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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提问
老师你好,我们公司主营互联网药品销售,旗下品种均为甲类otc中成药,我们现在想要开发一款满足以下功能的小程序;药品直购(非转跳,小程序直接支付)、药品分销(由兼职业务员进行推广小程序,客户统一在小程序上下单,由我们线下药房一件代发,并在小程序上直接对兼职业务员进行返现)请问这两个功能是否能够合法合规的实现,需要办理哪些证件,参考哪些政府文件,感谢
CIO在线-路路通的回答:

你好,根据贵司情况,基本网售药品(零售)的前提条件

1、至少建立一家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范围不小于:甲类非处方药、乙类非处方药;中成药、化学药。(依据:《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从事药品零售活动的,应当核定经营类别,并在经营范围中予以明确。经营类别分为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乙类非处方药。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范围包括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 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应当按照经过批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经营。)

2、结合上述描述情况,贵司属于自建网售平台(包括网站、小程序、APP),所以企业必须获取《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资格证》、《电信增值业务许可证》、ICP备案;并向所在地药品监管部门提交网售报告,(依据: 《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应当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企业名称、网站名称、应用程序名称、IP地址、域名、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者药品经营许可证等信息。药品网络销售企业为药品零售企业的,应当向所在地市县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3、完成上述报告工作后,企业可在小程序中开展药品网售业务(小程序药品直售,药店发货)

4、如果贵司需要设置业务人员专有推广,如广告、推广信息等情况,相关推广业务人员必须为本企业在职人员并在本企业计算机管理系统有工号或信息,此类业务人员且仅可推广信息发布不可直接参与药学技术服务工作。(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百七十二条 非本企业在职人员不得在营业场所内从事药品销售相关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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