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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深化医疗器械监管改革,推进我省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安徽省第二类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 年 6 月 23 日
附件:关于发布《安徽省第二类医疗器械创新特别审查程序》的通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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