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XXX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法定代表人XXX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XXX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粤药监妆罚〔2026〕6001号违法行为类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违法事实经调查,1.当事人于2026年1月21日受委托生产“窃美记维生素B12修颜水”(批号:260121C1,净含量:110ml/盒)共1000盒,货值金额为1200元;2.当事人于2026年3月25日受委托生产“韩肤皙HARFUTXY舒缓调肤水”(批号:260325D1,净含量:120ml/盒)共500盒,货值金额为600元;3.当事人于2026年3月29日受委托生产“HWENAL蓝铜肽鲜活补水滋润面膜”(批号:260329B2,净含量:30ml*10片)共480盒,货值金额为384元。当事人在生产上述3批次产品时无批生产记录和检验记录,没有进行留样和留样记录,该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未按照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组织生产的违法行为。处罚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三)项处罚类别罚款处罚内容罚款20000元罚款金额(万元)2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处罚决定日期2026年7月27日处罚有效期3年处罚机关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40000MB2D034421
各市州医疗保障局,省级医疗机构,各相关企业:根据《“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第二轮接续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编号:GH-HD2026-1)》《关于规范稳妥实施“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第二轮接续采购中选结果的工作提示》有关规定,为做好中选结果在我省落地执行工作,现将相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一、实施范围和执行时间(一)机构范围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下同)和已填报意向采购量的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二)采购范围“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第二轮接续采购中选产品(三)执行时间2026年8月15日起执行。二、采购平台和采购周期(一)采购平台各单位通过甘肃医保公共服务网(https://ybdzpz.ylbz.gansu.gov.cn/hsa-local-prod/web/hallEnter/#/Index)进入甘肃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以下简称“招采子系统”)。(二)采购周期本次接续采购周期自执行之日起至2029年6月30日。三、重点任务和配套措施(一)中选产品关联和协议签订1.中选产品关联。各中选企业在招采子系统“耗材招标管理”--“产品项目关联”,将已挂网产品与中选目录进行关联,未挂网的中选产品须申请挂网,挂网后方可关联中选目录。中选产品关联应于2026年8月12日前完成。2.配送关系维护。严格落实中选企业自主选择配送企业的要求。各企业应于2026年8月6日前完成中选产品配送关系确认,确保采购周期内可完成配送工作。3.协议签订。医疗机构应于2026年8月11日前完成协议签订,生产企业应督促配送企业于2026年8月14日前共同完成协议签订工作。(二)协议采购量落实和货款结算采购周期内,医疗机构应优先采购和使用本次冠脉支架第二轮接续采购中选产品,严格履行合同要约,确保完成协议采购量。协议采购量完成后,医疗机构仍应优先使用中选产品。采购周期内如医疗机构因特殊原因下调采购量的,须在新的采购年度开始前作书面说明。首年未填报需求的医疗机构如新增采购需求,须签订采购协议。当前年度未完成协议采购量的医疗机构,未完成的量累计到采购周期内下一年度,医疗机构在尊重临床实际的前提下,应采取切实可行措施促进协议量的执行。医疗机构应与企业及时结清货款,结清时间不得超过交货验收合格后次月底。(三)采购行为要求和监管各医疗机构要畅通中选产品的采购、进院和使用环节,促进中选产品临床合理优先使用,严格落实线上采购政策要求。各市州医保局要对医疗机构采购进度和采购行为进行监测和考核,督促医疗机构完成约定采购量,重点关注医疗机构是否存在未完成约定采购量且大量使用高价非中选产品等行为,问题突出、经提示拒绝配合整改的,必要时可采取约谈、通报、向有关部门移交线索等措施。医疗机构在优先采购本次接续采购中选产品的基础上,可在招采子系统适量采购价格适宜的其他产品。(四)供应保障和质量问题处置各市州医保局要畅通医疗机构的沟通和反馈渠道,对中选产品不能及时足量供应的,通过提醒、约谈等方式督促企业保障供应,同时指导医疗机构有序下单采购,避免扎堆囤货导致临时性供应紧张。经督促后仍不能满足临床需要的,要指导医疗机构在同一品种下自主选择价格适宜的中选产品,保障临床使用,相应采购量视作完成协议量。如遇集采中选产品质量问题,及时向省医保局反馈,我局将按照联采办要求进行处置。 甘肃省医疗保障局 2026年7月29日
现将河南省价格招采信用评价失信评定结果(第11期)予以转发。网址:https://ypnew.hnsggzyjy.henan.gov.cn/cms/detail.html?infoId=1389&CatalogId=2价格招采信用评价失信评定结果(第11期)阅读次数:1027按照国家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的操作规范(2025版)》第7.1.6条规定,现将近期新增医药企业信用评级结果公告如下:序号企业名称评定结果失信等级时效起止日期1河南金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失信2026.7.1-2029.7.12河南蚂蚁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失信2026.7.1-2029.7.13郑州天和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严重失信2026.7.1-2029.7.14河南顺科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失信2026.7.1-2029.7.12026年7月29日
在有关部门、申报企业和评审专家的大力支持下,我们按照《2026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及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组织专家对2026年通过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及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简称2026年国家基本医保目录及商保创新药目录)调整形式审查的申报药品进行了评审。评审工作已结束,一批临床价值获得认可、创新程度显著提升、弥补保障短板的药品通过了专家评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各相关申报企业可自行登陆国家医保服务平台(https://fuwu.nhsa.gov.cn)“2026年基本医保目录及商保创新药目录调整”模块(以下简称目录调整模块)查询评审结果。二、专家评审结果为“拟简易续约”“拟重新谈判续约”“拟谈判新增”“拟竞价新增”“拟价格协商”的药品,请相关企业在“目录调整模块”下载对应的“确认函模板”,按要求填写并加盖公章后于2026年8月1日(周六)12:00前上传至“目录调整模块”,并于当日将原件寄送至国家医保局(以寄出邮戳为准)。请同步下载对应的“资质材料”模板,并按要求报送。三、确认参加谈判(含“谈判续约”和“谈判新增”)、竞价和价格协商的药品,请相关企业在“目录调整模块”下载对应的“报送材料模板”,并按要求填写、提交。企业要确保所提交的数据和材料完整、真实、可靠,并于2026年8月10日(周一)17:00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光盘(第一册材料同时提供word或wps版文档及PDF版文档)各1份寄送至国家医保局(以寄出邮戳为准)。专家评审确定的谈判/竞价/价格协商主规格、参照药品和支付范围等内容请在“确认函操作”栏点击查看。四、评审结果为“拟谈判新增”“拟竞价新增”“拟价格协商”的目录外药品,表明该药品被纳入了2026年国家基本医保目录及商保创新药目录谈判/竞价/价格协商范围,获得了谈判/竞价/价格协商资格,不代表已被纳入国家基本医保目录或商保创新药目录。五、我局拟于近期在北京召开拟谈判/竞价/价格协商企业现场沟通会(具体要求和地点另行通知),请相关企业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六、为确保目录调整后续阶段顺利进行,2026年国家基本医保目录及商保创新药目录正式发布前,各申报企业请勿擅自对外发布本次调整的任何信息。感谢相关部门、各申报企业、所有评审专家和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和帮助!电子邮件:GJYBML@nhsa.gov.cn(邮件命名为“药品通用名称”-“申报公司名称”)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小街甲2号 国家医保局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专班(邮编:100830)国家医疗保障局2026年7月31日中国医保,一生守护!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电话:010-89061396,010-89061397;邮箱:jubao@nhsa.gov.cn。
关于查收恩考芬尼胶囊《境外远程检查结果告知书》的通知皮尔法伯(上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我中心于2026年7月30日将你公司代理的PIERRE FABRE MEDICAMENT的恩考芬尼胶囊《境外远程检查结果告知书》正式发出,请注意查收。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联系人:李珊 电 话:010-68441670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2026年7月31日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695号 京 ICP 备 09098178 号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旧宫镇广德大街22号院中科电商谷C区一区5号楼 邮编 100076 联系电话:68441000 传真:6844130
根据《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对2025年8月医药商业贿赂涉案企业进行信用评价的函》、《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通知》(医保办发〔2025〕10号)等文件要求,按照《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的操作规范(2025版)》相关程序,对相关已核实医药商业贿赂案涉案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已完成,医药企业失信行为评级通知于2026年7月31日发出,请以下企业到我中心领取通知:序号企业名称1、江西百诺医疗科技有限公司2、云南龙泌堂药业有限公司请上述企业在2026年8月4日前务必到昆明市高新区科发路269号交易大厦四楼402室领取医药企业失信行为评级通知,逾期不领,后果自负。联系电话:0871-65330065。2026年7月31日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检查结果公示序号1企业名称盘锦辽河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企业类型药品零售连锁总部检查时间2026年4月13日-2026年4月15日所在地市盘锦市检查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检查事项药品经营检查检查方式常规检查;许可事项检查;专项检查。检查内容1.企业执行GSP情况;2.辽宁省药品经营环节“清源”行动巩固提升行动专项检查。存在问题在药品采购方面存在个别上游客户资料不完善的问题。处理措施立即整改整改情况已按要求完成整改序号2企业名称辽宁华益派特科技有限公司企业类型药品批发企业检查时间2026年5月11日-2026年5月12日所在地市盘锦市检查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辽宁省放射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检查事项药品经营检查检查方式常规检查、专项检查检查内容1.企业执行GSP情况等;2.辽宁省药品经营环节“清源”行动巩固提升行动专项检查。存在问题在销售方面存在个别下游客户资料不完善的问题。处理措施立即整改整改情况已按要求完成整改序号3企业名称盘锦普泓医药有限公司企业类型药品批发企业检查时间2026年5月27日-2026年5月29日所在地市盘锦市检查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检查事项药品经营检查检查方式常规检查、专项检查检查内容1.企业执行GSP情况;2.辽宁省药品经营环节“清源”行动巩固提升行动专项检查。存在问题在采购方面存在上游个别客户资料不齐全的问题。处理措施立即整改整改情况已按要求完成整改序号4企业名称辽宁天益医药批发有限公司企业类型药品批发企业检查时间2026年6月10日-2026年6月11日所在地市盘锦市检查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检查事项药品经营检查检查方式常规检查、专项检查检查内容1.企业执行GSP情况;2.辽宁省药品经营环节“清源”行动巩固提升行动专项检查。存在问题在机构和质量管理职责方面存在个别员工岗位职责划分模糊的问题。处理措施立即整改整改情况已按要求完成整改序号5企业名称辽宁天益堂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企业类型药品零售连锁总部检查时间2026年6月8日-2026年6月10日所在地市盘锦市检查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检查事项药品经营检查检查方式常规检查、专项检查检查内容1.企业执行GSP情况;2.辽宁省药品经营环节“清源”行动巩固提升行动专项检查。存在问题在收货与验收方面存在个别收货员操作不熟练的问题。处理措施立即整改整改情况已按要求完成整改
企业名称辽宁威高君晟医疗器械制造有限公司企业类型医疗器械注册人检查时间2026年5月12日-2026年5月14日所在地市辽阳市检查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检查事项医疗器械生产检查检查方式飞行检查检查内容贯彻落实《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及《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情况存在问题在文件管理方面存在部分文件管理不规范问题;在设备方面存在个别设备未进行再确认等问题。处理措施限期整改整改情况已按要求完成整改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检查结果公示企业名称辽宁康博士制药有限公司企业类型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检查时间2026年7月6日-2026年7月8日,2026年7月29日-2026年7月29日所在地市鞍山市检查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事项药品集采中选品种生产情况 ,监督抽检检查方式有因检查;检查内容药品集采中选品种执行GMP情况存在问题在设备管理方面存在个别设备维修维护记录不全的问题;在生产管理方面存在个别设备清洁不及时的问题;在文件管理方面存在个别文件文字不确切等问题。处理措施要求企业按照《辽宁省药品生产监管检查缺陷整改指南(试行)》的要求进行系统整改。 整改情况已按要求完成整改。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检查结果公示 序号:1企业名称沈阳禾铭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企业类型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检查时间2026年7月1日-2026年7月1日所在地市沈阳市检查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检查事项医疗器械生产检查检查方式常规检查检查内容贯彻落实《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不规范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情况存在问题在设备方面,存在个别操作规程不完善的问题;在销售和售后方面,存在销售记录内容不完整的问题。处理措施限期整改整改情况已按要求完成整改序号:2企业名称辽宁天贺生物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企业类型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检查时间2026年5月21日-2026年5月22日所在地市沈阳市检查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检查事项医疗器械生产检查检查方式飞行检查检查内容贯彻落实《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不规范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情况存在问题在设备方面,存在个别设备管理制度不完善的问题;在采购方面,存在对个别物料的采购要求不全面的问题。处理措施限期整改整改情况已按要求完成整改序号:3企业名称沈阳市汇兴义齿制作所企业类型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检查时间2026年7月2日-2026年7月2日所在地市沈阳市检查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检查事项医疗器械生产检查检查方式常规检查检查内容贯彻落实《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不规范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情况存在问题在设备方面,存在个别设备再验证不规范的问题;在质量控制方面,存在个别检验项目不规范的问题。处理措施限期整改整改情况已按要求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