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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经营管理办法(试行)

文档简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申请零售第二类精神药品的零售连锁企业应当报送的资料 共13页
专家名称: 山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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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药品/政策法规/其他
页数: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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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经营管理办法 【资料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经营管理办法 (试 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经营管理 ,保证合法 、安全流通 ,防止流入非法渠 道,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行定点经营制度 。未经批准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 得从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经营活动。 第二章 定 点 第三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全国需求总量 ,确定 跨省 、自治区 、直辖市从事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批发业务的企业 ( 以下称全国性批发 企业)的布局、数量;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需求总量 , 确定在该行政区域内从事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批发业务的企业 ( 以下称区域性批发企 业)的布局、数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年度需求总量的变化对全国性批发企业 、 区域性批发企业布局、数量定期进行调整、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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