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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北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注销公告 (2026年4月)

    武汉圣惠康生物医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注销《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6年5月8日附表:《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注销情况表序号企业名称生产许可证号注册地址生产地址生产范围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办理日期1武汉圣惠康生物医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鄂药监械生产许20231272号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818号武汉高科医疗器械园B地块一期B10栋5层04号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818号武汉高科医疗器械园B地块一期B10栋5层04号二类:02-04手术器械-钳。***王祝文姚华2026/4/32麦滋(湖北)科学仪器有限公司鄂药监械生产许20221155号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388号武汉光谷国际生物医药企业加速器1.1期10栋2层01室(自贸区武汉片区)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388号武汉光谷国际生物医药企业加速器1.1期10栋2层01室(自贸区武汉片区)二类:22-06微生物分析设备。***骆小仲骆小仲2026/4/33武汉携康智能健康设备有限公司鄂食药监械生产许20170765号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818号医疗器械园B8栋三楼3号(自贸区武汉片区)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经济开发区兴富大道466号1栋2层2号二类:07-03生理参数分析测量设备、21-03数据处理软件、21-06其他***。李敏柯尊国2026/4/15

    监管 / 其它 / 医疗器械 湖北省
  • 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的公告(2026年第51号)

      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根据企业申请,现注销河南星达医疗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电动医用床(注册证号:豫械注准20212150164)、河南正贝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关节康复训练器(注册证号:豫械注准20242190065)和驻马店高新区集美实业有限公司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注册证编号:豫械注准20202140220)、医用外科口罩(注册证号:豫械注准20202140197)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书。  特此公告。  2026年5月11日

    监管 / 其它 / 医疗器械 河南省
  • 江西药品行政处罚信息公开(2026年5月11日) 销售劣药 赣药监稽处罚〔2026〕16号

    字段内容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赣药监稽处罚〔2026〕16号案件名称赣州市昌盛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销售土鳖虫劣药案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赣州市昌盛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或自然人身份证号码(隐去出生月日四位数字)91360721698490127P法定代表人姓名易云主要违法事实销售劣药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行政处罚的具体内容没收违法所得,免除其他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8日

    监管 / 行政处罚 / 药品 江西省
  •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42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报(市监食检发〔2026〕49号)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166批次样品,检出42批次样品不合格。产品抽检结果可查询https://spcjsac.gsxt.gov.cn/。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有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已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报如下:(一)蒙森薯业(经营者为内蒙古蒙森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淘宝(手机APP)销售的、标称内蒙古蒙森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马铃薯粉条,其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但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二)Un糖糖家(经营者为广东省阳江市阳东区美味坊电商行)在抖音(手机APP)销售的、标称广东省东莞市中堂镇镇寻味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白胡椒粒,其中苋菜红、柠檬黄、日落黄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广东省市场监管局核实,不存在广东省东莞市中堂镇镇寻味园食品有限公司,该批次产品实际是经营者自行通过拼多多购买后销售的。(三)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汪瑜调味品店销售的红薯粉丝,其中亮蓝、苋菜红、日落黄、柠檬黄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四)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鑫忠诚冷冻食品销售中心销售的、标称安徽省阜阳金厨房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梅菜扣肉,其中诱惑红、日落黄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五)铭思源肉制品官方旗舰店(经营者为河南优多多食品有限公司)在京东商城(网店)销售的、标称河南多多优品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韩式冷鲜肠,其中诱惑红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六)茶伍旺.布蕾波波奶茶(奶茶·柠檬茶马垅店)(经营者为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熙之沐饮品店)在美团(手机APP)销售的传统泰式奶红(奶茶),其中日落黄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七)老四烤全羊(经营者为北京金丰源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在京东(手机APP)销售的煮花生,其中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八)贯莫休闲零食专营店(经营者为江苏省宿迁市泗洪贯莫商贸有限公司)在京东商城(网店)销售的、标称安徽亦航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益生元果蔬果冻,其中糖精钠(以糖精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九)白云山网店(经营者为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赛林商贸行)在淘宝网(网店)销售的、标称安徽润枫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黄芪麦冬膏,其中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十)碳烤天下(烤串·海鲜·小龙虾)(经营者为辽宁省沈阳神碳餐饮有限公司)在美团(手机APP)销售的水煮花生,其中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十一)甘肃省定西市陇西晓茹便利店销售的、来自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俊元调料批发部的大白芷,其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十二)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海阳调料店销售的山奈,其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十三)华夏大药房(橡树湾店)(经营者为四川省成都吉祥大药房有限公司)在美团(手机APP)销售的、标称安徽同恩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蓝莓叶黄素酯压片糖果,其中苋菜红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十四)dksh旗舰店[经营者为大昌洋行(上海)有限公司]在天猫商城(网店)销售的、标称大昌洋行(上海)有限公司进口的魅雅传统第戎芥末酱(复合调味料)(原产国:法国),其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十五)mumu麻麻de海淘小铺(经营者为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鲨菩食品店)在淘宝网(网店)销售的、标称北京好食好吃进出口有限公司经销的、HUY FONG FOODS,INC.(原产国:美国)生产的美国HuyFong汇丰辣椒酱,其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北京好食好吃进出口有限公司对产品真实性提出异议。经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核实,认可其提出的异议。该批次产品标签样式及防伪标识与北京好食好吃进出口有限公司实际经营产品存在明显差异,并不是北京好食好吃进出口有限公司经销的。(十六)番薯种工作室(经营者为浙江省义乌市帘致电子商务商行)在拼多多(手机APP)销售的、标称安徽医味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纤体阻断饮,其中安赛蜜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十七)佳茶优选精品(经营者为福建省龙岩佳昕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在淘宝(手机APP)销售的、标称惟溢食品(广东)有限公司生产的泰绿抹茶粉(风味固体饮料),其中柠檬黄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十八)青海省西宁大十字百货商店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青海齐莱滋农牧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齐莱滋—大板瓜子(五香味),其中霉菌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十九)贵妃驾到食品旗舰店(经营者为河南省商丘市伊品香食品有限公司)在快手(手机APP)销售的、标称河南省商丘百味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每日坚果,其中霉菌数不符合相关产品执行标准要求。(二十)寻觅美食特产(经营者为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魔术师百货零售商行)在拼多多(手机APP)销售的、标称云南好美味食品有限公司委托云南豆可豆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翡翠绿蚕豆(油炸蚕豆),其中大肠菌群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云南省市场监管局核实,该批次不合格产品不是云南好美味食品有限公司委托生产的,是云南豆可豆食品有限公司自行生产的。(二十一)康每嘉营养冲饮(经营者为江西省南昌久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抖音(手机APP)销售的、标称江西省南昌久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经销的、江西美必佳生态科技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益生菌葛根燕麦谷物能量营养米糊,其中霉菌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二十二)陶大公子旗舰店(经营者为江苏省常州市莲子花商贸有限公司)在天猫商城(网店)销售的、标称江苏省常州市乐麦红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古方八珍糕,其中霉菌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二十三)阿茶的花裕茶堂专卖店(经营者为安徽省亳州市裕茶堂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在快手(手机APP)销售的、标称安徽裕禾堂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茯苓百合酸枣仁茶,其中霉菌数不符合相关产品执行标准要求。(二十四)佬酱(经营者为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浙楠食品商行)在拼多多(手机APP)销售的、标称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李氏调味品厂生产的李佬老式酱油,其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全氮(以氮计)含量不符合相关产品执行标准要求。(二十五)酥二零官方旗舰店(经营者为广西螺知道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在抖音(手机APP)销售的、标称广西百百阳商贸有限公司委托广西三只熊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0蔗糖蛋黄酥(糕点),其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二十六)王丽特产店一个19年批发的线下店铺(经营者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雅山中路王丽食品店)在淘宝(手机APP)销售的、标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州山龙王红蜂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新疆(黑蜂)罗布麻花蜜,其中诺氟沙星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二十七)绵新茶行(经营者为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城关绵新茶行)在拼多多(手机APP)销售的、标称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城关绵新茶行委托福建省泉州市百年修本茶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铁观音,其中氧乐果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福建省泉州市百年修本茶业有限公司对产品真实性提出异议。经福建省市场监管局核实,认可其提出的异议。该批次铁观音是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城关绵新茶行从茶农处购进原料后,自行分装并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对外销售的。(二十八)杰瑞滋补养生店(经营者为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杰瑞百货商店)在快手(手机APP)销售的、标称河南省南阳力诺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抹茶粉,其中铅(以Pb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二十九)太朴有机会旗舰店(经营者为贵州太朴生态食品有限公司)在小红书(手机APP)销售的、标称贵州太朴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委托贵州油研纯香生态粮油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冷榨菜籽油,其中苯并[a]芘检验值不符合相关产品执行标准要求。(三十)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花东童婴汇妇婴用品店销售的、标称湖北本草天工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安徽乐生元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多维益生菌蛋白质粉,其中蛋白质含量不符合相关产品执行标准要求。(三十一)云南省昆明市昇菘(中国)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云南省昆明惠乔春商贸有限公司经销的、云南省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冠欣食品厂生产的原味炒瓜子,其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三十二)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御景星港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康益惠贸易有限公司经营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鸿葵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原味葵瓜子,其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三十三)重庆中汇嘉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重庆全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麻饼(葱香味),其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三十四)石峰区俞甄商贸行(经营者为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俞甄商贸行)在1688(手机APP)销售的、标称安徽哈博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哈博力源牌褪黑素片,其中维生素B6含量不符合相关产品执行标准要求。(三十五)澳小倍官方旗舰店(经营者为山东易倍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在拼多多(手机APP)销售的、标称山东易倍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山东高唐永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好滋胃饼干,其中水分含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三十六)青海省海东市平安区爱清母婴用品店销售的、标称广东省广州广济堂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总经销的、江西沃宝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双钙骨胶原蛋白肽液体饮(草莓味),其中维生素D含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三十七)华北制药(NCPC)京东自营旗舰店(经营者为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京东商城(网店)销售的、标称华北制药河北华维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委托天津中威和治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白蛋白肽灵芝饮特殊膳食食品,其中维生素C含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维生素E含量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也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三十八)国信大药房旗舰店(经营者为江苏省徐州国信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在天猫(手机APP)销售的、标称河南省郑州林诺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多维益生菌牛脾肽液,其中维生素B2、锌含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维生素B1、维生素D、泛酸含量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也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钠含量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但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三十九)新疆驼奶精选铺(经营者为江西省上饶市德兴市悦品商贸行)在抖音(手机APP)销售的、标称河南省南阳市薛生白健康管理(方城县)有限公司委托河南省南阳御盛堂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益生菌高钙驼乳粉,其中维生素B6、钙、铁、锌含量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也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钠含量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但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四十)上海醉锦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销售的、标称香港中花集圑有限公司委托辽宁沈大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东北冻梨果汁汽水,其中检出标签未明示的食品添加剂阿斯巴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四十一)北京承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河南省漯河市体宝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白桦树汁味汽水,其中检出标签未明示的食品添加剂阿斯巴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四十二)至品香白酒专营店(经营者为江苏省宿迁至品香酒业有限公司)在抖音(手机APP)销售的、标称贵州白金王子酒业(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江苏省宿迁市洋河镇旭洋酒厂生产的国酱酒(1935)(白酒),其中酒精度数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经江苏省市场监管局核实,该批次国酱酒(1935)(白酒)是江苏蓝色梦香酿酒股份有限公司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生产销售的。特此通报。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2026年5月7日附件:保健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特殊膳食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监管 / 其它 / 特殊食品 全国
  • 广东省东莞市鸿元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对穴位磁疗贴主动召回

      东莞市鸿元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穴位磁疗贴,因产品标签内容与经注册的内容不一致。东莞市鸿元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决定发起召回。  东莞市鸿元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对其生产的穴位磁疗贴(注册证号:粤械注准20192200281,生产批号:见附件)主动召回。召回级别为三级。涉及产品的型号、规格及批次等详细信息见《医疗器械召回事件报告表》。     附件:医疗器械召回事件报告.pdf   2026年5月9日

    监管 / 主动召回 / 医疗器械 广东省
  •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山西银药师医药有限公司采取风险控制措施的通告 〔2026〕43号

    近期的监督检查中,发现山西银药师医药有限公司质量管理体系存在严重缺陷,不符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相关规定。根据《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四条、《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第二十五条有关规定,对山西银药师医药有限公司采取暂停生产、销售的风险控制措施。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6年5月6日(主动公开)

    监管 / 产品质量公告 / 医疗器械 山西省
  • 北京通用电气华伦医疗设备有限公司对医用血管造影X射线机主动召回

    北京通用电气华伦医疗设备有限公司报告,GE医疗近期发现,部分配备GAIA发生器的医用血管造影X射线机,其机柜内电缆可能存在潜在安全问题。该问题可能导致在通电情况下,售后服务人员在C-FRT机柜内执行安装、维护或故障排查作业时存在触电风险。因可能存在潜在安全问题的电缆位于放置在单独房间的机柜内,在系统正常使用过程中对操作人员、临床人员及患者均不存在风险。目前未收到该问题造成伤害的报告。GE医疗始终将安全与质量放在首位,因此决定对相关产品发起主动召回,对受影响产品进行现场修正。 北京通用电气华伦医疗设备有限公司对其生产的医用血管造影X射线机(注册或备案号:国械注准20243062642 )主动召回。召回级别为二级。涉及产品的型号、规格及批次等详细信息见《医疗器械召回事件报告表》。附件:《医疗器械召回事件报告表》

    监管 / 主动召回 / 医疗器械 北京市
  •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检查结果公示 医疗器械生产检查(2026年第60期)

    序号:1企业名称辽宁燕阳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企业类型医疗器械生产企业 检查时间2026年3月12日-2026年3月13日所在地市沈阳市检查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检查事项医疗器械生产检查检查方式常规检查检查内容贯彻落实《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情况 存在问题在厂房与设施方面,存在原材料存放区域不合理的问题;在文件管理方面,存在记录中产品名称描述不规范的问题。处理措施限期整改整改情况已按要求完成整改序号:2企业名称沈阳赛美乐科技有限公司企业类型医疗器械生产企业 检查时间2026年3月9日-2026年3月10日所在地市沈阳市检查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检查事项医疗器械生产检查检查方式常规检查检查内容贯彻落实《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情况存在问题在厂房与设施方面,存在生产区域标识不明确的问题。处理措施限期整改整改情况已按要求完成整改序号:3企业名称沈阳中元宜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企业类型医疗器械生产企业 检查时间2026年3月18日-2026年3月20日所在地市沈阳市检查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检查事项医疗器械生产检查检查方式常规检查检查内容贯彻落实《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情况存在问题在厂房与设施方面,存在洁净间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处理措施限期整改整改情况已按要求完成整改序号:4企业名称沈阳鸿冠达义齿制作有限公司企业类型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检查时间2026年3月26日-2026年3月27日所在地市沈阳市检查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检查事项医疗器械生产检查检查方式常规检查检查内容贯彻落实《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情况存在问题在厂房与设施方面,存在个别易产尘工位排烟设施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在文件管理方面,存在生产记录个别内容填写不规范的问题。处理措施限期整改整改情况已按要求完成整改序号:5企业名称沈阳亮鑫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企业类型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检查时间2026年3月24日-2026年3月25日所在地市沈阳市检查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检查事项医疗器械生产检查检查方式常规检查检查内容贯彻落实《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情况存在问题在机构与人员方面,存在任命文件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在厂房与设施方面,存在生产区域布局不合理的问题;在设备方面,存在个别计量设备检定不规范的问题。处理措施限期整改整改情况已按要求完成整改

    监管 / 其它 / 医疗器械 辽宁省
  • 广东省广州中草集化妆品有限公司化妆品生产案(穗埔市监处罚〔2026〕143号)

    行政处罚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穗埔市监处罚〔2026〕143号处罚类别: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金额(万元):14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1.050929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违法事实:经查,当事人在2025年2月10日委托广州市盛美化收品有限公司生产了“中草集清透隔离乳(批号:B08D0911、限用日期:20280307)”,2025年8月18日经温州市食品药品检验科学研究院检验(报告编号:HP20250059),结论为不合格,检出备案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未标示的防晒剂:甲氧基肉桂酸乙基已酯,检验结论为按《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结果不符合规定。当事人涉案化妆品委托生产总成本为938.3元,货值金额合计13524.8?元,扣除委托生产总成本和已缴纳的增值税后违法所得10509.29?元。当事人作为涉案化妆品的备案人,其产品销售记录保证未保证可追溯。处罚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公布化妆品功效宣称依据的摘要;  (二)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产品销售记录制度;  (三)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对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执行情况进行自查;  (四)未依照本条例规定贮存、运输化妆品;  (五)未依照本条例规定监测、报告化妆品不良反应,或者对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开展的化妆品不良反应调查不予配合。  进口商未依照本条例规定记录、保存进口化妆品信息的,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①《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和专门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原料、包装材料、工具、设备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由备案部门取消备案或者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化妆品许可证件,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其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收入的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10年内禁止其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使用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的原料、直接接触化妆品的包装材料,应当备案但未备案的新原料生产化妆品,或者不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或者技术规范使用原料;  (二)生产经营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或者不符合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的化妆品;  (三)未按照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组织生产;  (四)更改化妆品使用期限;  (五)化妆品经营者擅自配制化妆品,或者经营变质、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  (六)在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责令其实施召回后拒不召回,或者在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责令停止或者暂停生产、经营后拒不停止或者暂停生产、经营。②《广东省化妆品安全条例》(2019年7月1日起施行)第五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超量或者超范围使用国家规定的化妆品限用原料生产化妆品,使用超过使用期限、废弃、回收等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或者规定要求的化妆品原料生产化妆品,使用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或者规定要求的直接接触化妆品的容器和包装材料生产化妆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化妆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的化妆品;违法生产的化妆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由原许可机关吊销化妆品生产许可证。③《广东省化妆品安全条例》(2019年7月1日起施行)第五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未按照已经注册或者备案产品的配方和技术要求组织生产,或者化妆品标签标注的成分与产品的实际配方不一致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化妆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的化妆品;违法生产的化妆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由原许可机关吊销化妆品生产许可证。④《广东省化妆品安全条例》(2019年7月1日起施行)第五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至第二十二条规定,委托方、受委托方未履行本条例规定的化妆品原料、直接接触化妆品的容器和包装材料或者半成品的质量安全管理责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化妆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处罚内容: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二)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产品销售记录制度;”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从轻处罚如下:一、警告;二、罚款10000元。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二)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和专门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原料、包装材料、工具、设备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由备案部门取消备案或者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化妆品许可证件,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其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收入的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10年内禁止其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生产经营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或者不符合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的化妆品;”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一般处罚如下:一、没收违法所得10509.29元;二、罚款130000元。综上,本局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一、警告二、没收违法所得10509.29元;三、罚款140000元。违法行为类型:化妆品生产企业违法行为,化妆品生产企业违法行为行政相对人名称:广州中草集化妆品有限公司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91440116723760222L法定代表人:许明良处罚决定日期:2026-04-30公示截止期:2029-04-30处罚机关: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来源单位: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州市知识产权局)

    监管 / 行政处罚 / 化妆品 广东省
  • 广东省仟美(广州)医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医疗器械生产案(穗云市监处罚〔2026〕682号)

    行政处罚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穗云市监处罚〔2026〕682号处罚类别:罚款罚款金额(万元):7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违法事实:经查明:当事人为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企业,其于2024年3月22日备案了名称为“医用退热贴”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编号为粤穗械备20240135,型号规格/包装规格为:“40mm×60mm......”,产品结构及组成为:“由羧甲基纤维素钠......”。该产品备案时所附《技术要求》中第1.2项(产品实物示意图)要求为矩形贴片状产品。当事人于2025年5月20日生产“医用退热贴”(产品批号:QM08Ce20,限用日期:20280519,商标:巴俏美)产品2005盒,其中自检消耗5盒,留样5盒,销售1995盒,销售单价1.1元/盒。该产品包装上带有“型号规格:长方形(225mm×105mm)......”等信息,上述信息与其备案时的信息不一致,且批生产记录中显示原料含有水、甘油、卡波姆、聚丙烯酸树脂。该产品内容物为椭圆状面膜,与备案技术要求不同,外观不符合医用退热贴备案技术要求的矩形贴片状产品。当事人于2025年8月26日生产“医用退热贴”(产品批号:QM05Ch26,限用日期:20270825,商标:东巴赫)产品2006盒,其中自检消耗6盒,留样5盒,销售1995盒,销售单价1.1元/盒。该产品包装上带有“型号规格:长方形(225mm×105mm)......”等信息,上述信息与其备案时的信息不一致,且批生产记录中显示原料含有水、甘油、卡波姆、聚丙烯酸树脂。该产品内容物为椭圆状面膜,与备案技术要求不同,外观不符合医用退热贴备案技术要求的矩形贴片状产品。当事人于2025年11月18日生产“医用退热贴”(产品批号:QM251118,限用日期:20281117,商标:德维琦)产品1500盒,其中自检消耗5盒,留样5盒,销售1490盒,销售单价1.1元/盒。该产品包装上带有“型号规格:50mm*120mm(有±误差,具体与实物为准)......”等信息,上述信息与其备案时的信息不一致,且批生产记录中显示原料含有水、甘油、卡波姆、聚丙烯酸树脂。该产品内容物为椭圆状面膜,与备案技术要求不同,外观不符合医用退热贴备案技术要求的矩形贴片状产品。我局现场检查后,当事人对上述产品进行了召回,截至案件调查终结,召回数量为0,当事人主动对上述三种产品留样共15盒进行了销毁。当事人违法生产的上述产品货值金额为(2005+2006+1500)×1.1=6062.1元。处罚依据:①《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21年修订)第八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本单位所获收入,并处所获收入30%以上2倍以下罚款,5年内禁止其从事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活动:(一)生产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未依照本条例规定整改、停止生产、报告;(二)生产、经营说明书、标签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医疗器械;(三)未按照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标示要求运输、贮存医疗器械;(四)转让过期、失效、淘汰或者检验不合格的在用医疗器械。②《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17年修正)第六十七条:第六十七条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生产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未依照本办法规定整改、停止生产、报告的,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处罚。③《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2017年修正)第六十条:第六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的规定予以处罚:(一)经营的医疗器械的说明书、标签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二)未照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标示要求运输、贮存医疗器械的。④《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2017年)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五条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的企业未按照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标示要求运输、贮存医疗器械的,依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的规定予以处罚。⑤《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2015年)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医疗器械使用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的规定予以处罚:(一)未按照医疗器械产品说明书和标签标示要求贮存医疗器械的;(二)转让或者捐赠过期、失效、淘汰、检验不合格的在用医疗器械的。⑥《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2014)》第十八条:第十八条说明书和标签不符合本规定要求的,由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21年修订)第八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经营使用的医疗器械;违法生产经营使用的医疗器械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本单位所获收入,并处所获收入30%以上3倍以下罚款,10年内禁止其从事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活动:(一)生产、经营、使用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符合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二)未按照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组织生产,或者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保持有效运行,影响产品安全、有效;(三)经营、使用无合格证明文件、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或者使用未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四)在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责令召回后仍拒不召回,或者在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责令停止或者暂停生产、进口、经营后,仍拒不停止生产、进口、经营医疗器械;(五)委托不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企业生产医疗器械,或者未对受托生产企业的生产行为进行管理;(六)进口过期、失效、淘汰等已使用过的医疗器械。②《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17年修正)第六十六条:第六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处罚:(一)生产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符合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的;(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未按照经注册、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组织生产,或者未依照本办法规定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保持有效运行的;(三)委托不具备本办法规定条件的企业生产医疗器械或者未对受托方的生产行为进行管理的。③《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2017年修正)第五十九条:第五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予以处罚:(一)经营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符合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的;(二)经营无合格证明文件、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的;(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后,仍拒不停止经营医疗器械的。④《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2015年)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医疗器械使用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医疗?处罚内容:经查,我局已于2025年8月15日对当事人生产不符合备案技术要求及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医用退热贴”(备案编号:粤穗械备20240135,批号:2024110403)产品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穗云案件〔2025〕1538号),并于2025年9月9日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穗云市监处罚〔2025〕1477号)。当事人受过行政处罚后仍于2025年11月18日生产不符合备案技术要求及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医用退热贴”(产品批号:QM251118,限用日期:20281117,商标:德维琦)产品,符合《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第十六条第(三)项规定的从重情节。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交代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另,根据当事人向我局提交的经营困难说明书所述,当事人近期面临经济困境,拖欠租金货款较多,法定代表人住宅也抵押给银行,符合《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第十四条第(一)项和第(七)项规定的从轻情节。综上,当事人既有从轻处罚情节,又有从重处罚情节,符合《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给予从轻处罚。当事人生产的“医用退热贴”产品标签信息与备案信息不一致,属于标签带有虚假且引人误解的内容。当事人生产经营标签带有虚假且引人误解内容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生产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处罚款50000元。当事人生产的“医用退热贴”产品成分含有水、甘油、卡波姆、聚丙烯酸树脂,当事人未按照备案技术要求生产,该产品内容物为椭圆状面膜,与备案技术要求不同,外观不符合医用退热贴备案技术要求的矩形贴片状产品。当事人生产经营不符合备案技术要求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生产经营不符合备案技术要求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处罚款20000元。违法行为类型: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违法行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违法行为行政相对人名称:仟美(广州)医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91440101MA9UQ7D473法定代表人:吴华峰处罚决定日期:2026-05-06公示截止期:2029-05-06处罚机关: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来源单位: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州市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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