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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监局关于注销金连降糖胶囊等4个医疗机构制剂品种批准文号及传统中药制剂备案号的公告 (2020-12-18)

    根据新疆渡洲中医医院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及《国家食药总局关于对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实施备案管理的公告》(2018年第19号)的相关规定,现决定注销金连降糖胶囊等4个医疗机构制剂批准文号和传统中药制剂备案号(详见附件)。特此公告。附件:2020年 第52号注销医疗机构制剂批准文号目录表2020年 第52号注销传统中药制剂备案号目录表

    监管 / 其它 / 药品 企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监局关于注销3个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的公告 (2020-12-18)

    按照《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规定,根据企业申请,现注销新疆大漠胡杨医疗用品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3个产品的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书:    一、新疆大漠胡杨医疗用品有限公司的2个产品:医用外科口罩,注册证号:新械注准20202140026;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注册证号:新械注准20202140032。    二、新疆达瑞丝医用口罩有限公司的1个产品:医用防护口罩,注册证号:新械注准20202140035。    特此公告。 

    监管 / 其它 / 医疗器械 企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宝鸡韩勇9+9制药厂药品GMP符合性检查结果通知书

    宝鸡韩勇9+9制药厂:2020年11月25日至27日,省局派出检查组对你公司申请的位于宝鸡市高新开发区紫光路9号的止脱生发散散剂(含前处理)生产线进行了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符合性检查。经综合评定,认为你公司上述范围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及附录要求。

    监管 / 其它 / 药品 企业 陕西省
  • 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五0五药业有限公司药品GMP符合性检查结果通知书

    五0五药业有限公司:2020年12月2日至5日,省局派出检查组对你公司申请的位于咸阳市秦都区九子滩工业区五0五健康城的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洗剂(含中药前处理及提取)生产线进行了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符合性检查。经综合评定,认为你公司上述范围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及附录要求。

    监管 / 其它 / 药品 企业 陕西省
  • 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西安太极药业有限公司药品GMP符合性检查结果通知书

    西安太极药业有限公司:2020年11月30日至12月2日,省局派出检查组对你公司申请的位于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型工业园造字台路99号的固体制剂车间片剂生产线进行了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符合性检查。经综合评定,认为你公司上述范围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及附录要求。

    监管 / 其它 / 药品 企业 陕西省
  • 国家药监局关于停止销售31批次假冒化妆品的通告(2020年第86号)

    针对化妆品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经上海、广东省(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调查核实,标示名称为汉雅润黑染发露(黑色)等25批次染发类产品,标示名称为尤维防晒隔离乳SPF50+ PA+++ 1批次防晒类产品,标示名称为皙之源莹润雪肌冰膜1批次面膜类产品,标示名称为签吻芳颜祛斑精华液1批次祛斑/美白类产品(非面膜类产品),标示名称为瑞轲雅焕颜净痘修护霜等2批次宣称祛痘/抗粉刺类产品,标示名称为苗丝汇营养液(养发型)1批次养发/育发类产品为假冒产品(见附件)。  为保障公众用妆安全,净化化妆品市场环境,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法规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经营企业立即停止销售上述假冒化妆品,深查深究其进货渠道,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特此通告。  附件:31批次假冒化妆品信息  

    监管 / 其它 / 化妆品 产品 全国
  • 国家药监局关于45批次不合格化妆品的通告(2020年第85号)

    在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中,经广东省药品检验所等单位检验,标示为广州红鑫龙化妆品有限公司等生产的红鑫龙染发膏(黄色)等40批次染发类产品,广东御神健康咨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仙堡缘隔离防晒乳等2批次防晒类产品,广州市淳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涯家山茶油宝宝滋养霜1批次婴幼儿护肤类产品,广州千洁度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甜颜补水倍润弹嫩蚕丝面膜等2批次面膜类产品不合格(见附件)。  上述不合格产品相关企业违反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实后依法督促相关生产企业对已上市销售的有关产品及时采取召回等措施,立案调查,依法严肃处理;要求广东、内蒙古、福建、云南、黑龙江、海南、甘肃、广西、北京、河北、浙江、辽宁、四川(省、市、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上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公开对相关企业或者单位的处理结果,调查处理情况及时在国家化妆品抽检信息系统中填报。  特此通告。  附件:45批次不合格化妆品信息

    监管 / 其它 / 化妆品 产品 全国
  • 广东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表(东莞市纬度织带有限公司凤岗金田医疗器械分公司)

    东莞市纬度织带有限公司凤岗金田医疗器械分公司,违法行为类型:无证生产二类医疗器械和生产不符合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违法事实:当事人生产未经注册以及不符合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处罚1.没收6950个KN95灭菌医用口罩(规格:10个/盒),2.没收111350个医用防护口罩(规格:10个/盒)。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29.4567(万元) 。附件:东莞市纬度织带有限公司凤岗金田医疗器械 行政处罚决定书.pdf

    监管 / 其它 / 医疗器械 企业 广东省
  • (新)药监药流罚字〔2020〕19号新疆百草汇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经营不符合规定的中药饮片(薄荷)案

    新疆百草汇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主要违法事实:销售不符合规定的薄荷28公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117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作出行政处罚如下:1、警告;2、处10万元罚款。

    监管 / 其它 / 药品 企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新)药监药流罚字〔2020〕21号兵团奎屯健康大药房有限公司部分药品不能提供购进票据、销售过期药品案

    兵团奎屯健康大药房有限公司,主要违法事实:部分药品不能提供购进票据、销售过期药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117条第一款,129条的规定,决定作出行政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购进的药品37盒、过期药品11盒,计48盒;2、对违法购进药品的行为处罚款10万元;3、对销售劣药的行为,处10万元罚款。 罚款合计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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