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根据《广东省药品挂网规则》,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广州平台)现将省内符合要求的新增挂网药品在招采子系统广州平台交易模块-“GPO药品交易”进行数据同步,方便医疗机构和有关企业进行交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同步范围20260911批次审核通过且经公示无异议,已在国家医疗保障局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广东省)新增挂网的药品(详见附件)。二、配送关系建立请相关企业登录招采子系统广州平台交易模块-“GPO药品交易”,选择本次挂网药品中相应来源的药品建立配送关系;请配送企业登录系统及时响应,以便医疗机构按规定实施采购。三、反馈路径及方式(一)各单位如对本通知附件有异议,请通过招采子系统广州平台交易模块-“GPO药品救济渠道”发起“咨询与反馈”,或在工作时间拨打020-87150111咨询。(二)各单位在采购过程中如有异议,请通过招采子系统广州平台交易模块-“GPO药品救济渠道”发起“采购交易”类别的申(投)诉。特此通知。附件:同步药品挂网数据目录(20260911批次).xlsx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6年9月18日
各盟市及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检验检测机构,自治区药监局各处、检查分局、直属事业单位:《内蒙古自治区药品检验检测机构能力评估实施细则》业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2026年第16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2026年9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药品检验检测机构能力评估实施细则一、目的为保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能力评估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指导原则》(国药监科外〔2019〕3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内蒙古自治区实际,制定本评估细则。二、适用范围本评估细则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辖区内药品检验检测机构的能力评估。三、等级划分采用百分制对药品检验检测机构能力进行评分,根据评分结果对机构进行评级,从高到低依次划分为:B级甲等(≥85分)、B级乙等(80≤N
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根据企业申请,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注销深圳市世纪东源科技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特此通告。附件:企业信息序号企业名称许可证编号生产地址1深圳市世纪东源科技有限公司粤药监械生产许20235037号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共和社区共和第四工业区B1栋二层2深圳市一体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粤食药监械生产许20152691号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竹坑社区翠景路33号1栋格兰达装备产业园厂房401N3深圳秀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粤食药监械生产许20224691号深圳市宝安区新安办71区厂房B栋(新政厂房B栋)4广州杞梓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粤药监械生产许20235212号广州市黄埔区枝山路13号A栋301-2房5珠海普瑞姆智慧科技有限公司粤药监械生产许20224891号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科技七路1号3栋(B型厂房)二层202K6深圳启脉科技有限公司粤药监械生产许20245444号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福光社区塘岭路1号崇文花园4号办公楼12037洋紫荆牙科器材(深圳)有限公司粤食药监械生产许20020507号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长圳社区长兴科技工业园36C栋3028东莞华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粤食药监械生产许20224677号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环常北路568号常平珠宝文化产业中心7栋706室9深圳市健得龙医疗电子有限公司粤食药监械生产许20132451号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西坑社区山庄路11号2层10珠海妤美尔科技有限公司粤食药监械生产许20214329号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哈工大路1号15栋B105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6年9月17日
医疗服务收入作为医疗机构重要收入来源,立项指南发布后,医疗机构不仅关心立项指南有哪些项目?更关心立项指南项目什么时候落地?本地价格定多少?截至目前,各省医保局已平均对接落地37批立项指南,河北、山西、内蒙古、黑龙江、上海、江西、山东、湖北、湖南、广东、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新疆等16个省份已完成39批立项指南的对接发文工作。各地医保部门在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框架下,统筹协调价格调整和指南落地,不断优化医疗服务价格结构。牵头省份出方案,省级基准做标杆为压茬推进立项指南对接落地,国家医保局采取“局部牵头、全国跟进”的方式,每批次立项指南选择1-2个牵头省份,指导牵头省份集中攻坚,形成可供参考的定价方案,其他省份参考牵头省份方案,快速形成本地化的定价方案,实现落地效率与对接思路的统一。从落地情况看,省级医保局主要有以下几种定价方式:一是针对“一对一”映射的价格项目,主要采取直接平移的方式制定价格水平;二是针对“一对多”映射的价格项目,结合上年度实际服务量,采取“量价加权”的方式制定价格水平;三是平衡整体费用,把握学科和科室平移的关系,进一步体现技术劳务价值,例如超声检查整体以调涨为主,放射检查整体以降价为主。省级医保局制定价格基准后,指导具有价格权限的统筹地区对照全省价格基准,上下浮动确定实际执行的价格水平。例如,江苏省颈部疾病推拿省级基准价为57元/次,各地市实际执行的价格水平在50-66元/次之间。再如,广东省特级护理价格基准为180元/日,各地市实际执行的价格水平在162元-180元/日之间。结合对接落实立项指南,优化医疗服务价格结构在对接落地立项指南过程中,有条件的地区综合本地区医药总费用增速和医保基金收支等因素,系统调整历史价格矛盾较为突出的医疗服务项目,有升有降优化医疗服务价格结构。医疗服务价格指数整体呈上涨趋势,其中中医、护理、手术等技术劳务为主的医疗服务涨幅位于前列,检查检验等医疗服务处于降价通道。各地对接护理类立项指南过程中,按照国家医保局统一部署要求,适当上调特级、一级护理服务价格,稳慎调整二级、三级护理服务价格,逐步疏导专科专项护理服务价格矛盾。各地特级护理普遍从60元左右上调至150元,一级护理从30元左右上调至60元。各地对接康复类立项指南过程中,考虑到部分康复项目历史价格偏低的情况,适度调整康复类项目价格水平。例如河南省医保局将“吞咽功能训练”项目由20元/次提高至80元/半小时,立项指南落地后,省管公立医疗机构康复类项目费用预计增加约420万元。各地对接病理类立项指南过程中,通过合理确定病理诊断费价格、优化不同项目比价关系等方式,支持病理学科高质量发展,例如,重庆市医保局预计增加公立医疗机构收入约1.11亿元,同比增收13.94%。各地对接麻醉类立项指南过程中,统筹考虑将必要监测和呼吸面罩纳入基本物耗和价格构成,适度调涨麻醉项目价格,例如甘肃省医保局将全身麻醉费(支气管内麻醉)由690元/2小时调涨到1277元/2小时,全省预计调增金额约8000万元。北京市医保局对接口腔类立项指南过程中,考虑到正畸等口腔项目价格总体偏高,在整体费用平移基础上,对比周边地区价格水平,适当调减部分项目价格,据初步测算,指南落地后,乳牙期错合矫治平均每疗程降幅约1250元,平均降幅25%,患者人数最多的恒牙期Ⅱ类错合矫治(常规)每疗程减负约7500元,降幅超22%,切实降低群众特别是青少年家庭的正畸就医负担。安徽省医保局在对接放射检查类立项指南过程中,按照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要求,率先降低放射检查项目价格,减轻患者检查负担。各地CT平扫检查价格降至250元左右,磁共振(MR)平扫降至500元左右,PET/CT全身检查费用控制在5000元以下。各地在落实中药配方颗粒零差率政策时,同步落地药学类立项指南,结合原有中药配方颗粒加成情况,合理确定调剂费价格,各地价格基本稳定在2-4元/付,通过医疗服务价格配套政策推动药学服务高质量发展。强化价格信息公开,引导形成合理价格公开的价格信息促进形成公允的价格。各地医保部门在对接立项指南过程中,充分重视意见征求和信息公开工作,一方面在定价过程中通过实地调研、专家论证等方式听取临床、物价专家意见,在征求意见阶段听取卫生健康、中医药等部门及各级别医疗机构意见,最大程度达成共识。另一方面主动公开立项指南价格文件,指导医疗机构严格执行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落实好住院费用清单、明码标价等相关规定,保障价格水平公开可见。对于执行市场调节价的美容整形等非基本医疗服务项目,其价格形成合理性依赖于买卖双方拥有的信息密度和服务及购买意愿,而这恰恰是过去医美市场中的短板,患者作为重要买方,往往难以掌握清晰的价格信息。医保部门积极发挥价格管理职能,通过规范美容整形价格项目,实现不同机构项目项目价格可比,做好价格公示,引导市场信息自由博弈,推动市场价格趋向合理。例如,湖南省医保局收集整理了15家部省属医院的美容整形备案价格,并在官网统一公示,帮助患者“价比三家”,在选择医疗服务时“心中有数,手里有谱”。国家医保局将指导各地加快工作进度,力争2026年底前全面完成40批立项指南对接落地工作,指导各地常态化运行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同时用好医疗服务价格一览表,针对价格畸高畸低的项目开展价格规范治理,更好促进区域价格相对协同均衡。
百瑞医疗科技(常州)有限公司报告,由于在国抽中出现雾化率高于标准上限的原因, 百瑞医疗科技(常州)有限公司对其生产的简易喷雾器主动召回。召回级别为三级。涉及产品的型号、规格及批次等详细信息见《医疗器械召回事件报告表》。
江苏思缔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报告,由于在省抽中出现说明书不符合要求的原因, 江苏思缔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对其生产的医用分子筛制氧机主动召回。召回级别为三级。涉及产品的型号、规格及批次等详细信息见《医疗器械召回事件报告表》。
根据《国家药监局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草局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发布特此通告。附件:江西省中药材GAP符合性延伸检查结果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6年9月17日附件江西省中药材GAP符合性延伸检查结果被检查主体中药品种中药材品种基地共建单位基地面积(亩)基地地址经纬度坐标检查结果江西南昌济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肾宝胶囊、肾宝合剂、排石颗粒车前子江西省供销本草科技有限公司600江西省吉安市新干县三湖镇山里村东经E:115°25'2.65",北纬N:27°56'44.34"符合要求
南阳拓世医药有限公司:河南省药监局第六监管分局对你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时,你公司以声称工作人员不在、延迟提供材料等方式拒绝、逃避监督检查,依据《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第六十二条的规定,视为可能存在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暂停销售的风险控制措施。请你公司收到本通知后立即暂停销售,配合调查和整改。整改完成并消除安全隐患后,经我局组织现场核查符合要求方可解除暂停销售的风险防控措施。2026年9月18日
各直属检查局,各直属事业单位,机关各处室:现将《重庆市化妆品企业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结合职责抓好落地落实。特此通知。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2026年8月26日重庆市化妆品企业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药监局《化妆品企业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6—2028年)》(药监综妆〔2025〕70号)要求,着力提升我市化妆品企业生产质量管理水平,助力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重庆市化妆品企业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紧扣讲政治、强监管、保安全、促发展、惠民生工作思路,坚持风险管理、全程管控、社会共治理念,立足化妆品全生命周期监管,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核心,以提升质量体系效能为主线,以问题整改、风险防控、精准帮扶、示范引领为抓手,统筹监管效能提升与产业创新发展,以高效能监管守护化妆品安全底线,推动全市化妆品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二)工作目标自2026年至2028年,通过三年集中攻坚、系统提升,实现五个全面提升:1.主体责任全面压实。企业法定代表人、质量安全负责人、生产负责人等关键岗位人员履职能力显著增强,全员质量安全意识牢固树立,企业主动合规、自查自纠成为常态。2.体系运行全面规范。化妆品质量体系文件健全完整,生产过程与注册备案资料一致性、原料管理、过程控制、检验放行、记录管理等重点环节合规率持续走高,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全面落地执行。3.风险防控全面强化。建成“事前预防、事中管控、事后处置”全链条风险防控闭环,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化妆品质量安全风险。4.监管能力全面升级。分级分类监管、智慧监管、跨区域协同监管机制成熟运行,监管队伍专业化、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持续推动监管尺度统一、执法标准一致。5.产业质效全面跃升。培育树立管理规范、竞争力强的质量标杆企业,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质量管理“重庆经验”,构建监管精准、企业自律、社会共治的良好格局。二、主要工作任务(一)精准施策,助力企业质量体系提升1.全面摸排建档,梳理体系运行共性问题。组织对全市所有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开展近三年检查情况梳理,一企一档建立调研摸底台账。对照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检查要点,及时梳理汇总并分析存在的问题。汇总全市监管数据,梳理质量体系运行高频缺陷、典型隐患、违规情形,形成《重庆市化妆品生产企业质量体系共性问题清单》,制定解决措施及阶段性工作时间表,实行动态更新管理。2.实施体系体检,落实一企一策精准帮扶。常态化开展化妆品生产企业质量体系全覆盖专项体检,统筹制定年度现场检查计划,建立靶向帮扶台账。聚焦儿童化妆品生产企业、特殊化妆品生产企业、使用新原料化妆品生产企业、中小生产企业、新开办生产企业、问题高发生产企业六类重点企业,组建专项帮扶专班,逐项排查体系漏洞、管理短板、合规盲区。采取入企现场督导、合规答疑宣讲、典型案例实操教学等方式,指导企业完善体系文件、理顺生产流程、补齐管理漏洞,构建“体检—帮扶—整改—复核”全链条闭环管理机制。3.分级赋能实训,压实从业人员履职责任。多层级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分级分类对企业关键岗位等相关从业人员组织学习培训,整合线下集中授课、点对点上门指导、渝妆公益培训云课堂资源,搭建线上线下联动、理论实操融合立体化培训体系,确保全市每年开展行业从业人员合规培训不少于2次。建立企业关键岗位人员档案,结合体系建设需要,迭代升级企业关键岗位人员考题库,重点强化企业负责人、质量安全负责人、生产部门负责人、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检验人员法律法规、质量管理、风险处置履职考核。落实关键岗位人员年度全覆盖考核要求,每年考核频次不少于1次,落实关键岗位从业人员岗位职责。4.健全会商机制,强化质量安全风险防控能力。督促化妆品企业严格对标法规要求,建立覆盖原料采购、生产过程管理、检验放行、上市后处置全生命周期质量风险动态管控机制,严格落实注册备案资料审核、生产一致性核查、工艺验证、产品放行、有因自查、停复产自查、质量体系年度自查等要求。引导鼓励企业搭建内部风险研判、隐患化解工作机制,落实全员质量责任制,常态化开展内部隐患自查自纠。建立政企双向风险会商机制,定期组织监管部门、重点企业召开风险研判专题会,通报监管典型问题、行政处罚案例,督促企业对标自查、举一反三,前置化解系统性质量安全风险。(二)提质增效,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5.优化制度供给,迭代生产合规管理规范。以《国家药监局关于深化化妆品监管改革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药监妆〔2025〕18号)实施为契机,引导企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组织有意愿企业赴国内行业标杆单位观摩学习,了解智能化生产线、数字化质控应用场景。结合实际监管需求,探索研究与化妆品数字化生产相适应的生产质量管理审查要求和检查标准。统一化妆品生产准入执行尺度,持续优化化妆品生产许可技术审查指导意见;精简审批流程,细化许可变更分级核查规则,分类豁免变更现场核查事项,持续压缩审批时限,提升政务服务效能。6.强化闭环监管,提升质量体系监管效能。科学制定年度化妆品涉企监督检查计划,锚定质量体系有效性开展全项目合规检查,加大对企业质量体系建设和运行的监管力度。发现质量体系存在缺陷的,督促企业限时整改,有效落实整改后监督复核工作。落实风险控制措施,通过抽检、监测、投诉举报等发现产品存在质量安全问题的,督促企业立即开展质量体系运行情况自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发现违法行为且情节严重的,严格落实“违法行为处罚到人”规定,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严肃处理。优化事后治理机制,建立行政处罚回访指导制度,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实行“一案一复盘、一企一指导”,督促企业从案件中补齐管理短板。7.培育标杆示范,引领产业质量管理升级。结合生产规模、产品品类、风险等级,细化重庆市化妆品质量管理标杆评价指标体系。结合日常监管工作,遴选管理规范、质量体系成熟、信用记录优良企业分类培育行业标杆。依托产业高质量发展大会、现场观摩、典型案例宣讲、“企业家上讲台”等宣讲载体,总结推出优秀管理模式,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加强企业间互学互鉴,促进我市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整体提升。8.凝聚多方合力,构建社会共治体系。依托创新发展服务中心(服务站),联动产业园区常态化开展质量体系专题培训,优化园区营商环境,集聚化妆品上下游主体,培育产业集群发展优势。引导鼓励行业优质企业牵头编制质量管理示范文本、合规操作指引,补齐行业体系制度标准化短板。依托渝药创新生态链资源,打通高校、科研院所、生产企业产学研协同通道,赋能化妆品原料创新、科研成果落地、本土品牌培育。深挖巴渝传统文化、本土美妆产业底蕴,提炼企业质量文化亮点,打造“渝妆”区域品牌,常态化宣传优质企业,提振行业口碑与消费者信任度。(三)赋能发展,提升监管服务能力9.深化分级监管,推行差异化精准监管模式。严格落实重庆市化妆品生产质量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制度,开展分类评级,结合评级结果实施差异化检查频次、分级监管措施,落实优质企业减负、风险企业严管、高风险企业重点管控原则。规范涉企检查,统筹各类型检查实施“多合一”,减少重复检查、随意检查,提升检查工作质效。动态优化风险评级指标,联动质量体系运行、风险防控能力、信用记录等多维数据,持续迭代升级风险评级指标,根据企业质量体系建设情况等要素,进一步完善化妆品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制度,优化“监管+服务”一体化管理模式。10.细化核查尺度,统一全市检查裁量标准。落实重庆市化妆品检查管理实施细则要求,规范检查程序及文书格式。依托已制定的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指南,归集一线检查争议问题,细化统一口径、判定尺度,通过监管专题培训、典型案例复盘、线上合规微课堂等开展宣贯落实。密切关注产业发展的新需求、新变化、新关切,贴合产业技术迭代趋势,跟进创新原料、新工艺、数字化生产监管诉求,动态优化检查要点,兼顾监管安全底线与产业发展需求。11.运用数字赋能,夯实智慧监管应用底座。通过国家药监局智慧监管平台、“渝快办”平台以及投诉举报、不良反应监测等单项工作系统,沟通数据对接运用问题,为“渝药安”应用打好数据底座。完善化妆品企业电子监管档案、分级管理标签,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赋能检查、抽检、风险研判,为监管部门实施精准化监管提供支撑。鼓励企业依托药品等智慧管控体系,逐步扩展推行到化妆品领域,夯实质量安全根基,提升行业核心竞争力。12.抓实能力建设,锻造专业化监管队伍。制定年度化妆品监管能力培训计划,组织化妆品监管与检查员培训,综合运用法规标准解读、案例剖析、政策宣贯等方式,全面提升现场检查、风险识别和合规指导能力。持续推动检查员一体化调派机制运行,坚持检查员职业化方向和专业性要求,开展监管比武及检查评估等活动,提升检查技能。通过集中培训、线上课堂、小组研讨等形式,确保相关监管人员每人每年不少于20学时的质量体系相关培训,筑牢监管履职能力根基。三、时间安排(一)部署启动阶段(2026年1月—8月)。宣贯化妆品企业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制定印发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明确任务分工。组织开展摸底分析,梳理形成化妆品企业共性问题清单和解决措施;建立辖区化妆品企业监管台账和对企指导台账。(二)组织实施阶段(2026年9月—2028年8月)。严格落实质量体系精准指导,提升质量安全负责人等关键岗位人员履职能力,建立风险交流机制,增强企业质量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提升质量体系监管效能,加大典型经验培育和推广力度,健全社会共治格局;推进企业分级分类管理,强化智慧监管赋能,加强监管能力建设。按照任务分解表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加强过程督导、调度和阶段经验总结。(三)巩固提升与总结评估阶段(2028年9月—12月)。针对实施方案执行情况开展自查评估,梳理问题短板,及时改进优化。全面总结行动方案实施成果,固化经验做法,研究质量体系管理长效工作举措。四、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将化妆品企业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提升三年行动作为化妆品监管重点工作,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专人专班推进。对照任务清单细化内部分工,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各项任务按时限、按标准落地。(二)强化督导调度,严格考核问效建立定期调度机制。化妆品监管处定期梳理工作进度,对推进缓慢、落实不力的单位进行提醒。将本行动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强化结果运用。(三)强化队伍建设,夯实监管能力持续加强化妆品检查员、执法人员专业能力建设,开展培训演练,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监管队伍。(四)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多渠道宣传三年行动政策、工作进展、成效亮点、典型案例,正面引导企业主动提升质量管理水平,曝光违法违规行为,营造人人重质量、时时守安全的行业氛围与社会环境。(五)强化长效建设,巩固工作成果以三年行动为契机,补齐监管短板、完善制度体系,将阶段性成果转化为常态化监管机制、企业长效管理机制,持续提升全市化妆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附件重庆市化妆品企业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提升三年行动方案任务分解表重庆市化妆品企业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提升三年行动方案任务分解表序号重点任务细化工作任务责任单位配合单位进度安排1全面摸排建档,梳理体系运行共性问题1.形成《重庆市化妆品生产企业质量体系共性问题清单》,制定解决措施及阶段性工作时间表化妆品监管处各检查局2026年6月底前完成共性问题清单2.实行清单动态更新、整改销号管理各检查局2026—2028年常态化动态更新2实施体系体检,落实一企一策精准帮扶1.逐年制定企业质量体系体检计划化妆品监管处2027年底前实现企业体检全覆盖;2028年全面开展“回头看”复核2.梳理辖区重点企业名单,针对重点企业组建帮扶专班,逐家排查短板。各检查局3.开展入企督导、案例教学。各检查局4.落实三年体检时序目标,开展“回头看”闭环复核各检查局化妆品监管处3分级赋能实训,压实从业人员履职责任1.制定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开展线上线下培训,其中市局组织不少于1次,各检查局组织不少于1次化妆品监管处、各检查局人事处每年常态化开展培训,当年11月前完成;每年年底前完成年度全员考核2.建立辖区企业关键岗位人员电子档案各检查局3.迭代升级考核题库化妆品监管处各检查局4.落实年度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全员考核各检查局化妆品监管处4健全会商机制,强化质量安全风险防控能力1.督促企业落实全生命周期质量风险动态管控,引导企业搭建内部风险化解机制各检查局常态化推进2.建立政企定期风险会商及风险通报机制化妆品监管处行政审批处、各检查局2026年12月前3.市局每年至少组织召开一次政企风险会商专题会。检查局每半年至少组织召开一次,或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召开。会商会上通报典型案例,督促行业对标整改化妆品监管处、各检查局行政审批处常态化召开5优化制度供给,迭代生产合规管理规范1.组织企业赴省外标杆企业学习化妆品监管处2026年4月底前2.探索研究数字化生产配套审查要求及检查标准化妆品监管处、各检查局办公室根据实际需求推进3.优化生产许可审查规则,精简审批流程化妆品监管处行政审批处2026年12月底前6强化闭环监管,提升质量体系监管效能1.编制年度涉企监督检查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全项目检查化妆品监管处各检查局每年年初制定检查计划2.分级落实缺陷整改复核,发现违法行为且情节严重的,落实“处罚到人”规定各检查局、执法二支队化妆品监管处、政法处常态化开展3.推行行政处罚回访、一案一复盘机制化妆品监管处、各检查局政法处行政处罚办结半年内完成回访复盘7培育标杆示范,引领产业质量管理升级1.制定质量管理标杆评价指标化妆品监管处各检查局2026年下半年启动2027-2028年每年常态化培育发布2.分类遴选企业,指导培育各检查局化妆品监管处3.宣传推广优秀管理案例化妆品监管处、机关党办各检查局8凝聚多方合力,构建社会共治体系1.联动产业园区开展常态化质量体系专项培训市药审中心、各检查局化妆品监管处持续推进2.引导鼓励优质企业牵头编制质量管理示范文本各检查局化妆品监管处2027年6月底前3.搭建产学研协同创新对接渠道化妆品监管处、科技发展处各检查局持续推进4.挖掘本土产业文化,打造渝妆品牌宣传矩阵化妆品监管处机关党办、市药审中心、各检查局持续推进9深化分级监管,推行差异化精准监管模式1.落实市级风险分级制度,开展年度评级化妆品监管处、各检查局市食药检院、市药审中心、市监测中心每年第一季度完成年度风险评级2.统筹涉企检查事项,实施“多合一”检查各检查局持续推进3.动态迭代优化风险评级指标,完善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化妆品监管处、各检查局办公室、市食药检院、市药审中心、市监测中心持续推进10细化核查尺度,统一全市检查裁量标准1.落实检查管理实施细则及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指南,并做好培训宣贯化妆品监管处、各检查局持续推进2.结合新生产管理模式,优化检查指南内容化妆品监管处、各检查局持续推进11运用数字赋能,夯实智慧监管应用底座1.沟通信息管理部门,推动业务数据在“渝药安”系统对接运用,归集监管数据化妆品监管处、办公室政法处、各检查局、市药审中心、市监测中心2026年12月底前完成功能需求对接,持续推进2.完善化妆品企业电子监管档案,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赋能,实施精准化监管化妆品监管处、办公室、各检查局政法处、市药审中心、市监测中心2027—2028年迭代升级功能3.鼓励引导企业升级内部数字化质控系统各检查局根据实际需求推进12抓实能力建设,锻造专业化监管队伍1.化妆品监管处、各检查局按年度制定监管能力培训计划并执行,相关监管人员每人每年不少于20学时化妆品监管处、各检查局人事处每年年初制定培训计划,每年12月底前完成学时核验2.持续推动检查员一体化调派市药审中心、各检查局行政审批处、人事处持续推进3.开展监管比武或检查评估等活动化妆品监管处、行政审批处、各检查局每年开展
重庆沛晟医药有限公司:经查,你单位开具了购买方为四川某医药有限公司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但系统无购销记录,药品流向不可追溯,情节严重;且你单位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你单位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五十五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责令你单位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拟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577357.2元;2.罚款6368857.6元;3.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渝AA023000067);4.法定代表人吕某宗(身份证号:4224261970091…3)禁业30年。因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处罚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渝药监罚告〔2025〕53号)。请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我局领取,逾期视为送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和《重庆市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联系人:龚愈 联系电话:023-60353721联系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食品城大道27号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202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