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德华(上海)医疗用品有限公司报告,由于特定批次产品可能会出现球囊放气速率低于正常速率的情况,生产商爱德华兹生命科学有限责任公司Edwards Lifesciences LLC对双腔取血栓导管Thru-Lumen Embolectomy Catheter(国械注进20163030176)主动召回。召回级别为二级召回。涉及产品的型号、规格及批次等详细信息见《医疗器械召回事件报告表》。2023年9月5日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侒捷祐(苏州)医疗设备贸易有限公司报告,由于IndiGo(直观驱动辅助)可能出现故障模式,生产商而久亨特利瑞典ArjoHuntleigh AB对电动病床(国械注进20182150175)主动召回。召回级别为二级召回。涉及产品的型号、规格及批次等详细信息见《医疗器械召回事件报告表》。2023年9月5日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特殊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结果公示表(2023年8月)2023年8月,我局共开展特殊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共2家次;飞行检查0家次,日常检查2家次,检查发现问题企业2家次,检查共发现问题10项次(其中重点项3项次,一般项7项次)。我局将督促企业落实整改,防控食品安全风险。检查情况见下表。序号企业名称检查时间检查事项检查人员检查结果1华臻生物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锦龙一路 9 号多利工业厂区 C 栋4-5 层)2023/8/4日常检查李晓枫、毛尚达对企业主体资格、环境卫生、进出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及从业人员管理等方面进行检查,本次共抽查69 项,其中第2.1、2.3、4.8、5.3、*6.3、10.1 项不合格。2深圳市三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宝龙社区宝龙二路南 3 号京能工业园 3 号厂房第四层)2023/8/17日常检查李晓枫、毛尚达对企业主体资格、环境卫生、进出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及从业人员管理等方面进行检查,本次共抽查69 项,其中第*3.1、3.3、*4.2、4.8 项不合格。特殊食品经营企业飞行检查结果公示表(2023年8月)2023年8月,我局共开展特殊食品经营企业飞行检查9家次,其中检查发现问题企业8家次,检查共发现问题39项次(其中重点项25项次,一般项14项次),我局要求企业限期整改。我局将督促企业落实整改,防控食品安全风险。检查情况见下表。序号企业名称检查时间检查事项检查人员检查结果1深圳市润德丰大药房管理有限公司白石厦分店(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白石厦社区裕华园东 8栋石厦路 20 号)2023/8/15飞行检查刘文晓、黄育成对经营主体营业资格、经营条件、制度管理及人员要求等方面进行检查,本次共检查49 项,发现问题项19 项:*1.1、*1.2、*1.3、*1.4、7.1、*7.2、8.1、8.5、*11.1、*11.3、*11.13、14.1、14.2、14.3、14.4、16.1、16.2、*19.1、*19.42深圳爱婴室母婴用品有限公司宝安北路店(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田心社区宝安北路 3008 号宝能中心 E 栋 4 层 4016商铺)2023/8/15飞行检查刘文晓、查涛对经营主体营业资格、经营条件、制度管理及人员要求等方面进行检查,本次共检查59 项,发现问题项1项:3.53麦德龙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深圳罗湖商场(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宝安北路北新物流(深圳)中央配送中心 2#楼一层)2023/8/15飞行检查刘文晓、查涛对经营主体营业资格、经营条件、制度管理及人员要求等方面进行检查,本次共检查63 项,发现问题项1项:*19.44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鲘门镇德怡阳阳母婴百货店(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鲘门镇旅社路 65号)2023/8/22飞行检查刘文晓、黎小炳对经营主体营业资格、经营条件、制度管理及人员要求等方面进行检查,本次共检查52 项,发现问题项1项:*19.15汕尾市立德药业连锁有限公司深汕特别合作区鲘门分店(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鲘门镇旅社路供销社综合楼第 7、8 间)2023/8/22飞行检查刘文晓、黎小炳对经营主体营业资格、经营条件、制度管理及人员要求等方面进行检查,本次共检查51 项,发现问题项0项。6深圳华润万佳超级市场有限公司深汕赤河分店(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赤石镇赤河生态休闲公园一期商业街 2-1 号商铺)2023/8/22飞行检查刘文晓、黎小炳对经营主体营业资格、经营条件、制度管理及人员要求等方面进行检查,本次共检查53 项,发现问题项4项:*1.2、3.5、*11.1、*19.17惠州市百信健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深汕第一分店(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深汕大道松正路口往 30 米)2023/8/22飞行检查刘文晓、黎小炳对经营主体营业资格、经营条件、制度管理及人员要求等方面进行检查,本次共检查55 项,发现问题项2项:*1.1、*7.28深圳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南山区第一分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南油大道东侧信和自由广场 2 栋负 1H007)2023/8/24飞行检查刘文晓、杨科对经营主体营业资格、经营条件、制度管理及人员要求等方面进行检查,本次共检查59 项,发现问题项4项:*7.2、*10.3、*11.13、*19.49深圳市民心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民治分店(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民新社区民治大道 141 号鑫茂花园 A6 栋 1 单元 11D)2023/8/24飞行检查刘文晓、柳汉明对经营主体营业资格、经营条件、制度管理及人员要求等方面进行检查,本次共检查59 项,发现问题项7项:*1.2、3.5、*7.2、8.2、8.3、*11.13、*19.4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贵州旭茗康药业有限公司在省局组织的中药饮片生产专项检查中,因不符合GMP要求,被我局采取暂停中药饮片生产、销售的风险控制措施。企业在完成缺陷项目的整改后,向我局提出解除风险控制措施的申请,经现场检查,确认企业已完成整改。依据《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和《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第六十三条的规定,鉴于企业药品安全隐患已依法处理,同意解除中药饮片暂停生产和销售措施。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3年9月6日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信用主体名称:赤峰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402597348340W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内药监处罚〔2023〕214号处罚名称:赤峰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销售劣药杏苏止咳糖浆案处罚类别:罚款处罚事由:赤峰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销售劣药杏苏止咳糖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处罚结果: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佰捌拾陆元零捌分(¥186.08),免除其他行政处罚。处罚决定日期:2023-09-06处罚生效期:处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行政处罚当事人信息行政处罚相对人:沙雅县可爱皇后美容店行政处罚相对人代码:92652924MA77A6PR7Q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阿则古丽·热西提处罚信息处罚决定书文号:沙市监罚〔2023〕180号违法行为类型: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的行为处罚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主要违法事实:处罚种类:罚款处罚内容:罚款4000元罚款金额:没收金额:决定机关名称:沙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处罚决定日期:2023/9/4处罚有效期:公示日期:2023/9/5公示截止期:2026/9/5备注: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行政相对人名称南京海波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176214203X8工商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法定代表人龙贤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4****************4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苏药监(宁)械处字〔2023〕1005号违法行为类型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违法事实生产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血液透析浓缩液,其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21年修订)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建立健全与所生产医疗器械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并保证其有效运行;严格按照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组织生产,保证出厂的医疗器械符合强制性标准以及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的规定。处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第七条第一项、第八条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处罚类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处罚内容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50892元;2.处货值金额5倍罚款256164.6元。罚款金额(万元)25.61646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5.0892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处罚决定日期2023-9-4处罚有效期2024-3-3公示截止期2026-9-4处罚机关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20000014000394R数据来源单位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20000014000394R备注公示截止期依据文件: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罚款金额已确认。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序号1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西市监处罚[2023]0386号案件名称成都太尚医堂大药房有限公司涉嫌发布违法广告案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成都太尚医堂大药房有限公司违法企业统一信用代码91510104MA5A4WRF01法定代表人姓名崔勇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作为广告主,通过“医家讲坛”栏目发布的“龟蛇酒”广告,广告发布期限为2022年5月13日至2022年6月30日(5月13日至5月20日播出6次;6月25日至6月30日播出6次),该广告利用专家、患者等名义变相、形象作推荐、证明,同时,其广告内容与当事人提供的《广告审查准予许可决定书》内容不一致,且当事人无法提供其他广告审查证明文件。同时,当事人无法提供广告费用的相关票据,故广告费用无法计算。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当事人作为广告主,通过“医家讲坛”栏目发布“龟蛇酒”广告的行为违反了《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建议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人民币25000元。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主动履行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作出处罚的日期2023年9月5日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序号1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西市监处罚〔2023〕0377号案件名称西安佰康健康咨询有限公司涉嫌广告违法案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西安佰康健康咨询有限公司违法企业统一信用代码91610104MABUQQWW25法定代表人姓名艾光兰主要违法事实1.在非医疗、药品使用含有治疗功效用语的广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第一款“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之规定;2.医疗器械广告未尽到相关提示义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六条第三款“推荐给个人自用的医疗器械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请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或者在医务人员的指导下购买和使用’。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明文件中有禁忌内容、注意事项的,广告中应当显著标明‘禁忌内容或者注意事项详见说明书’。”之规定;3.医疗器械广告未经有关机关审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和保健食品广告,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有关部门(以下称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之规定;4.广告中含有未经证实内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二)项“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二)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之规定。综上,构成广告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二)(十四)项之规定;2.《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之规定。综上,责令当事人停止广告违法行为,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建议对当事人处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广告费用;2.罚款。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主动履行,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罚的日期2023年9月5日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序号1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西市监处罚〔2023〕0378号案件名称西安佰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涉嫌广告违法案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西安佰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违法企业统一信用代码91610131MA7CBQD20X法定代表人姓名李希超主要违法事实1.当事人在非医疗、药品使用含有治疗功效用语的广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第一款“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之规定;2.医疗器械广告未尽到相关提示义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六条第三款“推荐给个人自用的医疗器械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请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或者在医务人员的指导下购买和使用’。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明文件中有禁忌内容、注意事项的,广告中应当显著标明‘禁忌内容或者注意事项详见说明书’。”之规定;3.医疗器械广告未经有关机关审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和保健食品广告,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有关部门(以下称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之规定;4.广告中含有未经证实内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二)项“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二)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之规定。综上,构成广告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二)(十四)项之规定;2.《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之规定。综上,责令当事人停止广告违法行为,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决定对当事人处以下行政处罚:罚款。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主动履行,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罚的日期2023年9月5日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