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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新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在湖北省全面贯彻实施,近日,湖北省药监局印发《实施方案》,部署《规范》实施工作。《实施方案》坚持“全面部署、分类指导、系统推进、整体提升”的工作原则,通过系统性组织、整体性推进,确保全省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及受托生产企业全面理解、准确掌握新版《规范要求》,并于2026年11月1日前完成质量管理体系全面升级,实现监管部门监管能力和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双提升,进一步夯实产业发展基础。
省药监局成立新版《规范》推进实施工作专班,明确各单位职责分工,共同推进新版《规范》实施工作。《实施方案》紧扣国家药监局相关要求和湖北省产业发展实际,按照“动员部署与宣贯培训、企业自查与整改升级、指导帮扶与抽查核查、全面实施与巩固提升”等4个阶段压茬推进,倒排工期,精准施治。一是压实企业责任。要求各医疗器械企业制定并执行全员培训计划,成立工作小组,制定详细的整改计划,明确时间表、责任人和整改措施,确保按期完成整改提升任务。二是鼓励先试先行。鼓励集采类、植入类、质量管理体系基础较好的企业先试先行,提前开展相关评估提升工作,率先完成新版《规范》的提档升级。三是坚持示范引领。抓好典型示范,选择基础较好、管理规范的企业作为示范标杆,适时组织开展经验交流,发挥示范效应,促进行业共同提升。四是强化督导检查。组织专业人员深入产业园区和重点企业,开展答疑和帮扶,对企业自查整改情况按比例抽查,采取清单式销号管理,确保整改与督查形成工作闭环。
下一步,湖北省药监局将加大新版《规范》的宣贯培训、指导帮扶和督导检查力度,指导企业针对性开展自查评估和整改提升,压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新版《规范》如期全面顺利实施,实现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信息来源: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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