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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通 告
2022年 第3号
福建省药品监督局关于厦门辖区第二类医疗
器械有关行政许可事项受理地点调整的通告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省药品审评与监测评价中心厦门分中心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闽委编办﹝2022﹞41号)精神和我局“我为群众办实事—-惠企利民十项举措”有关要求,进一步深化行政服务“放管服”改革,优化药械营商环境,推动行政服务站点“下沉”“前移”,让更多企业能够“就近办”“家门口办”。经研究,我局决定在省药品审评与监测评价中心厦门分中心挂牌后,将厦门辖区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许可等8项事项(见附件)的受理、技术审评工作地点移至厦门海沧生物医药港服务工作站内。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自2022年4月20日起,凡厦门辖区的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许可事项的申报及受理,调整至我局厦门海沧生物医药港服务工作站的受理窗口,我局本部行政服务中心受理窗口(福州市五四路358号省药监局二楼窗口)不再接收来自厦门辖区的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许可事项的申报。
厦门海沧生物医药港服务工作站地址:厦门市海沧区翁角西路2074号102室(B13号楼一层省药监局厦门服务站)
咨询人:于小航、郭艺霜 电话:0592-6535278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15日
附件:
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许可事项清单
项目名称 | 子项名称 |
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 | 1.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核发 |
2.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变更注册 | |
3.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变更备案 | |
4.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延续 | |
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境内第二类体外诊断试剂注册) | 1.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核发(境内第二类体外诊断试剂注册) |
2.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变更注册(境内第二类体外诊断试剂注册) | |
3.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变更备案(境内第二类体外诊断试剂注册) | |
4.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延续(境内第二类体外诊断试剂注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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