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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张家港龙医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82733787883C |
| 工商注册号 | |
| 组织机构代码 | |
| 税务登记号 | |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 法定代表人 | 宋国庆 |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3****************1 |
| 证件类型 | |
| 证件号码 |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苏药监苏处罚〔2025〕013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该公司生产的上述产品经江苏、安徽两个省级医疗器械检验机构检验后,均判定为不符合产品的技术要求。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该案定性为生产不符合经注册的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 |
| 违法事实 | 你公司生产的上述产品经江苏、安徽两个省级医疗器械检验机构检验后,均判定为不符合产品的技术要求。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该案定性为生产不符合经注册的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 |
| 处罚依据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经营使用的医疗器械;违法生产经营使用的医疗器械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处罚内容 | 责令改正,并处2万元罚款。 |
| 罚款金额(万元) | 2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10/31 |
| 处罚有效期 | 2025/11/15 |
| 公示截止期 | 2026/01/31 |
| 处罚机关 |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320000014000394R |
| 数据来源单位 |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320000014000394R |
| 备注 | 公示截止期依据文件:关于进一步重申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限相关要求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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