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品种:参芪五味子胶囊(每粒装0.2克)和清咳平喘颗粒(每袋装10克) 公示期:2026.4.20到2026.5.20 详情请查看处方药与非处方药(OTC)转换公示栏目 公示期内查看地址: http://otc.adrs.org.cn:18888/OTCweb/pages/NoticeApply.action 公示期外查看地址: http://otc.adrs.org.cn:18888/OTCweb/pages/HistoryNoticeApply.actio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和《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8号)第二十条之规定,依企业申请,经我局研究决定,依法注销山东琳泽阿胶集团(馆陶)制药有限公司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特此公告。附件:《药品生产许可证》注销名单(共计1家)序号企业名称许可证编号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生产地址和生产范围注销原因1山东琳泽阿胶集团(馆陶)制药有限公司冀2022001191130433MA7CR1211T焦之习马青杰王凤玉馆陶县经济开发区阿胶路33号:胶剂,中药饮片(炒制、净制),直接口服饮片***企业申请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6年4月16日(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4月16日,省药监局召开2026年第一季度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风险会商会。省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贡勇斌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国家集采中选、植入类医疗器械企业汇报了质量管理体系建设运行以及新修订《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贯彻实施情况,省药监局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处传达了国家局加强集采中选医疗器械监管工作会议精神,贡勇斌副局长对重点监管企业开展了责任约谈;第二阶段,省药监局办公室、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处等单位分别通报了2026年第一季度收集的主要风险点,武汉市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武汉分局等单位交流了辖区内存在的主要风险和监管处置情况,贡勇斌副局长对下一步监管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会议指出,集采中选产品覆盖面广、使用量大,直接关乎国计民生与“三医联动”改革成效,植入类医疗器械与人体长期接触,风险性高,这些产品是监管工作必须抓实的重点。会议强调,企业要严肃对待此次责任约谈,正视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排查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风险,建立健全常态化风险预警与快速纠正机制,切实做到防微杜渐,坚决防范化解系统性风险。会议要求,监管部门要牢固树立风险治理理念,切实增强发现处置风险的主动性、及时性和科学性;要创新风险治理手段,综合运用各种风险治理工具切实提高风险治理的有效性;要完善风险治理机制,推动信息共享、资源共用、上下协同、横向联动,实现风险闭环管理;要提升风险治理能力,适应医疗器械产业创新发展需要。会议还对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监管、新修订《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贯彻实施、医疗器械唯一标识(UDI)推广应用、第一类医疗器械监管、医疗器械监督抽检等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信息来源: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依企业申请,我局决定依法注销廊坊恒益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特此公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注销名单序号企业名称许可证编号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生产地址和生产范围注销原因1廊坊恒益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冀药监械生产许20180007号911310235809575532赵丽红秦瑞军2002分类目录II类:6840-1血液分析系统;6840体外诊断试剂2017分类目录企业申请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6年4月16日(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的管理规定》(粤食药监法〔2013〕26号),至2026年4月20日,我局已依法注销连平县三一九大药房有限公司忠信店等药店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布。许可证号许可证标明的有效期限企业名称法人代表/负责人注销日期注销原因粤DA76204932027年12月24日连平县三一九大药房有限公司忠信店黄利群2026年4月20日企业申请连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4月20日
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根据企业申请,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注销以下2家企业共4个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一、上海景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3个产品:甘油三酯测定试剂盒(氧化酶法),注册证编号:沪械注准20192400195;镁测定试剂盒(Calmagite法),注册证编号:沪械注准20172400416;铁和总铁结合力测定试剂盒(亚铁嗪法),注册证编号:沪械注准20192400196。 二、上海希格玛高技术有限公司的1个产品:光疗仪,注册证编号:沪械注准20192090474。 特此通告。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16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等有关规定,齐鲁医药有限公司批发部等6家药品批发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申请重新审查发证,现依法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附件:依法注销 6 家药品批发企业名单
近日,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卫生健康委、省药监局联合公布福建省第二批新优药械及经典中药产品名单,厦门共有89个药械品种成功入选,涵盖药品、医疗器械两大类别,彰显出厦门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的强劲创新实力。 此次入选的品种中,覆盖肿瘤防治、疫苗、诊断试剂、骨科器械等多个领域。这是继去年厦门43个产品入选省级新优药械产品目录后,当地药械产业再次迎来重磅成果。 为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厦门市市场监管局2025年成立生物医药(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小组,通过优化审评审批、强化靠前服务、出台配套政策等多维度举措,靠前帮扶企业,加速产品落地,为产业创新发展保驾护航。此次89个品种的入选,正是厦门生物医药产业创新能力与发展活力的有力体现。
按照《关于加强药品经营企业歇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皖食药监市〔2008〕180号)规定,同意下列企业在《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歇业。 企业歇业期间,不得开展药品经营活动。如企业在许可证有效期内恢复经营,须向省局提交恢复经营申请及恢复经营专项审计报告和企业严格执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承诺,经同意后发还《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许可证编号许可证有有效期至经营地址仓库地址经营范围安徽怡亚通医药有限公司杨光/杨光皖AA5510006992028.06.01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长三角数字科技示范园9号楼702室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墩镇文明路与谷水路交口徽商物流泽瑞达城配基地2号楼3层西中成药、化学药(原料药及制剂)中药饮片、生物制品(上述经营范围含冷藏药品)***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20日
近日,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围绕提升经营主体发展质量、标准支撑引领能力、为企服务质效温度、市场竞争治理水平、综合监管执法效能等五方面,提出25项工作举措,助力首都高质量发展。 提升经营主体发展质量 优化经营主体登记注册服务 支持图书馆、博物馆、体育馆、公园等场所和文物建筑配套便民服务空间,支持在京高校、科研院所完善科技创新活动及配套服务场所,高效盘活存量空间资源。统一全市股东变更、增资减资、住所标准化等领域业务办理标准,更新登记注册一次性告知单和文书表格,进一步提升全市登记注册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支持新兴产业发展 支持企业按照行业习惯或者依据专业文献申请将体现相关产业特点的词语作为名称行业用语,更好支持产业创新。聚焦新兴产业、未来产业深化经营范围规范化改革,推出石墨烯材料公司、量子信息科技公司、商业航天公司等场景化经营范围组合套餐,便于企业一键点选;支持重点领域企业自主公示特色项目,满足企业经营发展的个性化需求。 提升外资企业准入便利度 结合境外投资者使用习惯持续完善外商投资企业登记制度,制定中英文对照版登记注册申请文书,为外资企业提供便利、优质登记服务。 推进京津冀企业登记信息共享 持续深化登记注册一体化改革,推动实现京津冀全域营业执照跨省异地“办、发、领”,进一步提升京津冀跨域登记便利化水平,实现更多登记事项“同城化”办理。 完善经营主体退出机制 多措并举优化经营主体退出路径,推动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有序退出,有效促进资源优化配置。持续优化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推动将破产企业董监高等相关人员地址和联系方式等必要身份信息纳入查询服务,更好为破产管理人履职提供便利。 提升标准支撑引领能力 优化地方标准管理制度 规范地方标准立项审批程序,对照《地方标准制定负面清单(2025年版)》,组织开展地方标准规范清理,禁止利用地方标准排除、限制市场竞争。 激发标准创新主体活力 充分发挥首都标准化战略补助资金导向作用,支持包含外商投资企业在内的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标准制修订和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活动,通过“企业标准化大讲堂”活动开展培训辅导,提升企业标准化创新能力。 推动标准化与产业发展协同 聚焦信息技术、氢能、建材、核设施等领域开展智能制造、高新技术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支持引导在京单位牵头参与人工智能、脑机接口、合成生物等前沿领域标准制定,完善高精尖产业标准体系。组织在京全国标委会与重点产业企业标准化供需对接活动,提升标准化支撑产业创新能力。 夯实城市建设标准化基础 强化标准对城市建设领域的支撑引领作用,支持开展城市建设运行领域地方标准立项和制修订工作,增强与城市发展、产业升级、群众需求的适配性,助力提升城市韧性和可持续发展水平。 提升为企服务质效温度 加快政务服务数智化发展 优化“e窗通”平台线上服务体验,推广住所标准化登记,为经营场所产权人提供用户空间维护、住所标准化地址申请、记录查询等服务。进一步优化市场监管领域电子印章服务效能,为电子印章在政务服务领域应用提供有力支撑。 推动惠企政策“免申即享”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办理营业执照名称、法定代表人变更时,无需再次申请即可自动同步变更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相关事项,实现“免申即享、同步办理”。对于因未按时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补报年报后自动进行信用修复,实现“免申即享、无感修复”。 增强涉企数据共享实效 强化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行政处罚等信用修复数据共享,及时推送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北京市大数据平台,实现“一次申请、同步修复”。 探索开放信用监管数据 向试点平台企业探索开放列异、列严等信用监管数据,建立数据开放通道,引导平台企业强化在“企业入驻资质审查-信用评级变动-事中巡检-风险研判-下架清退”等环节的信用管理,构建动态信用评价体系,有效提升企业治理效能。 提升市场竞争治理水平 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针对全市市级行政机关、各区政府出台的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抽查,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从源头杜绝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 综合整治平台“内卷式”竞争 聚焦住宿、餐饮平台持续深化“内卷式”竞争综合整治,动态完善“内卷式”竞争行为负面清单,对重点平台企业开展合规评价和“飞行检查”,加大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引导企业健全内部合规管理体系,推动平台企业和平台内经营者、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共赢发展。 加强商业秘密保护体系建设 聚焦“人工智能生成内容+视听”领域,探索推进行业商业秘密保护服务中心建设,构建企业、行业协会、政府等多方协同保护模式,组织开展“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能力提升服务月”活动,应用商业秘密保护赋能高质量发展。 提升综合监管执法效能 加强涉企行政检查管理 强化行政检查计划统筹管理,严格控制检查总量,全流程监测检查计划执行情况,持续压减无计划、无依据的临时检查。按照分级分类原则,动态调整检查项风险等级,推动监管资源向高风险领域聚焦配置。 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 按照“安全优先”原则,依托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统筹各部门检查计划,强化跨层级、跨区域和跨部门协同联动,推动“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提升“扫码检查”规范化水平 严格落实“扫码报到、亮码通知、照单检查”制度,定期监测分析行政检查情况,引导企业参与监督反馈,压实反馈问题整改责任,持续增强监管执法质效。 统筹推进非现场监管改革 推动风险筛查和问题线索模型应用,推动各区、各部门立足实际积极探索非现场监管方法与路径,提升非现场监管应用能力。 强化“无事不扰”企业清单动态管理 制定“无事不扰”企业清单动态管理办法,细化纳入和移出清单的条件、程序,提升动态管理科学性,根据首都经济高质量发展需求和工作实际,扩大清单覆盖企业范围。 加强服务型监管执法 利用“京通”平台向被检查企业推送合规指引,增强企业合规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在部分行业领域或区域探索开展“预约式”指导服务。大力推进服务型执法,推行“预防为主、轻微免罚、重违严惩、过罚相当、事后回访”的执法模式,营造监管执法有力度、服务引导有温度的良好氛围。 健全跨部门线索移送机制 推动行业主管部门会同综合执法部门,开发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平台功能,依托平台和共享标准,构建案件线索移送工作机制。 迭代升级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功能 优化完善综合监管信息系统计划制定、检查执行、结果推送、评估监测等系统功能,支撑业务流程在线贯通,通过智慧化平台手段,推动执法透明、协同、高效。 市市场监管局还将持续深化打造“营商环境会客厅”服务平台,畅通政企常态化沟通交流渠道,问需于企、问计于企、问效于企,形成政企良好互动,助力企业坚定在京发展信心,不断提升企业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打造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