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根据《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中药饮片阳光采购工作的通知》(渝医保发〔2024〕18号)和《重庆市医药采购平台药品挂网规则(试行)》(渝医保发〔2025〕40号),重庆药品交易所(以下简称“药交所”)为保障企业申报挂网工作顺利开展,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一、受理范围2026年7月1日至8月2日期间已在重庆医保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或国家医疗保障局统一门户提交药品新增挂网申请的,且产品资质符合受理条件的新增挂网药品。二、时间安排8月3~9日,药交所集中受理核验企业提交的挂网申请相关信息,核验过程中如需企业补充澄清材料的,企业须在8月7日前通过系统提交。8月10~11日,药交所对挂网申请初验通过的产品核验其报价是否符合相关挂网条件。8月12~13日,请相关企业登录系统查看【挂网申请管理-按产品报价】中报价药品(中药饮片和配方颗粒除外)“是否需确认价格”,若显示为“是”则须在【药品包装价格确认列表】中对“待确认”产品的核验价格进行确认;若对核验价格存疑,须通过系统进行申诉。通过国家医疗保障局统一门户提交新增挂网申请的药品,均须进行价格确认。操作路径:【药品管理】-【挂牌商品管理】-【药品包装价格确认列表】-选择产品-确认价格则点击“确认”;不接受价格则点击“拒绝”;价格存疑则点击“申诉”,并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申诉材料。8月14日,药交所开放药品挂网工作企业接待日,现场集中为企业提供咨询解答。8月14~20日,挂网申请核验通过且确认价格的药品通过系统公示并接受企业投诉,投诉路径:【药交网】-【意见反馈】-【新增】。8月21日,申报产品经公示无异议的予以挂网。三、注意事项1.企业请主动开展药品挂网价格自查自纠,及时提交调价申请,规范相关产品在我市的挂网价格。已挂网药品产生新的全国最低挂网价后,企业须在该价格公布后30天内在平台上提交挂网价调整申请;对未及时申请、申请内容不实及其他弄虚作假情况,一经查实将作暂停挂网等处理。2.企业请及时登录系统查看核验意见,如未在要求时间内澄清的,挂网申请将核验不通过。3.挂网申请核验不通过或未确认核验价格的产品将不予挂网。4.如有疑问,请拨打400-039-2233按1号键转药品业务咨询。重庆药品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7月30日
各相关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生产企业: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深入推进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的实施意见》(苏医保发〔2022〕13号)的要求和企业申请,对部分医用耗材的挂网价格进行了调整,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6年7月30日附件1:部分医用耗材挂网价格调整表.pdf
7月28日上午,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中药传承创新发展工作成效”专题新闻发布会,省药品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玲在会上介绍了广东中药传承创新发展工作的举措和成效,省药品监管局行政许可处负责人罗穗、药品监管一处处长邹玉婷围绕公众关心的热点话题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省药品监管局办公室主任曾繁丰主持。 广东是中药产业大省,据介绍,省药品监管局近年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锚定粤港澳大湾区“一点两地”战略定位,以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为契机,着力推动中药传承创新发展。优化中药审评审批服务,激活产业发展新动能 省药品监管局坚持以临床价值为导向,构建符合中药特点、科学高效的审评审批机制,为中药创新研发提供有力支撑。 中药标准是保障药品质量安全的“标尺”,也是产业发展的基础支撑。王玲介绍,省药品监管局聚焦新会陈皮、化橘红等岭南道地药材,组织制修订广东省中药材标准388个、中药饮片标准191个、中药配方颗粒标准515个,有效解决了以往标准缺失及道地性无法体现的问题,以标准支撑带动广东地方特色药材产业做大做强。汇编《广东省中药材及饮片标准(2026年版)》,首次将中药材和饮片炮制规范合编为一册,在编排体例、附录通则及地方用药习惯体现等方面进行了创新,有效解决了以往标准分散、查阅不便的问题。 加速中药新药上市进程。省药品监管局联合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检查大湾区分中心,建立了“提前介入、专人对接、全程跟进”的服务机制,为中药创新研发企业提供个性化指导和帮扶,打通从研发到上市的堵点,加速重点品种的上市进程。“十四五”期间(2021—2025年),广东省共有7个中药新药获批上市。 让“好药方”尽快广泛服务临床。省药品监管局修订《广东省医疗机构制剂注册与备案实施细则》,使审批时限平均提速50%以上。同时,省药品监管局深入开展“岭南名方”遴选工作,全省121家医疗机构拿出“传家宝”,共申报317个品种,层层遴选出16个“岭南名方”和12个“孵育品种”,主要覆盖肿瘤、妇科、儿科、骨科、皮肤科等多个领域,为中药新药转化储备了一批优质“种苗”。目前,心阳片等4个品种已进入转化阶段,助孕丸等15个品种具备明确转化意向,一批岭南名方正加快走向产业化。 筑牢中药质量安全防线,创新监管取得新成效 近年来,省药品监管局始终坚持“四个最严”要求,构建“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的全链条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坚决筑牢中药质量安全底线。 一是推动GAP监督实施试点,夯实源头质量防线。省药品监管局按照国家药监局部署,有序推进中药材GAP监督实施试点和相关延伸检查工作,从源头强化质量供给。聚焦中药注射剂、中成药大品种、中药配方颗粒等重点品种,引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主动实施GAP。扎实做好延伸检查,对25家次参与试点的中药生产企业58个中药品种(含中药注射剂2个、中成药口服制剂13个、中药配方颗粒18个、中药饮片25个)开展延伸检查。结合GAP试点实施,开展中药“生产—流通—使用”全链条监督抽检,“十四五”期间,全省中药产品抽检合格率不断提升(达99.7%)。 二是推进中药生产智慧监管,重塑过程管控模式。作为全国首批中药生产智慧监管试点省份,省药品监管局针对传统监管中“信息不对称、过程难把控、风险难预警”等痛点,探索以数字化手段赋能生产全过程管控。主动拓展试点范围,在国家药监局明确“1家企业、1个中药注射剂”基础上,综合确定3家试点企业及3个试点品种,包括2个中药注射剂和1个中药口服固体制剂。实行“一企一策”,分类指导试点企业完成信息化、智能化改造,同步开展数据完整性、电子记录规范等培训,推动形成完整的数字化生产管控模式。结合省药品监管局高风险药品生产数字化监管系统建设,统一接口标准,初步实现与试点企业的监管数据对接,探索实施远程监管和风险预警,推动监管模式由“被动防御”向“主动防控”转型升级。 三是强化上市后药物警戒,扎紧风险防控关口。药物警戒是药品安全监管的重要防线。省药品监管局坚持关口前移、全程防控,全面加强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上市后监测评价,聚焦重点人群、重点品种,精准排查安全风险,健全全链条、闭环式风险管控机制。针对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儿童用药安全性这一关键领域,组织全省相关医疗机构自主申报,经专家严格遴选,确定对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复方毛冬青颗粒、广东省中医院益智宁神液等5个品种,开展有效性、安全性和综合性评价专项工作。此举旨在深入挖掘广东省临床具有独特优势的儿童用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品种,推动风险管控从“被动监测不良反应”向“主动评价品种风险”转变,为完善防控措施、保障儿童用药安全提供科学支撑,进一步夯实全链条风险严控的基础。 深化湾区中药监管改革,便民利企释放新红利 王玲介绍,省药品监管局充分发挥“一国两制”制度优势,推动粤港澳三地中药监管规则衔接、机制对接,打造粤港澳大湾区中药产业融合发展新高地。 简化港澳中成药内地上市审批流程方面,省药品监管局积极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承接国家药监局委托事项,对港澳已上市传统外用中成药实施简化注册审批,有力支持港澳企业更好地融入内地大市场发展。截至目前,已有25个港澳外用中成药获批内地注册上市,其中澳门6个、香港19个。在此基础上,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关于“简化港澳已上市传统口服中成药内地注册审批”的部署,将简化审批范围扩大到口服中成药。2025年,首个港澳口服中成药“猴枣除痰散”也成功通过简化审批政策在内地上市,充分释放了国家惠港惠澳政策红利,也让消费者能够更加方便购买到港澳传统中成药。 创新粤港澳三地跨境合作生产模式方面,省药品监管局在国家药监局支持下,首创“港药粤产”“澳药粤产”模式。简单来说,就是港澳企业持有的药品可以在大湾区内地九市符合条件的药厂进行生产。这一模式打破了以往“谁持证谁生产”的地域限制,成功实现4款港澳药品在广东生产。这既发挥了港澳在国际注册、品牌运营方面的优势,又充分利用了广东成熟的制造能力,构建起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粤港澳大湾区中药产业链条。 推动优质中药制剂跨境共享方面,省药品监管局会同澳门药物监督管理局支持广东省中医院、佛山市中医院等医疗机构的10个优质中药制剂“以医带药”方式跨境至澳门镜湖医院临床使用,满足澳门居民中医医疗及用药需求,发挥广东医疗服务优势。这些制剂都是经过广东知名中医院长期临床验证,疗效确切、安全性好。过去澳门居民要用上这些优质院内制剂需专程过关,现在省药品监管局通过政策实实在在把中医药服务送到了澳门居民身边。 下一步,省药品监管局将持续深化改革,推动中药传承创新发展再上新台阶。一是提升智慧监管水平。大力推广“中药+AI”融合应用,利用人工智能相关技术,进一步深化远程监管和风险预警功能,并结合智慧监管试点工作建设成效,向信息化基础较好的企业适度推广试点经验,以点带面提升行业智慧监管水平。二是推动产业提质增效。立足岭南道地药材资源禀赋,推动中药材种植、中药工业、中医药服务三产融合发展。支持企业与科研机构联合攻关,推动经典名方、名医验方、院内制剂的系统研究与产业化开发,加速中药创新成果落地转化。三是推动大湾区中药产业国际化发展。发挥大湾区的独特优势,依托港澳国际贸易枢纽功能,支持广东企业联合港澳积极探索中药创新出海模式,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中医药交流合作,提升大湾区中药品牌的国际影响力。
国大药业(贵州)有限公司报告,由于省级监督抽检产品微生物限度不合格原因,国大药业(贵州)有限公司对其生产的总液体止鼾器(注册证号:黔械注准20252140038)、医用远红外支气管凝胶(黔械注准20252090090)主动召回。召回级别为三级。涉及产品的型号、规格及批次等详细信息见《医疗器械召回事件报告表》。附件:医疗器械召回事件报告表.pdf在线浏览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6年7月30日
按照国家药监局2026年“两品一械”抽检计划,省药监局统一部署,委托省药品安全调查中心依法开展抽样工作,截至目前,抽样任务圆满完成,累计抽样送检955批次,其中药品255批次、化妆品691批次、医疗器械9批次,抽样完成率及送检录入率均100%。抽样期间,执法人员深入基层一线,以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医院、商场、超市、宾馆、美容机构等为重点对象,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高风险品种和薄弱环节,切实提升抽样靶向性。下一步,省药监局将持续优化抽检工作机制,科学运用抽检成果,强化风险监测预警,不断提升监管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和科学性。
近日,省器械所顺利通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扩项现场评审。7月23日-24日,国家认证认可监管委员会委派医疗器械(电磁兼容、有源、无源、生物学评价等)领域6名专家组成评审组,对省器械所申请的CMA扩项进行现场评审。此次评审是市场监管总局实施“一单一库”管理以来省器械所首次接受评审。评审组严格按照资质认定评审准则,通过实地勘查实验室、现场见证试验、核查档案资料、人员座谈问询等方式,对省器械所人员配置、设备管理、检验方法、质量管控、体系运行等要素逐项核验。经考核,评审组同意通过此次现场评审。此次评审推荐的检测能力覆盖碳离子治疗系统、超声诊断和监护设备、体外诊断试剂、医美类产品等领域共计82个标准、577个参数,有效填补了我省高端医疗器械设备、医用电气设备、医美类产品等重点领域检验检测能力短板。扩项完成后,省器械所将建成覆盖电磁兼容、电气安全等有源医疗器械、无源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生物学评价等一体化检验检测能力体系,为全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提供更加权威、科学的技术保障。下一步,省器械所将针对评审组现场提出的不符合项全面整改,持续优化质量管理运行体系,统筹推进CNAS资质认可首次申报评审工作,稳步提升医疗器械检验检测能力,为我省医疗器械监管及产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技术支撑。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要点及判定原则》等法规规章文件,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广东省内化妆品生产企业进行现场有因检查,经检查发现9家企业“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存在严重缺陷”,现将有关检查情况予以通告(详见附件)。附件: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存在严重缺陷的化妆品生产企业名单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6年7月22日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存在严重缺陷的化妆品生产企业名单序号企业名称许可证编号检查结果处置措施目前状态1广东优博日化用品有限公司粤妆20190209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存在严重缺陷暂停生产经营、责令整改完成整改同意恢复生产经营2广东古拉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粤妆20240135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存在严重缺陷暂停生产经营、责令整改完成整改同意恢复生产经营3广东天妆化妆品有限公司粤妆20220254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存在严重缺陷暂停生产经营、责令整改完成整改同意恢复生产经营4广东省坤豪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粤妆20230227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存在严重缺陷暂停生产经营、责令整改完成整改同意恢复生产经营5佛山九韵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粤妆20220262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存在严重缺陷暂停生产经营、责令整改完成整改同意恢复生产经营6广州市孟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粤妆20161104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存在严重缺陷暂停生产经营、责令整改完成整改同意恢复生产经营7广州蓝美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粤妆20200097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存在严重缺陷暂停生产经营、责令整改完成整改同意恢复生产经营8广州绿妆化妆品有限公司粤妆20170469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存在严重缺陷暂停生产经营、责令整改完成整改同意恢复生产经营9广州淇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粤妆20170220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存在严重缺陷暂停生产经营、责令整改完成整改同意恢复生产经营
各相关企业:第12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报价信息公开大会将于2026年7月31日在上海市奉贤区南桥新城展园路398号进行,在此作如下提示,请仔细阅览:1.本次报价流程:上午7:25起,各位企业代表依次排队完成安检,至签到处进行报价材料的预检签到;7:30起受理报价材料,10:30停止受理。请参与报价的企业注意时间节点和地点,预留充足的安检及签到时间,同时综合考虑天气交通等因素,合理做好路线和时间安排,避免迟到。当前正值酷暑天气,请各位企业代表注意防暑。2.请企业务必仔细确认药品规格、内含包装数量、计价单位和企业申报价(元)信息相匹配,申报价信息一经递交后不可更改。“企业申报价”一栏为空或0或特殊符号等非价格信息的,视作未报价,切勿错报。3.达肝素注射剂同品种内均为预灌封产品,不涉及差额计算。最高有效申报价、企业申报价均以预灌封为代表品,所报价格应包含预灌封差额。若中选,企业申报价即中选价。供应清单内其他规格包装的价格以企业申报价为基础,按差比价规则直接计算。4.适用规则二和规则三的企业,授权代表须携带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报价信息分列表》至价格确认现场,根据联合采购办公室现场安排,按采购文件相应要求和规则递交报价。报价材料由公证人员现场查验,无须自行密封。5.本次集采共涉及两轮报价,第一轮产生按规则一拟中选企业,第二轮产生按规则二、规则三拟中选企业。由于参与企业较多,两轮报价、唱标耗时较长,报价信息公开大会结束时间可能较晚,会场内将备有小食品,供参会代表自取。集采坚持“稳临床、保质量、反内卷、防围标”原则,请各企业理性报价,共同维护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的良好秩序。预祝各企业本次投标顺利、量价相宜、满载而归!特此提示。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2026年7月30日
国家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指导中心组织起草了《医保医用耗材挂网单位字典(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6年8月5日。意见反馈邮箱:hczd@nhsa.gov.cn附件:1. 医保医用耗材挂网单位字典(征求意见稿)2. 医保医用耗材挂网单位字典编写说明3. 医保医用耗材挂网单位字典意见反馈表中国医保,一生守护!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电话:010-89061396,010-89061397;邮箱:jubao@nhsa.gov.cn。
各相关药品上市持有人、经营企业: 根据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执行国家组织第1-8批药品集采协议期满品种接续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完善药品挂网工作的通知》和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展国家组织集采药品协议期满品种接续采购项目同品种药品挂网价格联动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申报企业确认联动价格后,现将国家组织集采药品协议期满品种接续采购同品种药品挂网价格联动结果予以公布,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布内容 国家组织集采药品协议期满品种接续采购同品种药品挂网价格联动结果。 二、具体要求 (一)原中选药品未能在国家组织集采药品协议期满品种接续采购项目成功接续中选的,相关产品挂网类型将由招标采购调整为限价挂网采购,取消中选标识。 (二)为保障药品的及时供应,各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要密切配合,在不得高于中标价格的原则下,确定合理的采购价格。 (三)各医疗机构应优先采购国家和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或同质量层次中标价格较低的药品。 (四)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期开展挂网药品价格风险“红黄”标识工作,将对医疗机构采购价格较高的药品实施重点监测并定期通报,向社会公示。通过大数据比对分析后,为审计、纪检监察、医保、卫健等部门提供药品价格监督管理依据。 (五)在执行周期内如挂网药品有全国其他省级中标(挂网)价格低于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挂网价格的,相关企业应主动申请价格联动。 (六)药品生产企业是保障药品质量和供应的第一责任人。药品生产企业和配送企业必须严格执行网上采购政策,采购执行周期内,如出现药品缺货、断货、供应不及时、不执行网上采购政策、配送订单与实际配送药品不符、配送价格与实际发票价格不符等情况,中心将根据国家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将其纳入失信名单。如发现药品网上采购中违规违法行为将报送相关行政执法和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七)依据《关于印发》(吉卫联发〔2017〕55号)、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同意调整吉林省挂网药品“两票制”界定方式的复函》要求,各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采购中标药品时应严格执行药品“两票制”。 承办人:姜大伟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6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