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科玛化妆品有限公司《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化妆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我局决定依法注销该企业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四川琦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915117227090762134)法定代表人:潘传忠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川药监罚决〔2021〕4001号违法行为类型:四川琦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销售劣药黄连上清丸案违法事实:四川琦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违法生产销售劣药黄连上清丸(批号:200801)。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第一百一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处罚内容1.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黄连上清丸”(批号:200801)6096盒;没收违法所得26211元;2.并处货值金额100000元五倍的罚款500000元。以上罚没款合计526211元。处罚决定日期2021年08月04日(2021年8月4日送达)处罚机关: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川药监罚决〔2021〕4004号违法行为类型:四川康达宏源医药有限公司出借药品经营许可证案违法事实:四川康达宏源医药有限公司将《药品经营许可证》出借给个人贺某。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处罚内容1.没收违法所得2939.12元;2.处违法所得2939.12元(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1倍罚款即100000元。以上罚没款合计102939.12元。处罚决定日期:2021年7月5日处罚机关: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观点视点:药店筹建的流程是什么?如何进入药品零售行业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药品经营企业(批发)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模板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川药监不罚决〔2021〕1009号成都市萨尼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违法行为类型-当事人生产不符合强制性标准医疗器械违法事实-当事人生产不符合强制性标准医疗器械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处罚内容进行教育,不予行政处罚。处罚决定日期2021年9月6日(2021年9月7日送达)二、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川药监当罚〔2021〕1004号四川致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违法行为类型-当事人未按照注册产品技术要求组织生产违法事实-当事人未按照注册产品技术要求组织生产处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处罚内容罚款;其他-没收违法生产的医疗器械处罚决定日期2021年2月4日(2021年2月5日送达)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2020年某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医用口罩)体考满分的体系文件+质量记录全套
近日,广州信用网显示行政处罚文书穗花市监处字[2021]418号,广州市威立日用化工有限公司因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款,被处罚金24.0776万元,处罚机关为广州市花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当事人基本情况:广州市威立日用化工有限公司,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D5GRK4E,住 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村前街西路3号,法定代表人:陈敏茹 成立日期:2020年3月12日2021年6月16日我局查获当事人在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新华村前街西路3号及其位于花都区雅瑶北路廊海西路7-4仓库存放用于销售的产品,其中标注“蓝月亮”标识的洗手液(500g/瓶)3144瓶、标注“蓝月亮”标识的洗手液(3kg/瓶)272瓶、标注“蓝月亮”标识的洗手液(2kg/瓶)516瓶,标注“立白”标识的洗洁精(1kg+120g/支)420支,标注“万丽”标识的洁厕精(900g/支)1710支,标注“高富力”标识的洗洁精(1.8kg/支)324支,标注“高富力”标识的洗洁精(5kg/支)87支,标注“立白”标识的去油王(20kg/瓶)1瓶。经相关商标权利人鉴别,确认上述产品均属侵犯商标注册专用权(立白、蓝月亮、浪奇)的产品。经调查确认,当事人从不明渠道购进上述涉案产品用于销售,无法提供合法购进票据说明来源,也无法提供相关销售单据,经广州市花都区价格认证中心对上述涉案产品进行价格认定,出具《价格认定结论书(穗花价认定〔2021〕693号)》,确认涉案产品总货值为92606元。截至案发,当事人无法提供销售记录等票据资料,无法计算违法所得。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现场笔录》2份(2021年6月16日)。《证据提取(复制)单》8份。蓝月亮(中国)有限公司提供的《鉴定证明》2份、广州市浪奇日用品有限公司提供的《鉴定证明》、广州立白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鉴别报告》2份及《证明》2份。《询问笔录》3份(2021年6月18日、6月28日、7月23日)。当事人提供的法定代表人陈敏茹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广州市花都区价格认证中心提供的《价格认定结论书(穗花价认定〔2021〕693号)》,证明涉案货值为92606元。我局向佛山市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的协查函及复函。2021年8月18日,本局依法向当事人电子送达了(2****1@qq.com)《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穗花市监执1罚听字〔2021〕049号)。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向本局提出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当事人销售侵犯商标注册专用权(立白、蓝月亮、浪奇)产品的行为涉嫌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一、二款及《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第七条的规定,结合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本局决定给予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一般行政处罚,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罚如下:没收标注“蓝月亮”标识的洗手液(500g/瓶)3144瓶、标注“蓝月亮”标识的洗手液(3kg/瓶)272瓶、标注“蓝月亮”标识的洗手液(2kg/瓶)516瓶,标注“立白”标识的洗洁精(1kg+120g/支)420支,标注“万丽”标识的洁厕精(900g/支)1710支,标注“高富力”标识的洗洁精(1.8kg/支)324支,标注“高富力”标识的洗洁精(5kg/支)87支,标注“立白”标识的去油王(20kg/瓶)1瓶。罚款240775.6元(涉案货值92606元的2.6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请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末日为节假日顺延)将罚没款缴到《广州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所列银行,或者通过广州市非税收入系统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没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并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当事人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花都区人民政府或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复议(我市正在进行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区政府各部门被复议案件统一由区人民政府办理,建议您向花都区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起诉。复议机关地址和电话如下:花都区人民政府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天贵路94号,电话:020-86884147。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12号,电话:020-85596340。 行政诉讼部门地址和电话如下: 广州铁路运输法院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花地大道中68号荔胜广场(南塔),电话:020-37890836。广州市花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印章) 2021年8月26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向社会公示本行政处罚决定信息)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送达,一份归档。违法行为类型:商标违法行为行政相对人名称:广州市威立日用化工有限公司处罚决定日期:2021-09-03公示截止期:2022-09-03处罚机关:广州市花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来源单位: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州市知识产权局)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检查抽检监测是发现问题、捕捉风险的三个最重要手段。省药监局严把产品质量,改进检查抽检监测的方法,探索实施“盲抽盲检”,加强“暗访暗查”,强化“联动联处”,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于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跟进处置,实施闭环管理,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守护公众用药用械用妆安全。近期,省药监局四分局为解决药品零售连锁“连而不锁”等问题,以“七统一”管理情况和疫情防控管理情况为重点,对辖区药品零售连锁总部进行集中检查,在对总部进行检查的同时,对门店进行抽查。目前,共检查烟台、威海药品零售连锁总部56家,每家延伸抽查1-2个门店,对2家未落实“统一采购”管理责任的连锁总部实施了警告处罚,并责令改正,对其中1家未落实改正要求的连锁总部正进行立案查处。同时,为卡住连锁门店直接采购药品的来源,四分局在对辖区药品批发企业开展销售违规行为预警并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加强对批发企业销售渠道的检查,一旦发现药品批发企业违规直接向零售连锁门店销售药品,将依法查处。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连锁药店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模板(配套使用)
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的管理规定》(粤食药监法〔2013〕26号),至2021年8月31日,我局已依法注销清远市国瑞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万豪店)等2家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布。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药品连锁总部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模板
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管理办法》及贵州省药品监督抽验计划要求,我局按计划组织开展了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现将本期药品抽样检验信息公告如下: 一、药品抽验概况 近期全省抽查检验共涉及581个被抽样单位,961个药品生产企业的2573批次药品,经核查确认,2571批次经检验符合药品标准规定,2批次经检验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 二、不符合规定药品的处理 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相关单位进行立案查处,并加强对相关单位的监管,督促其改正违法行为,加强风险防控。 特此公告。 附件:1.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质量抽检信息(符合规定)(2021年第2期)(总第44期) 2.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质量抽检信息(不符合规定)(2021年第2期)(总第44期) 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6日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江西广炅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浔阳区城东工业基地3号园)因企业自身原因,向我局报告停产中药饮片。该公司如需恢复生产中药饮片,应向我局提出申请,经我局确认符合中药饮片生产条件后方可恢复生产。特此公告,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9月6日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贵州药监局发布一则行政处罚公开信息,贵州济生制药有限公司生产劣药牛黄解毒胶囊案,生产劣药牛黄解毒胶囊被处罚259万元。 案件名称:贵州济生制药有限公司生产劣药牛黄解毒胶囊案当事人:贵州济生制药有限公司违法事实:贵州济生制药有限公司生产劣药牛黄解毒胶囊(批号20200202)。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七条。处罚内容:1·没收违法所得计人民币陆拾壹万玖仟零肆拾童元童角(619041.10元);2.处货值金额陆拾伍万柒仟伍佰荣拾捌元荣角贰分(657578.72元)3倍罚款,计人民币壹佰政拾柒万贰仟装佰参拾陆元壹角陆分(1,972,736.16元)。以上罚设款合计人民币贰佰伍拾玖万壹仟染佰染拾染元或角陆分(2,591,777.26元。相关观点视点推荐:CIO合规保证组织教你如何合规生产,避免药品抽检不符合规定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行政处罚决定书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