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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国家医疗器械抽检复检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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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简介:自2022年起,列入复检机构名单的检验机构,应当持续保持其相应品种及项目的检验能力、检验资质,有义务承接省级抽检和地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执法工作中的复检工作。复检机构应当主动公开复检联系方式,为复检工作提供便利。有关复检工作的具体要求详见2022年国家医疗器械抽检复检工作要求(附件3)。
专家名称: 山丹 山丹
更新日期:2022-02-23
文档页数:5页
文档类别:医疗器械/政策法规/法律法规
应用岗位:医疗器械质量管理、注册
应用地区: 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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