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邀专家
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
为进一步强化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压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做好2025年度药品生产企业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填报工作,保持全省药品质量安全形势平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年报填报是企业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集中体现,是对全年生产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的全面复盘。各企业作为药品质量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将年报工作作为诚信经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的重要举措。企业负责人要亲自部署、专人落实,确保年报工作按时有序完成。
依法报送年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法定义务,具有强制性和约束力。年报数据是监管部门开展风险研判、实施分类分级监管的重要依据。各企业要强化法治意识,摒弃侥幸心理,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和要求完成填报,保障监管信息及时、连续、有效。
数据真实准确是年报工作的核心要求。各企业要系统梳理生产品种、工艺变更、质量管控、药物警戒等关键信息,做到应报尽报、不漏项、不缺项。要严格执行逐级审核制度,由质量受权人对报告内容进行最终把关,坚决杜绝漏报、错报、虚假填报,确保所有数据真实可查、经得起核查。
全省药品监管部门将年报工作纳入年度重点监管内容,采取“双随机”方式开展数据核查。对逾期未报、隐瞒信息、弄虚作假的企业,依法采取警示约谈、责令整改、信用惩戒等措施。年报质量将与监管频次、强度直接挂钩,对合规守信企业给予行政支持,对违法违规企业从严处置。
安全源于细节,合规始于行动。请各企业高度重视、抓紧推进,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本年度年报填报工作。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2月27日
(联系人及电话:程尉家,0871-68571906)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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