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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临床急需进口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的通知

    省局各相关单位、乐城医疗药品监管局、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各医疗机构:为进一步加强临床急需进口药品医疗器械全链条监管,推进临床急需进口药械审批服务,切实保障患者用药用械安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规范使用申请,提升申报效率(一)规范开展使用申请。医疗机构应按照《海南自由贸易港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临床急需进口药品医疗器械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及相关申报指南要求,规范提交临床急需进口药械申请资料,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持续优化审批流程,强化政策宣传解读,提升产品审批效率。鼓励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企业提交预审申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持续做好预审申请资料技术审查及预审咨询服务,支持全球领先的创新药械加快在乐城先行区投入使用。(二)提高审评审批效率。医疗机构应按照审核发补意见加快完善产品申请资料,主动对接审评部门沟通疑点难点,推进申请资料“一次性补正”,避免重复发补、反复补正;积极配合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推进产品审批进程,协调安排专题会议排期,争取“早上会、早审批、早落地”,若因院内诊疗安排、专家协调等客观原因无法按期参会,应书面告知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二、压实主体责任,规范使用管理(一)严格落实管理规定。临床急需进口药械使用单位对临床急需进口药械使用安全风险承担主体责任,应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开展使用管理,建立健全覆盖临床急需进口药械采购、验收、储存、使用、监测、随访等全流程管理制度,真实记录临床急需进口药械的入库、出库、库存、使用台账,及时妥善处置临期、过期或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产品,与供货企业签订质量协议,严格按批准的适应症或适用范围和产品说明书正确合理使用临床急需进口药械,向患者或者家属告知临床急需进口药械按临床急需进口批准、国内已上市品种无法替代或者治疗方案等情况并规范签署知情同意书,通过药械追溯管理平台进行使用管理,落实申请、采购、进口、配送、使用和不良反应/事件监测等全过程可追溯责任,确保临床急需进口药械仅用于本医疗机构特定医疗目的,严防流弊事件发生。(二)规范带离使用管理。临床急需进口药械使用单位应严格按照《海南自由贸易港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临床急需进口药品医疗器械带离使用管理办法》开展临床急需进口药械带离,承担临床急需进口药械带离评估和使用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规范开展带离备案申请,确保患者首次使用应当在乐城医疗机构院内使用,强化对患者及家属培训,规范签署相关承诺书和知情同意书等文件,指导其使用特许药械追溯管理平台上传照片或视频,严格执行外包装破坏、定期打卡、随访上报等工作,严禁患者套购、出售、转赠临床急需进口药械,全力保障患者用药用械安全。(三)加强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各指定医疗机构应按《规定》要求,主动收集并及时报告临床急需进口药械不良反应/事件;按要求做好患者随访上报工作,加强患者带药带械离院使用的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关注临床急需进口药械境外使用情况,发生重大安全风险的,要按规定进行处置及上报,切实履行全程可追溯的主体责任。三、加强监督检查,保障使用安全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乐城医疗药品监督管理局依职责加强对各指定医疗机构临床急需进口药械使用环节的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医疗机构主体责任落实、管理制度执行、使用及带离、库存管理等情况。省药物警戒中心加强临床急需进口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资料的收集、分析、评价与风险预警工作。对未按规定管理使用临床急需进口药械的医疗机构,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各临床急需进口药械使用单位要高度重视临床急需进口药械管理工作,对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确保临床急需进口药械使用质量安全。特此通知。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6年7月22日

    法规 / 其它 / 药品 海南省
  • 贵州省药品监管局召开全省医疗器械经营环节治理工作推进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药监局关于深化医疗器械经营环节清查治理工作部署,扎实做好下一阶段医疗器械经营环节清查治理任务推进,7月20日,省药品监管局在贵阳召开全省医疗器械经营环节治理工作推进会。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严勇同志出席会议,各市(州)市场监管局医疗器械监管分管负责人、医疗器械监管科负责人及省局医疗器械监管处、执法处、检查中心相关人员参会。会议通报了全省医疗器械经营环节清查治理部署以来取得的阶段性成果,贵阳市、遵义市、黔南州共九个市(州)市场监管局围绕工作推进情况及亮点进行交流发言,研究分析当前存在的难点堵点,全体人员集中收看了国家药监局深化医疗器械经营环节清查治理督导推进视频会。会议要求,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国家局会议精神,深刻认识医疗器械经营环节清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压紧压实监管责任,下大力持续开展精准整治,严厉打击经营环节违法违规行为,曝光典型案例形成强大震慑。

    法规 / 其它 / 药品 贵州省
  • 云南省药监局开展化妆品生产企业调研帮扶赋能新原料成果落地转化

    为进一步推动云南省化妆品原料产业发展,近日,省药监局调研组赴化妆品生产企业,围绕云南特色植物原料应用现状及化妆品新原料研发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开展实地走访与技术交流指导。调研组重点了解企业在化妆品特色植物原料研发运用、原料规模化生产、市场推广等方面的情况,并就原料应用场景拓展、植物原料标准体系建设、当前化妆品原料市场格局、行业发展趋势、政策适配落地等与企业点对点交流经验、面对面答疑解惑。双方立足我省得天独厚的生物资源优势,就如何深挖特色植物资源价值、强化化妆品原料创新等问题展开深入探讨。调研组鼓励企业立足自身核心优势,紧扣市场消费需求,持续深耕特色植物原料细分赛道,坚持走特色化、差异化、精细化、品牌化发展道路,不断提升产品核心竞争力与行业影响力,助力全省美妆原料产业高质量、规范化、特色化发展。

    法规 / 其它 / 化妆品 云南省
  • 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手术无影灯”等5个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公告

    按照《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的规定,根据注册人申请,注销以下5个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序号注册证号产品名称中文申请人名称1陕械注准20212010135手术无影灯咸阳正格医疗器械有限公司2陕械注准20202200143熏蒸仪西安医心演绎医疗科技有限公司3陕械注准20212150134电动手术台咸阳正格医疗器械有限公司4陕械注准20192220087全自动生化分析仪上海科华实验系统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5陕械注准20192220088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上海科华实验系统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特此公告。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6年7月14日

    法规 / 其它 / 药品 陕西省
  • 国家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食品安全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应用研究中心)收费公示表

    国家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食品安全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应用研究中心)收费公示表

    法规 / 其它 / 特殊食品 全国
  • 黑龙江省首台自助售药机投入使用 开启智慧购药新模式

    7月17日,哈尔滨人民同泰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大桥分店取得全省首张设置自助售药机经营地址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标志着黑龙江省药品零售业态创新迈出关键一步,群众购药服务迈入“24小时智慧便民”新阶段。省局坚持守正创新、便民利企原则,通过前期充分调研、广泛征求行业及群众意见,2025年底出台《黑龙江省药品零售企业设置自助售药机指导意见》《黑龙江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设置自动售械机指导意见》,文件围绕自助售药(械)设备储存条件、质量管理、经营品类等关键环节提出明确要求。通过开展政策解读、线上答疑解惑、地市走访宣贯等方式,面向广大行业从业者及基层监管人员普及政策内容、解读核心条款,推动全员精准掌握政策精髓,切实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为充分释放政策红利、筑牢坚实工作基础。下一步,省局将持续深耕药品监管主业,聚焦医药行业新业态发展诉求,在“放管服”改革中主动作为、精准施策,坚定不移守牢药品安全底线,全力保障群众用药安全。

    法规 / 其它 / 药品 黑龙江省
  • 安徽省马旭升赴淮南、六安走访调研药品监管和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

    7月21日,省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马旭升率队赴淮南、六安市走访调研药品监管和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马旭升先后与淮南市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及省药监局第六分局干部职工进行座谈交流,并深入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华润博雅生物制药(安徽)有限公司实地调研,倾听了解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以及对药品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在走访企业中,马旭升指出,要统筹监管与服务,加快推进药品智慧化监管,严格落实药品全生命周期管理,促进药物研发创新,全力保障药品安全、有效、可及。马旭升强调,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要落实落细药品监管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机制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抓好药品风险隐患排查、药品经营环节“清源”巩固提升行动等重点任务,提升监管质效,守牢药品安全底线。分局要强化党建引领,认真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抓好巡视整改;树牢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加强血液制品、集采中选品种等质量监管,全面排查治理药品风险隐患;举一反三,强化作风建设,扎实做好下半年工作。

    法规 / 其它 / 药品 安徽省
  •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拟取消未提交年度报告普通化妆品备案的公告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和《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35号)等有关规定,普通化妆品备案人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通过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服务平台提交备案时间满一年普通化妆品的年度报告。针对在2026年3月31日前未按要求提交年度报告的普通化妆品,我局已通过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服务平台出具限期改正意见,要求于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改。根据《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五十九条,以及《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35号)的规定,我局拟对未按规定提交年度报告的普通化妆品(产品清单见附件)予以取消备案。上述相关产品备案人对拟被取消备案产品有异议的,请在本公告发布后30日内向我局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联系人: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监管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358号613室,电话:0591-87711692。附件:拟取消备案的普通化妆品清单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6年7月23日(此件主动公开)

    法规 / 其它 / 化妆品 福建省
  • l关于将辽宁省医用耗材限价挂网产品(2026年第六批)增补入库的通知

    各市医疗保障局,省属医疗机构,驻辽军队医疗机构,各相关医用耗材生产(配送)企业:根据《关于启动辽宁省医用耗材限价挂网产品申报工作的通知》,辽宁省2026年第六批医用耗材限价挂网产品申报的资料审核及公示工作已完成,现对审核通过且无有效申诉的产品予以公布(详见附表)。自本月24日起,上述产品将增补入辽宁省医疗机构医用耗材产品标准数据库。按照省医保局《关于改革完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辽医保规〔2024〕1号)规定,辽宁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建立限价动态调整机制,即医用耗材在其他省份产生新低挂网采购价(除外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价格)的或在我省挂网采购满1年且医疗卫生机构实际采购价格全部低于挂网限价的,生产企业应在30日内,主动申报调整限价。中心提醒各相关企业,请本次新增补入库企业及时关注价格信息,并及时在平台内申请降价。附表:第六批医用耗材限价挂网增补入库产品列表(https://ggfw.ybj.ln.gov.cn/tps-web/publicSecondViewPubList?btchId=6m1Kdd1f9HHbkzDmDdluDWLTWnjibMNNwNrNHfLURbc=)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6年7月23日

    法规 / 其它 / 药品 辽宁省
  • 宁夏关于公示我区同企业同通用名不符合差比及高于锚点价格10倍拟暂停药品的通知

    各相关医药企业及医疗机构: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2026年深化医药价格治理重点工作的通知》(医保函〔2025〕139号)《国家医保局关于落实挂网药品价格风险预警标识的通知》(医保价采函〔2026〕2号)《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企业如对拟暂停药品清单存在异议,可使用CA数字证书,登陆“宁夏医药采购平台”,进入主页“综合服务”,点击“申投诉管理”模块,选择“中成药价格治理-拟暂停”项目递交申投诉资料。联系方式:CA数字证书咨询:4007188588平台技术支持:0951-5166918业 务 咨 询:0951-5166082附件:1.中成药同企业同通用名不符合差比价拟暂停药品清单(站内查看)2.中成药价格高于锚点价格10倍拟暂停药品清单(站内查看)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6年7月22日(此件公开发布)

    法规 / 其它 / 药品 宁夏回族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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