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医疗机构、配送企业、生产(代理)企业:
根据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办公室及各省际联盟集采牵头省份近日公布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相关产品增补清单,现开展相关产品新增、产品调价等工作。调整结果自2026年2月3日起执行(详见附件),请各单位做好准备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增补产品清单.pdf
2.调价产品清单.pdf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26年1月27日
2026-02-02
2026-01-29
2026-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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