐酸氯丙嗪片山西汾河制药有限公司19.618295389人工牛黄甲硝唑胶囊山西汾河制药有限公司5.229239917磷酸苯丙哌林片山西汾河制药有限公司9.5310304436葡醛内酯片山西汾河制药有限公司13.9511238697抗病毒口服液江西青峰药业有限公司28.6412230651小活络丸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2.1613231778板蓝根口服液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75.9814231776板蓝根口服液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63.3215307793济生肾气丸石家庄御泽堂制药有限公司34.7616307795济生肾气丸石家庄御泽堂制药有限公司69.5217307794济生肾气丸石家庄御泽堂制药有限公司52.1418307796济生肾气丸石家庄御泽堂制药有限公司86.9019238270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河北天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3.1220238271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河北天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3.4021231603葡萄糖注射液河北天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3.4022238274葡萄糖注射液河北天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3.4023234797双氯芬酸钠缓释片南京易亨制药有限公司12.8924297918硫酸软骨素滴眼液江苏泽泰制药有限公司19.7925298042复方鲜竹沥液浙江泰康药业集团有限公司46.3526280371补中益气丸山西万辉制药有限公司17.9527303630强力枇杷露浙江泰康药业集团有限公司38.4028178127复方氨酚烷胺片湖南明瑞制药股份有限公司11.9029313451礞石滚痰丸河北永丰药业有限公司29.9730180548米非司酮片华润紫竹药业有限公司19.4331191374盐酸米诺环素胶囊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8.1932271906枸橼酸铋钾颗粒重庆科瑞制药(集团)有限公司22.7533279993感通片通化万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4.8034280653伤湿止痛膏吉林万通药业集团郑州万通复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5.1935280654麝香壮骨膏吉林万通药业集团郑州万通复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11.4736303974吡美莫司乳膏海南振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95.0037236528硝酸益康唑乳膏唐山红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41.0038167230利福喷丁胶囊四川省长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49.0539293466跌打丸陕西康纳多药业有限公司74.0040182987二甲硅油乳剂四川健能制药有限公司58.8041295736木瓜丸吉林省鑫辉药业有限公司92.0042282944注射用甲磺酸二氢麦角碱哈尔滨医大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61.0043291918地氯雷他定口服溶液江西施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8.0044309933地氯雷他定口服溶液江西施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5.6045293100六味地黄片广东新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15.1346234309米拉贝隆缓释片浙江华义制药有限公司32.2047272146替硝唑氯化钠注射液辽宁民康制药有限公司13.7948206012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河北国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45.3049270764银黄丸浙江圣博康药业有限公司47.1150270767银黄丸浙江圣博康药业有限公司41.2251284643跌打片贵州汉方药业有限公司44.9552272313藿香清胃胶囊陕西孙思邈高新制药有限公司33.1153305185强肝片陕西孙思邈高新制药有限公司31.2054310279注射用维贝柯妥塔单抗乐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200.0055297923龙胆泻肝丸吉林省密之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22.0856270997精制狗皮膏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19.9957305417盐酸丙卡特罗吸入溶液北京柏雅联合药物研究所有限公司218.5058171022丙酸氟替卡松乳膏湖北恒安芙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2.8059239771银黄颗粒洛阳远洋生物制药有限公司34.1560283119烟酰胺注射液广州白云山明兴制药有限公司20.9861239770银黄颗粒洛阳远洋生物制药有限公司13.6662283118烟酰胺注射液广州白云山明兴制药有限公司12.2863294845替普瑞酮胶囊四川国为制药有限公司36.7264254020铝镁颠茄片西安利君制药有限责任公司47.9065279242琥乙红霉素颗粒西安利君制药有限责任公司28.0866250790酒石酸伐尼克兰片江苏嘉逸医药有限公司67.3267313419甲磺酸溴隐亭片杭州沐源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63.9568270691七厘散辽宁汉草堂中药有限公司79.4069193062阿拉坦五味丸内蒙古库伦蒙药有限公司23.8370202402扎冲十三味丸内蒙古库伦蒙药有限公司32.7971180225胶体果胶铋胶囊广东彼迪药业有限公司4.2772307728腺苷钴胺胶囊北京星昊医药股份有限公司12.6373296436木香顺气丸千海始德堂(鹤壁)制药有限公司29.8074298661香砂养胃丸千海始德堂(鹤壁)制药有限公司25.6075205167人生长激素注射液长春金赛药业有限责任公司335.0076204916人生长激素注射液长春金赛药业有限责任公司569.5077221380格列齐特片郑州泰丰制药有限公司14.5078230969盐酸左西替利嗪口服溶液华益泰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44.7079239422关节止痛膏常州市盛辉药业有限公司58.3480293664玄麦甘桔颗粒四川天德制药有限公司14.2881305568非诺贝特酸胆碱缓释胶囊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36.9082271671拉考沙胺口服溶液长春澜江医药科技有限公司62.7783234791注射用右雷佐生南京海润医药有限公司263.0084296397碘佛醇注射液成都倍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97.5985296398碘佛醇注射液成都倍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165.9086279856碘佛醇注射液成都倍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168.4987196265安宫牛黄丸山西广誉远国药有限公司260.0088310380上清丸千海始德堂(鹤壁)制药有限公司33.0089248908肿节风胶囊重庆科瑞制药(集团)有限公司58.1290313455甲磺酸溴隐亭片成都瑞尔医药科技有限公司63.9491232496硫酸依替米星氯化钠注射液福州海王福药制药有限公司25.2092294291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福州海王福药制药有限公司5.6093284236呋塞米片石家庄四药有限公司11.5094247818注射用头孢米诺钠四川合信药业有限责任公司38.8695220192注射用头孢米诺钠四川合信药业有限责任公司66.0796213074注射用头孢米诺钠四川合信药业有限责任公司22.8697310918依伏卡塞片杭州仟源保灵药业有限公司27.1298310919依伏卡塞片杭州仟源保灵药业有限公司46.10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6年05月22日
省药械集中采购部门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医疗保障局,有关企业: 为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持续扩大改革成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GY-YD2024-2)》《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集中采购文件(ZCYLM-2024-1)》《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集中采购文件(首批扩围接续)(ZCYLM-2024-2)》《渝鄂桂琼黔滇青宁新新疆兵团关于部分常用药和短缺药品协议期满接续采购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规定,现对第十批国采、中成药全国联采和重庆常用药接续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内中选品种开展年度采购协议续签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品种范围 按照采购周期内采购协议每年一签的原则,第十批国采62个中选品种、中成药全国联采37个采购组中选药品和重庆常用药接续联盟5个中选品种全部纳入续签范围,见附件。 二、协议采购量 第十批国采、中成药全国联采和重庆常用药接续联盟续签品种采购协议量分别按照相关批次采购文件确定。辖区内医药机构确因不可抗力需调整相关品种约定采购量的,各地汇总需调整情况和相关证明材料,报省局批准同意后调整。 三、有关要求 各地按照《关于执行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集中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关于执行江苏联盟等国采接续联盟和重庆常用药接续联盟集中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等执行文件规定,组织签订采购协议、落实各项配套政策,确保中选药品的质量、供应、使用和回款。各地要主动联系有关单位,指导、督促相关企业和属地医药机构按要求做好相关品种续签工作,确保续签工作平稳实施。 附件:协议期内续签品种清单湖北省药械集中采购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湖北省医疗保障局代章) 2026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