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广济大药房医药有限公司西安长乐西路一分店存在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为加强药品经营安全的风险防控,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决定收回《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现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5月10日
2019-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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