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邀专家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十五五”时期自治区中药(蒙药)标准建设工作,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内蒙古自治区中药(蒙药)标准提高和制修订,不断提升自治区中药(蒙药)标准制定的科学性、规范性,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中药(蒙药)标准管理细则》有关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十五五”时期自治区中药(蒙药)标准制修订有关建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面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使用单位、监管部门、检验检测机构、有关教育科研机构、社会团体及个人。
二、征集内容
重点围绕自治区已发布的《内蒙古中药材标准》(2021年版)、《内蒙古蒙药材标准》(2021年版)、《内蒙古蒙药饮片炮制规范》(2020年版)以及其他需要制修订的自治区中药(蒙药)相关标准。建议内容可包括标准中需要修订的具体品种、项目或方法,新增品种或技术的必要性及可行性,现行标准在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修改方案,以及2026年度拟优先开展的标准研究项目等。
提出建议时,需说明以下内容:建议人/单位名称、联系方式、标准名称及具体条款(或品种)、存在问题或制修订理由、拟修订的主要内容或新增标准草案要点,以及相关技术支撑材料(如有)。
三、其他
请于2026年5月22日前,将《“十五五”时期自治区中药(蒙药)标准制修订建议表》(见附件)及相关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至内蒙古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自治区中药(蒙药)标准管理办公室)。
自治区药监局将组织自治区中药(蒙药)标准专家委员会对所提建议进行审议,结合“十五五”规划及工作实际,确定“十五五”时期标准制修订工作计划。
联系人:任君
联系电话:0471-4505635
电子邮箱:58502015@qq.com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综合和规划财务处
2026年5月18日
E邀专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