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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辽宁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分类分级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辽食药监械发〔2017〕131号),我局在全面梳理分析2020年我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状况的基础上,结合质量监督抽查检验、不良事件监测等情况,制定了《2021年度辽宁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分类分级监管目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1年2月19日前,将有关意见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至2294481519@QQ.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分类分级监管目录意见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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