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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P-026 留样管理制度-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文档简介:本文档为留样管理制度文件,内容包含了客户确认样留样、化工原料留样、中间产品留样等,适用于化妆品生产企业搭建/优化生产质量管理体系,保障企业顺利完成行政许可申报工作。
专家名称: 山丹
更新日期:2024-01-02
类别:化妆品/体系文件/生产
页数:3页
应用岗位:化妆品生产企业
应用地区: 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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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00
占位
1. 目的 为确保公司产品质量,保证每批产品质量状况的可追溯性。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化工原料、中间产品、成品的留样管理。 3. 职责* 品管部负责留样的保存和定期观察,需严格执行本制度。 4. 内容 4.1 客户确认样留样 4.1.1 经客户确认后的样品由营销部业务员、化工工程师签名后留样,并做好标识。 4.1.2 生产、检验人员根据确认样实施首件确认。 4.1.3 留样的领用、归还由使用人员向样品管理员办理领用、归还手续。 4.1.4 所有标准样板的使用有效期为 xx 年,超过 xx 年,由样品组负责重新制作,经营销部、化工工程师确认后重新标识、留样并更新《留样清单》。 4.2 化工原料留样 4.2.1 检验员取样检验后,第一次采购或更换厂家的原料应用干燥、已消毒透明塑料瓶留 xx 个样品做为标样,用于验收对比,不做日常观察。 4.2.2 按顺序放入相应样品柜中,根据原料标签上的储存条件要求进行保存。 4.2.3 应对关键原料留样。原料留样的储存期除香精、精油为xx 年外,其余化工原料均为 xx 年。超过储存期,则需在下批来料检验时重新进行留样并更新《留样清单》。 4.3 中间产品留样 4.3.1 中间产品每批取样 xxg-xxg(含留样量 xxg),在完成理化、微生物检测后,应用干燥、已消毒透明塑料瓶留 xx 个样品(每个 xxg)。 4.3.2 按产品类型进行分类存放于样品柜中,室温条件下保存。 4.3.3 新产品在完成耐寒耐热实验正常后,取耐热后样品在xx℃下保存xx 个月,取出待其恢复室温后观察其形态,对比初始状态有无变化。若是油包水膏霜/乳液,则取耐寒后样品 xx℃下保存 xx 个月,取出待其恢复室温后观察其形态,对比初始状态有无变化。已做过 3 批检测的产品,不需做以上检测。 4.3.4 从留样日算,每 xx 个月取 xx 个留样对外观、色泽进行观察,如有变化则需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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