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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执业药师远程审方和药品第三方物流管理,促进企业经营活动持续合规,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0年4月13日至24日对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执业药师远程审方和药品第三方物流企业进行检查,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检查结果公示如下:
一、执法人员:省药监局:郑 纯、陈友钟、钟启秋、方小为;福州稽查办:林 麒、詹德忠;厦门稽查办:吴利波、郭嘉斌;三明稽查办:范 辉、陈 峰、李顺妹。
二、被检查企业名单
远程审方企业

药品第三方物流企业

三、检查的主要内容
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开展执业药师远程审方的总体要求与设施设备,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处方审核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对药品第三方物流业务企业,重点检查其开展药品第三方物流业务管理与制度规定,设施与设备配备,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等方面合规性情况,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四、检查结果
检查发现少数连锁企业处方未随计算机系统数据按日备份,执业药师年度培训记录不健全,未能提供执业药师每年接受临床药学专业知识培训和相关部门继续教育培训的记录,有的处方审核由门店非执业药师人员代签。物流仓库和特殊药品库内温湿度监控探头无外显功能,相关岗位的培训记录和档案资料有待进一步完善。
对企业存在的缺陷问题,执法检查人员已当场要求企业限期整改,并由辖区药品监管部门跟踪企业整改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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