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指令管理规程
1.目的
规范本公司 生产指令的制定和执行 管理。
2. 范围
适用于生产指令的制定和执行 。
3 职责
生产部负责生产指令的制定和执行 。
4、内容
4.1 生产指令的发放
4.1.1 生产指令由 生产部经理 根据生产计划提前按批下达。生产指令的内容包括: 操作间 、生产日期、生产的产品名称、规
格、计划生产量、包装要求和生产所需的原辅料、包装材料的名称、数量、单位等。
4.1.2 批生产指令经 生产部 负责人 签字后交质量部 负责人 进行签字复核。复核后的 生产指令 由管 理者代表签字方为有效。
4.1.3 经批准后的生产指令移交回生产部 负责 ,再转移给生产 主管 。
4.1.4 生产 主管 按生产指令安排领料员根据指令领料,并下发相应的空白生产记录。
4.1.5 生产 主管 把生产指令以及相应的空白生产记录在生产前按批下发到各岗位;生产指令以 备料为首,依次向下一岗位传
递,各岗位需根据生产指令对本岗位工作进行复核确认 ,确认后才可开始操作 。产品 生产 结束后生产指令与当批的记录一起
由生产部经理上交质量部,生产指令纳入批生产记录中。
42.2 生产指令的实施与销毁
4.2.1 车间各岗位根据生产指令做好相关设备、设施、工具的清洁、消毒或灭菌工作,保证生产顺利开展。
4.2.2 生产部 根据批生产指令按天和按批次分别开具 《领料单 》,领料员根据《领料单》 进行领料工作。
4.2.3 产品包装所使用的包装材料由 主管 根据生产指令按需、按量领用,并及时填写相关的领用记录。
4.2.4 所有包装材料使用前应与批生产指令核对,核对无误后才可使用,使用应有记录,质 监员抽查所领用的包装材料是否
与生产指令一致;残损的包装材料应按规定进行销毁并有销毁记录;剩余的包装材料应及时清退。
4.2.5 如果由于设备故障或生产计划变动导致当天生产提前结束时,多余的生产指令需上 交回车间办由生产部 负责人 进行销
毁。
4.3关于批生产指令调整的管理
当班生产组长可根据当天的生产情况对当天批生产指令进行调整,调整前要上报生产部 负责人 及质量部 负责人 ,经双方
同意后才可实施调整。
5相关文件
无
6质量记录
《领料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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