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re
至
CIO在线为您找到 18689 条相关结果
  • 重庆行政执法案件信息公开表(2021年第20期,总第53期)两家企业被罚

    一、陈斌全无证经营药品类体外诊断试剂案自然人陈斌全以重庆市洪元堂医药有限公司的资质从重庆亚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购进药品类体外诊断试剂并进行销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版)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没收违法所得。行政处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版)第一百一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二、重庆山河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劣药桑叶案重庆山河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的“桑叶”(生产单位:四川省泓圃药业有限公司,批号200401,规格:500g/袋),经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及复验,检验结论均为【性状】项检验不符合规定(报告编号:A21YG00035、A21YF0000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版)第九十八条第三款第七项的规定,该批药品为劣药。行政处罚的种类:没收非法财物。行政处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版)第一百一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药品经营企业(批发)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模板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批发)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模板

    监管 / 其它 / 药品 企业 重庆市
  • 云南某企业生产销售未经注册特殊化妆品和未备案普通化妆品,按最新《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处罚20余万

    云南云草堂化妆品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云)药监妆罚〔2021〕2号违法行为类型:生产销售未经注册特殊化妆品和未备案普通化妆品处罚内容:1.没收违法产品1237盒;2.没收违法所得1163.50元;3.罚款208138.00元处罚决定日期:2021年8月26日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全文如下: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监管 / 其它 / 化妆品 企业 云南省
  • 东莞市振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对红外线体温计主动召回

    东莞市振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红外线体温计在抽检中发现测量存在偏差。东莞市振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对其生产的红外线体温计(注册证号:粤械注准20152071173)主动召回。召回级别为 三级 。涉及产品的型号、规格及批次等详细信息见《医疗器械召回事件报告表》。  附件:医疗器械召回事件报告表(振海电子-体温计).pdf2021年8月31日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医疗器械召回工作程序(械零-SOP-015QX)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制度(械零-SMP-017QX)

    监管 / 其它 / 医疗器械 企业 广东省东莞市
  •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暂停向浙江地区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四大类药品的公告

     按照《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商请协调电商平台暂停向浙江地区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4大类药品的函》要求,北京市药品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企业及药品网络销售企业暂停向浙江地区网络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四类药品(以下简称“四类药品”)。如涉及暂停销售“四类药品”的具体品种问题,请咨询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系人:常辰;联系电话:0571-88903251。  特此公告。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27日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申报资料模板互联网药品交易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模板

    监管 / 其它 / 药品 北京市
  • 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经营监督检查的通告(第二期)

    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我局组织对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药品经营企业进行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监督检查,现将综合评定结论为符合和基本符合的予以公布。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药品经营企业(批发)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模板

    监管 / 其它 / 药品 企业 广东省
  • 国家药监局关于15批次不合格化妆品的通告(2021年第67号)

    在2021年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中,经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等单位检验,标示为广州市润民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奥丽卡染发膏-自然黑等15批次化妆品不合格(见附件)。  上述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涉嫌违反《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国家药监局要求相关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有关企业依法立案调查,严肃查处,并督促其依法召回涉及的产品;要求相关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有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涉及的产品,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相关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依法公开对相关企业或者单位的处理结果,调查处理情况及时报告国家药监局。  特此通告。  附件:15批次不合格化妆品信息  国家药监局  2021年8月27日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监管 / 其它 / 化妆品 产品 全国
  • 安徽众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对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主动召回

    安徽众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对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主动召回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2020年某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医用口罩)体考满分的体系文件+质量记录全套

    监管 / 其它 / 医疗器械 企业 安徽省
  • 安徽幸业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对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主动召回

    安徽幸业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对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主动召回安徽幸业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报告:批号为20200624的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经抽检不合格。安徽幸业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对其生产的批号20200624的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主动召回。召回级别为三级。涉及产品的型号、规格及批次等详细信息见《医疗器械召回事件报告表》附件:医疗器械召回事件报告表                                                               2021年8月27日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2020年某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医用口罩)体考满分的体系文件+质量记录全套

    监管 / 其它 / 医疗器械 企业 安徽省
  •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解除山西君雁药业有限公司忻州分公司风险防控措施的通告

    山西君雁药业有限公司忻州分公司因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省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于2021年7月14日对其采取了暂停销售的风险防控措施。该企业已完成整改,通过现场复查,现决定解除暂停销售风险防控措施。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8月27日 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监管 / 其它 / 药品 山西省
  • 罚款77.4万!安徽某药企生产2批次酚磺乙胺注射液不合格按生产、销售劣药处罚

    1、安徽长江药业,2批次酚磺乙胺注射液,PH值项不合格被处罚77.425258万元行政相对人名称:安徽长江药业有限公司违法行为类型:药品管理法违法事实:我分局接到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安徽省药品抽检不符合规定产品核查的函》(药监综便函﹝2020﹞513号):当事人安徽长江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酚磺乙胺注射液(标示生产厂家:安徽长江药业有限公司,批号:20041401,2ml:0.5ɡ)、酚磺乙胺注射液(标示生产厂家:安徽长江药业有限公司,批号:20041402,2ml:0.5ɡ),经安庆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报告编号:AQ2020-C0479、AQ2020-C0388),【检查】PH值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标准WS1-XG-011-2019检验不符合规定,检验结论:结果不符合规定。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接至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药品生产许可证》。处罚內容:1、没收违法药品;2、没收违法所得;3、罚款。罚款金额(万元):51.44895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25.976308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监管 / 其它 / 药品 企业 安徽省
在线咨询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