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邀专家
为推动全区药品现代物流体系规范化建设,引导药品经营企业实现规模化、集约化、规范化发展,持续强化药品经营质量安全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可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及《药品现代物流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自治区药监局结合全区实际实际,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现代物流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
现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4月20日— 2025 年5月4日。如有修改意见,请将《意见反馈表》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袁超 联系电话:0471-4507127
电子邮箱:nmgyhltjgc@sina.com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现代物流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17日
E邀专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