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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提升药品安全性监测工作质量,强化报告可利用性,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辽宁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组织编写了《辽宁省药品不良反应个例报告管理和报告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该《指南》在省内发布《个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质量评分(2024版)》基础上,由全省14个市级中心骨干参与编写,并经专家研究论证后在省内发布实施。《指南》结合ICH E2D(R1)转化实施和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结构化项目,明确报告填写规范,强化个例填报全过程质量管理,进一步提升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适用于省内各级监测评价机构、医疗机构及经营企业。
通过夯实基层单位报告质量要求,增强风险识别、分析与预警能力,实现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源于临床、服务临床、反馈临床”的风险管理理念,为药品安全风险防控和临床合理用药提供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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