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邀专家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53号)、《四川省支持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川办发〔2025〕43号)精神,根据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开展医疗器械临床创新成果转化“春雨行动”的通知》(药监综械注〔2026〕28号)要求,省药监局会同省卫生健康委、科技厅、经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经合局共同制定了《四川省医疗器械临床创新成果转化“春雨行动”工作方案》,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四川省医疗器械临床创新成果转化“春雨行动”工作方案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25日
四川省医疗器械临床创新成果转化
“春雨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53号)、《四川省支持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川办发〔2025〕43号)精神,根据《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开展医疗器械临床创新成果转化“春雨行动”的通知》(药监综械注〔2026〕28号)要求,推进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医疗器械源头创新,聚焦医工深度融合,充分发挥我省临床资源优势,促进更多临床创新成果向医疗器械产品转化,开展为期三年的医疗器械临床创新成果转化“春雨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春雨行动”,建立“征集筛选-对接匹配-辅导培育-转化落地-推进应用”工作机制,构建医疗器械研发创新生态,完善部门协作的创新转化平台,促进挖掘医疗器械领先用户价值,畅通临床创新成果转化路径,培育一批具有显著临床应用价值的医工融合产品上市,探索建立常态化项目征集和创新服务机制,助力我省建设临床创新研发高地。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培训宣贯
多部门聚焦不同主体需求协同采取调研座谈、专题辅导、线上培训等方式,联动现有科技研发攻关、临床研究成果转化机制和政策,开展培训宣贯。省卫生健康委、科技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向全省医疗机构组织开展临床价值挖掘、成果转化支持政策、医疗器械分类管理、审评审批等培训,普及临床转化知识;省药监局、经济和信息化厅、科技厅、省市场监管局面向医疗器械企业、科研院校及相关医疗器械研发主体,组织开展医疗器械创新转化、产业发展支持政策、审评审批、质量管理体系建设等专项培训,破解行业创新难题。
(二)项目征集筛选
科技厅、省卫生健康委、省药监局常态化征集待转化医疗器械临床研究项目,细化征集流程、征集标准,省内临床机构可实时申报。多部门联合组建由临床、医工、审评、检验等领域专家组成的项目筛选专家组,在对项目开展属性界定的基础上,从创新性、临床价值、技术成熟度、转化可行性等维度对项目进行综合评议,筛选出具有明确临床价值和转化前景的优质项目,纳入医疗器械“春雨行动”待转化项目库。
(三)对接匹配转化
针对性建立以临床需求为导向的医企协同对接机制,帮助研发团队和临床机构精准匹配医疗器械企业或研发转化主体,省药监局会同经济和信息化厅、科技厅、省卫生健康委、省金融局等部门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不定期组织医疗机构、生产制造企业、金融机构,就可临床转化的成果开展“供需对接+金融赋能”,及时跟进合作进展,将进入实质转化阶段的项目形成医疗器械“春雨行动”转化项目库。对于在省内无合适匹配企业或研发主体的待转化项目,将积极协同省经济合作局、国家药监局药品和医疗器械审评检查西南分中心组织跨省匹配。
(四)培育指导服务
对于已对接匹配进入转化环节的项目,省药监局将择优纳入重点项目专班服务范围,按照“提前介入,一企一策,全程指导,研审联动”要求做好前置服务。对于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经过培育辅导且产品基本定型后,初步审查认为符合审评前置条件的,由省药监局向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推荐纳入审评前置服务范围。对于纳入审评前置通道的第三类医疗器械,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将按照审评前置工作要求开展研审联动指导。
(五)鼓励转化应用
对于临床研究成果转化优质项目,将积极推荐争取科技创新研发支持,指导开展创新医疗器械申报,优先推荐入选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药监局“揭榜挂帅”项目;对于通过“春雨行动”转化获证的医疗器械,优先推荐纳入创新药械融合应用试点范围,符合条件的产品积极推荐至“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目录,促进临床转化应用。
三、职责分工
(一)省药监局
负责统筹协调“春雨行动”总体工作,协同做好项目收集筛选,组织关联匹配、培育辅导等工作,提供医疗器械监管政策法规咨询和分类界定、检验检测、技术审评、质量管理体系等技术指导和服务,协调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和国家药监局药品和医疗器械审评检查西南分中心提供技术支持等。
(二)省卫生健康委
完善和落实鼓励临床创新成果转化机制,联合收集医疗机构临床创新成果转化项目,推动更多临床研究项目进入转化环节,协同推进医企关联对接,实施临床创新成果转化服务,指导创新产品入院应用。
(三)科技厅
配合收集医疗机构临床创新成果转化项目信息,做好优质项目的科技研发项目支持和指导,对符合条件的支持申报国家和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励评选。
(四)经济和信息化厅
配合收集医疗机构临床创新成果转化项目信息,协同推进医工融合对接,支持产业链协作配套、市场拓展,符合条件的优先推荐申报至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装备技术攻关等项目,支持参加我省创新药械融合应用试点,并择优向国家推荐高端医疗装备应用推广项目。
(五)省市场监管局
指导创新主体强化知识产权工作。协调相关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服务创新主体强化创新成果知识产权保护,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分级分类管理、信息发布、转化尽职免责和收益分配等机制,参与临床创新成果知识产权评估、转化供需对接、交易撮合、许可转让、商业谈判和法律文书签订等活动。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统筹协调。将医疗器械临床创新成果转化“春雨行动”纳入省医药健康产业链协同推进机制进行统筹推进,加强跨部门沟通,协同开展项目征集、筛选、匹配对接和跟踪支持工作。建立信息通报机制,将纳入转化项目库、专班服务重点项目产品信息及项目转化进度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协同解决转化难点问题,优化转化制度机制。
(二)优化政策衔接。加强临床创新转化过程中涉及科技创新、产业扶持、知识产权、审评审批、入院应用等各环节的政策协同,对“春雨行动”重点项目给予优先支持,明确职责分工,整合政策和研发资源,形成政策合力,提供全流程政策保障。
(三)做好服务指导。对项目征集、筛选、匹配对接、专班服务实行动态清单式管理,多渠道开展项目征集,根据申报情况不定期组织项目筛选,每年组织不少于2次线下对接活动,每半年开展一次工作成效评估,针对符合条件进入设计开发环节的项目做好审评审批前置服务,并在知识产权保护、创新申报等方面加强指导。
五、其他要求
(一)申报内容
包含项目名称、工作原理/作用机理、适用范围/预期用途、创新的关键点和满足临床需求的情况、项目负责人、研究团队等基本信息。具体见附件2。
(二)申报要求和方式
请各医疗机构征集筛选院内临床研究或创意项目进行统一报送,对拟报送的项目进行初审把关。筛选原则如下:属于按照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预期具备一定的临床应用价值(如新的诊疗方法或对现有诊疗方法的改进创新),且具备转化的可行性(如应当具有明确的预期用途、基本的性能指标等)。
各机构可通过现有卫生、科技部门相关渠道报送,或通过以下方式填报:“医疗器械领先用户社区”https://lucmd.scypjg.cn/春雨行动转化项目填报入口。具体操作说明见附件1。
附件:1.“医疗器械领先用户社区”填报入口操作说明
2.医疗器械临床创新成果转化“春雨行动”项目征集表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25日
附件1
“医疗器械领先用户社区”填报入口操作说明
一、平台登录
进入“医疗器械领先用户社区”网址https://lucmd.scypjg.cn/ 或登录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https://yjj.sc.gov.cn/-进入医疗器械领先用户社区入口。
二、进入春雨行动填报入口
三、填报或批量导入
附件2
医疗器械临床创新成果转化“春雨行动”项目征集表
下载地址:https://lucmd.scypjg.cn/spring-rain/l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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