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邀专家
各市州医疗保障局,省级医疗机构,各相关企业:
根据《国家组织药物涂层球囊类、泌尿介入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文件(GH-HD2025-1)》《关于京津冀“3+N”联盟医用胶片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项目(项目编号:LH-HD2025-3)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医针具类医用耗材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文件(GX-ZYZJ2025-01)》《2024年体外诊断试剂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编号:IVDLM—2024—01)》有关规定,为做好中选结果在我省落地执行工作,现将相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和执行时间
(一)机构范围
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下同)和已填报意向采购量的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
(二)采购范围
1.国家组织药物涂层球囊类、泌尿介入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
2.京津冀3+N联盟组织的医用胶片类集采中选结果;
3.广西牵头的中医针具类集采中选结果;
4.安徽牵头的肿瘤标志物16项检测试剂集采中选结果。
(三)执行时间
2026年5月31日起我省执行上述4批医用耗材中选结果。
二、采购平台和采购周期
(一)采购平台
各单位通过甘肃医保公共服务网(https://ybdzpz.ylbz.gansu.gov.cn/hsa-local-prod/web/hallEnter/#/Index)进入甘肃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以下简称“招采子系统”)。
(二)采购周期
药物涂层球囊类和泌尿介入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周期自执行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其他3批集采中选结果采购周期均为2年。
三、重点任务和配套措施
(一)中选产品关联和协议签订
1.中选产品关联。各中选企业在招采子系统“耗材招标管理”--“产品项目关联”,将已挂网产品与中选目录进行关联,未挂网的中选产品须申请挂网,挂网后方可关联中选目录。中选产品关联应于2026年5月22日前完成。
2.配送关系维护。严格落实中选企业自主选择配送企业的要求。各企业应于2026年5月20日前完成中选产品配送关系确认,确保采购周期内可完成配送工作。
3.协议签订。医疗机构应于2026年5月26日前完成协议签订,生产企业应督促配送企业于2026年5月30日前共同完成协议签订工作。
(二)非中选产品挂网和价格联动
药物涂层球囊类和泌尿介入类医用耗材集采非中选产品将参照天津发布的“红黄标”风险预警线执行非中选价格联动;其他3批集采非中选产品以中选产品前15位医保编码划定同类产品,所有非中选产品须参照对应同类中选产品最高价格,同步开展价格联动调整;对未按要求完成价格联动的产品,暂停挂网资格。
(三)协议采购量落实和货款结算
确保协议期内完成协议采购量,超出协议采购量以外的部分,优先采购中选产品。肿瘤标志物16项检测试剂中选产品协议量允许在同企业(包括关联企业)不同注册证及不同的包装规格中选产品之间调整。医疗机构应与企业及时结清货款,结清时间不得超过交货验收合格后次月底。医保部门应加强监管力度,密切监测辖区内医疗机构履约情况,按期通报协议采购量执行进度。
(四)网采政策要求和时间限制
请各医疗机构高度重视网采工作,严格落实线上采购政策。订单补录须在产品使用后2周内完成;历史采购产品补单时间不得超过产品交货验收合格后次月底。
(五)严格质量监管和供应保障
中选企业是产品质量和供应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执行质量和供应入围标准,坚决防范因价格下降而降低产品质量的行为。中选企业、配送企业要按医疗机构需求及时配送中选产品,保障临床使用。对于不响应采购需求、供货规格不全等失信行为,将按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相关要求,对相关生产、配送企业进行失信行为处置。
甘肃省医疗保障局
2026年5月7日
E邀专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