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17家医疗器械抽检不符合标准规定,被行政处罚!
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依据省药监局年度抽检工作计划,省局对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进行了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现将抽检发现的不符合规定药品情况通告如下:一、经核查确认,标示10家生产企业(配制单位)的12个品种共14批次药品,经抽检不符合标准规定。二、相关药品监管部门对不符合规定产品已采取查封、扣押、暂停销售、产品召回等控制措施,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有关生产企业(配制单位)、被抽样单位依法严肃查处,查处情况可查询相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三、对不符合规定产品及相应生产经营企业、单位,相关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管,督促其查明问题原因,制定落实整改措施,切实消除风险隐患。特此通告。附件1:14批次不符合规定药品名单(第8期).xls 附件2:不符合规定项目小知识(第8期).doc附件2 不符合规定项目小知识一、性状项下记载外观、臭、味、溶解度以及物理常数等,在一定程度上反应药品的质量特性。中药饮片性状项不符合规定,可能涉及以下几种情形:药材种属偏差、炮制工艺有瑕疵、储存不当等。二、含量测定项系指用规定的试验方法测定原料及制剂中有效成分的含量,一般可采用化学、仪器或生物测定方法。含量测定与药物的疗效相关。三、鉴别项主要用于鉴定和研究药物的真实性、安全性和有效性。根据不同药品的特性包括经验鉴别、显微鉴别和理化鉴别,理化鉴别包括物理、化学、光谱、色谱等鉴别方法。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0年化妆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信息公告7家化妆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均发现缺陷和问题,分别是: 四川好医生中藏药业有限公司,四川科伦新光健康药业有限公司,成都伊曼生物美容保健品有限公司,成都科奥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成都蓝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瑞商通银日用品有限公司,成都宇泽生物基因化妆品有限公司。附件: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我局组织对甘肃天后光学科技有限公司软性亲水接触镜(型号:TH01、三类)的临床试验进行了核查,现将核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请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传真):0931—7617786地址:兰州市安宁区银安路7号邮编:730070
安徽省药品生产监督检查信息通告(2020年11月),这次一共检查了50家药品生产企业,其中有 符合要求有10家,基本符合要求有33家,在整改。已整改完成的共6家,只有一家不符合要求,移交分局调查处理。
重庆行政执法案件信息公开表(2020年第5期,总第三十期),共12家检查不符合规范,其中3家药品经营企业违反GSP,5家药品生产企业违反GMP,4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不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生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和《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注销对乙酰氨基酚片等115个药品注册证书。 特此公告。 附件:注销药品注册证书目录20201209
根据贵州健兴药业有限公司的申请,我局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的要求,于2020年10月21日至10月23日组织对贵州健兴药业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现场检查和综合评定,认为本次检查基本符合药品GMP要求(详情见附件)。特此公告。
河南亚太医疗用品有限公司报告,由于其生产的一批次一次性医用垫平方米质量不符合规定,企业对其主动召回,召回级别为三级。召回产品的型号、规格及批次等详细信息见《医疗器械召回事件报告表》。 XXXXZB-JL-053药品召回记录附件:医疗器械召回事件报告表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0年化妆品质量监督抽检工作计划,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监督抽检工作,对全区化妆品生产企业、批发市场、大型化妆品卖场、美容美发机构的化妆品进行了监督抽检,现将3批次抽检结果不符合标准规定的化妆品及有关情况予以公告(详见附件)。 对于公告中抽检结果不符合标准规定化妆品涉及的相关单位,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各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管部门)已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采取控制措施,追根溯源,予以查处。特此公告 附件:2020年监督抽检不符合标准规定化妆品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